楊乃武與小白菜能夠平反,只能說他們命好。該案猶如一面橫跨古今的鏡子,折射出清代乃冤案昭雪過程中的一些特殊因素,以及多數案件未得昭雪而成冤的普遍性。
楊乃武與小白菜得到平反,完全是出於政治方面的考量。該案牽扯到了當時科名門第之爭、官民之爭,而此時光緒繼位不久,尚未樹立權威,慈禧借楊乃武案,一可為小皇帝立威,二可打擊朋黨,所以才說楊案的平反,真的是個意外。
曲折的「楊乃武與小白菜案」
楊乃武,於道光十六年生於浙江省餘杭縣一個小康之家。小白菜原名畢秀姑,嫁於餘杭縣葛品連後,與楊乃武做了鄰居。
葛品連開了一家豆腐店,平日都在店中忙碌。小白菜無事可做,便到常到楊乃武家,向楊乃武學識字誦經。葛品連對此意見很大,「疑有私奸」,於是帶著小白菜搬到縣城太平巷租房居住。
同治十二年十月九日,葛品連突覺身體不適,於是差小白菜去買桂圓和東洋參煎服。但是,葛品連服過藥後病情不但未好轉,反而於申時突然身亡,且口、鼻處均有血水流出。葛品連義母見葛之屍體面色發青,疑為中毒,便向縣衙遞交了驗屍呈詞。
餘杭知縣劉錫彤帶著仵作沈祥驗屍後,沈祥懷疑葛品連是吸食煙土過量致死,但師爺沈彩泉卻認為葛品連為服用了砒霜而死。知縣劉錫彤相信了沈彩泉的推測,也認為葛品連是中砒霜之毒而死。
既然葛品連是中毒身亡,小白菜與楊乃武又有過曖昧關係,自然嫌疑最大。於是劉錫彤將小白菜拘拿到堂,嚴刑拷問。小白菜受刑不過,只得招認是楊乃武給她砥霜,授意她毒死葛品連的。劉錫彤於是下令拘捕楊乃武,但楊乃武稱自己當日並不在城中,不可能給小白菜砒霜,堅決否認。
楊乃武是舉人,按律不能動刑,劉錫彤便於呈報杭州知府,要求革去楊乃武的舉人身份。杭州知府陳魯向浙江撫楊昌浚請示後,革去楊乃武功名,並將楊乃武提到府衙審問。楊乃武承受不住酷刑,招認是其唆使小白菜毒害丈夫,並編造了砒霜來自愛仁藥店錢寶生處。
劉錫彤為了儘快破案,威逼愛仁藥店老闆做偽證,承認曾賣砒霜給楊乃武。知府陳魯也未令當事人當面對質,就草率定了案,並做出判決:「楊乃武、小白菜凌遲斬決「。
此案在覆核階段,浙江按察使蒯賀蓀也沒有認真審核,便認定原審無誤,將案件轉給巡撫楊昌浚。楊昌浚隨後上報朝廷,請求核准死刑。
楊乃武入獄後,寫了大量申訴材料交與家屬,楊家便帶著申訴材料到杭州各衙門申訴,但均無果。楊乃武胞姐葉楊氏於是赴京伸冤,此案經都察院又轉給了浙江巡撫。
巡撫楊昌浚又將此案交給杭州知府複查,結果得出的結論是原判決無誤。但楊家三番五次到杭州各衙門擊鼓鳴冤,搞得滿城風雨。在紅頂商人胡雪岩的關注下,楊家又向步軍統領衙門遞交了呈控。呈控材料在胡雪岩的運作下,被《申報》刊登,此案引起了全國的注意。
光緒元年四月,刑部給事中王書瑞上書皇帝,參奏楊昌浚等人徇私枉法。光緒特旨派胡瑞瀾進行複查,但這位胡瑞瀾並未認真複查,又對楊乃武二人動刑,逼迫兩人再次承認殺人之事。
給事中邊寶泉是胡瑞瀾的政敵,他懷疑胡瑞瀾有意偏袒楊昌浚,於是串連十八位浙江籍京官,聯名向都察院提交呈狀,要求重審。都察院向兩宮太后奏請由刑部「秉公審訊」,得到了慈禧批准。
光緒二年九月十七日,刑部將葛品連的屍體運到北京,當眾開棺驗屍。經數位刑部及都察院資深仵作檢驗,葛品連是因病死亡,並非砒霜中毒而死。至此案情大白天下。
冤案得以平反的原因
楊乃武舉人身份背後的人脈關係與社會資本,是這一案件能得到平反的核心。如果楊乃武是一介平民,也許他早已人頭落地。
