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事件,無論對錯,都到此為止吧

2020-03-05     魚堂主愛思考

最近被孫楊事件,來回的信息轟炸,從第一反應憤怒,有人欺負我們中國人。


緊接著出現了翻轉,全面聲討孫楊的媽媽,又開始罵他不會做人。


人的情緒就是這麼被反覆玩弄,大家關注一個信息其實,就明白這件事已經無意義了。


今年孫楊已經28歲了,而游泳運動員平均年齡22歲,像孫楊這樣已經屬於高齡選手了,而職業巔峰期就那麼幾年。


上訴成功或者失敗,孫楊都是不會是一個失敗者,反而很成功。這幾年參加綜藝很受觀眾喜歡,無論是做教練還是進演藝圈,都可以發展的很好。


無論對錯,都到此為止吧!


01


這次禁賽的判決太突然了。


從2018年9月4日孫楊「暴力抗檢」事件發生到2020年2月28日聽證會宣判,歷經了542天,給出的結果卻是,「孫楊敗訴,被禁賽8年,以前的成績不取消,同時有15天的上訴時間!」

對於孫楊個人來說,這無疑是一個致命的打擊,15天內上訴不成功的話,將意味著孫楊可能會告別以後的賽場。

對於一個運動員來說,8年無法參賽,就代表著事業將停滯,更可能面臨著退役的結果。

我們來回顧一下事件的整個過程。

2018年9月4日,在一場比賽結束之後,孫楊在家被三個人突擊進行興奮劑檢查,一開始孫楊配合進行抽取了血樣和採集了尿樣,但是很快孫楊發現這三人行為有些異常。

就要求看相關相關證件,發現其中有兩人的相關證件不齊全,於是孫楊與對方起了衝突,最終血液樣本被破壞,檢查失敗。

隔幾個月後,這件事被外國媒體大肆報道,稱孫楊在進行檢測的時候「暴力抗檢」,一時間在體壇引發熱議。

國際泳聯和孫楊團隊迅速發布聲明,表示孫楊沒有抗拒檢查,其行為一切都在合理範圍內。

可是這種澄清並沒有得到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認可,最終將孫楊告上了法庭,並明確了聽證時間在2019年9月。

這件事本可以在去年就得到判決,可是就在去年7月的游泳世錦賽上,霍頓和斯科特不與孫楊合影的事情再次引發了爭議。

在中國國內,霍頓的行為遭遇了全國人民的聲討和唾罵,可是沒想到的是這件事帶來的影響是孫楊聽證會的延期。

這一延期就到了11月,在經過公開審理後,最終決定判決結果在2020年1月後公布。

到2月28日,等來的結果就是孫楊被禁賽8年,15天內可以上訴,一旦失敗可能將不可逆轉。

有兩個因素,使得孫楊在整個事件中越發地被動。

第一,孫楊「捆綁」型的反擊式思維模式

在之前的世錦賽游泳項目的比賽中,霍頓、斯科特等游泳選手,拒絕與孫楊合影;巴西選手盧克卡,在孫楊主動伸出手欲與其握手時,盧克卡直接轉身離開,令人很無奈。

對於,霍頓拒絕與孫楊合影這件事,孫楊在公開場合是這樣說的:「你可以不尊重我,但你必須尊重中國人!」

很明顯,此話一出,霍頓必將激怒中國人,他在中國人的心中可能都已經被判了「死刑」,從此,霍頓肯定也會與孫楊徹底鬧掰了。

而對於,「藥檢門」事件,孫楊給出的回應是這樣的:「我在維護所有人的權益,我不應該被侮辱和詆毀。」

應該說孫楊這種處事思維模式,是危險的,屬於一種「捆綁型」的反擊思維模式。

開始是「捆綁」了「中國人」,後來是「捆綁」了「所有人的人權」。

通過「捆綁式」的說辭,從而達到壓倒對手,實現自己利益訴求的目的。


第二,背後沒有一個專業、實力強大的團隊

曾有網友揭露,「某領導給孫楊指派的律師能力不強、資歷不夠、多次在關鍵地方遺漏孫楊的證詞和對方(證詞)的致命弱點。在我們反映該律師能力不足時,多次要求換人時,該領導堅持不讓換律師,並威脅說:『如果換律師,我們就不管你了。』」

此人還認為,「領導推薦的瑞士律師能力值得商榷,連聽證會翻譯的重要任務,都是臨時從翻譯公司找來的翻譯,其能力在聽證會上的表現可見一斑。」

同時,在聽證會後,孫楊的母親也發了朋友圈,說「徹夜難眠,無力、無奈」,而且控訴領導,說律師不專業。

其律師張起淮發聲明稱:「28日,黑暗的一天,儘管偏見和謊言猶如黑夜,可能會暫時蒙蔽世人的眼睛,但不可能阻止黎明的到來,我們拭目以待!」

走的都是抒情路線,對於煽動網友情緒,可以說是有用的,但對於案件本身,並無幫助,正因為他們的精力都花在這方面了,而不是提供有力的證據、請專業人士(翻譯、熟悉國際規則的律師),所以,現在孫楊一直處在被動的位置上。

而且,如此大的事件,沒有去請一個比較專業的團隊去處理,而是像開玩笑一樣,把一切事情交給了孫楊的媽媽處理。

媽媽愛兒子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她畢竟不是專業人士,顯然也不具備專業的水準,可能,正是這種沒有專業水準的愛,使得孫楊有那樣的思維模式,也把自己多次推到風口浪尖中。


02


眾多周知,作為一名運動員,也是體壇明星的孫楊,自從被人們熟知以來,身邊的新聞就不斷。

從無證駕駛到與教練鬧翻了,再從與巴西女運動員當眾起衝突到不按規定穿自己代言的運動服領獎,還有與藥檢人員起衝突並砸爛自己的血樣等,這些事件,都是孫楊曾做過的飽受爭議的事件。

而且,2014年孫楊也曾因服用禁藥被禁賽三個月。

2014年5月孫楊在全國冠軍賽中被查出尿檢顯陽性。7月份在國內聽證會後,8月份對孫楊做出的處罰決定是口頭警告、罰款5000元。

但10月份亞運會結束後,有關報道稱將處罰變為5月至8月禁賽3月。孫楊本來是堅決不同意這一決定的,但最終還是家人替他答應了。

我也真是很不理解這家人的想法,本來這事不是孫楊自身的問題,幹嘛要承認是自己的責任呢?他們是上天派來磨鍊孫楊的嗎?


其實,2008年11月起,孫楊就因為心肌缺血在心臟不適時遵醫囑服用萬爽力(其主要成分為鹽酸曲美他嗪)。


2014年1月1日起,此藥變成「賽內禁用,賽外可用」,但「中國反興奮劑網站和下發給所有運動隊的《2014年版反興奮劑禁藥名單》和《運動員手冊》中都沒有更新,所以運動員對此毫不知情」。

對於這次事件,我們看到的不僅僅是孫楊個人的問題,還有許多背後的疏忽。

我們看到的治療藥物使用指南,如果當時編撰的團隊能夠嚴格審核的話,能夠正確標註「曲美他嗪」是違禁藥品,是不是就能可以避免事件的發生?

游泳隊的隊醫和教練,如果在指南之外他們仔細一點,到相關的網站瀏覽一下禁藥的清單是不是也可以避免?

反興奮劑中心,如果按照季度準時發布違紀人員名單,是不是可以抵消外界的猜疑,讓事件變得更加簡單明了?

更重要的我覺得應該是信息的公開透明原則,如果在發生這件事後能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