楊乃武中舉後,便邁進了上層紳士集團。這一集團聚集了有功名、有聲望的人物,在經濟、政治以及社會各個領域都享有種種影響力。集團內部,比較重年誼、鄉情,楊乃武也就有了豐富的人脈關係構成的隱權力。這一社會資本,在楊乃武案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此案為什麼會有十八名浙江籍京官聯名向都察院遞交呈詞,奏請刑部審理?十八名名京官為何奔走呼號?這些官員絕對不可能個個是「包青天」,更不可能為一個與自己無親無故的舉人而冒險挺身。所以當時追蹤報道楊案的《申報》說:「地方紳士代抱不平,膽敢與大憲為敵,呈上駁詰之詞,非受冤者為士林同類,恐亦無有此一番大出力。」
十八名京官之一的夏同善說過:「此案事關兩浙士林聲譽,不僅是兩條人命而已。「這就證明,當時的士紳中,存在一個個有著強烈的集團歸屬意識和集體榮譽感的團體,集體的聲望及名譽於每個成員而言,都為極具價值的社會資本,一旦受到損害,會影響他們可能帶來的隱形的利益。因此保證這個集團的聲望不被沾污,是團體內每個人的義務。十八名京官不僅是要幫楊乃武申冤,更是要維護浙江讀書人之名譽。
對楊乃武案平反的影響最大的夏同善,是浙江仁和縣人,與當時的刑部侍郎翁同和關係甚密。二人平日政見相近,立場一致,所以翁同和才會在兩宮皇太后面前進言,使得慈禧同意此案交刑部審理。
夏同善是何許人?他是楊乃武同科的舉人。在封建社會,同鄉關係是社會資本的一種,同鄉加同年更是親上加親,這不僅是社會資本,更是一種重要的社會資源及人脈網絡。無論是夏同善,或者是將來發達後的楊乃武,以及千千萬萬個讀書人,都必須維護這個網絡。
案件能得到平反的另一個重要因素,是楊家有錢。在封建社會,千里迢迢上京告狀,並非像京劇裡面演的那麼容易,是需要大筆金錢支持的。楊乃武一入獄,楊家便四處奔波,最後進京告狀,若非有豐厚的家底作為支撐,怎有如此能耐?
楊乃武家境殷實,有良田數十畝,又有房屋數十間用來出租。楊乃武平日以養香為生,兼教人誦經識字,代人寫訴狀,收入相當可觀。清代與楊乃武一樣蒙冤的平頭百姓絕對不在少數,又有幾個能不斷申訴,能上京告狀的呢?
慈禧為何垂青本案?
楊乃武案最後是由慈禧批准刑部複審而真相大白的。可以說,沒有慈禧的介入,楊乃武就不可能申冤。是慈禧特批,讓楊案進入到了正式司法程序外的一種特殊程序。
封建朝代中,官員之間都存在以利益為標尺的「潛規則,都會結成一個個的利益集團。而皇帝們需要想辦法利用這些集團間的矛盾,對官員們加以控制,這就是歷史上的「帝王權術」。
」一朝君子一朝臣」,每逢新皇上位之季,也是利益集團對抗最為激烈之時,不同的集團都想在新君面前分一杯羹。楊乃武案發正逢光緒初年,皇帝年幼,朝中滿漢權臣之間、中央與地方官僚之間,紛爭交錯,光緒的統治尚未穩固。此案正好給了慈禧藉機打擊朋黨,鞏固政權的好機會。
楊乃武案中,官員瀆職、官官相護隨處可現,平反楊乃武案,是慈禧警示官員們不可太過放肆的信號,也是借力打擊地方勢力的需要。當時的慈禧在剷除八大顧命大臣後,與慈安太后垂簾聽政,但朝中大臣卻在兩宮之間站隊,令慈禧大傷腦筋。浙江巡撫楊昌浚恰好是東宮勢力集團成員,慈禧平反楊案,查處楊昌浚以下浙江官員,既打擊了東宮勢力,又落了個好名聲。政治手段老練的慈禧,是絕對不會放過這種機會的。
不過,楊乃武案如果不是發生在光緒繼位之初,不是發生在慈禧與慈安爭權的風口,不是浙江官僚集團出力,不是民間輿論關注,不是楊家身份特殊,是不可能平反的。從這些平反的必要條件來看,幾乎缺一不可。所以說,楊案的平反,是一個小機率事件,並不能說明清朝的審判制度有多公正,更不能說明慈禧愛民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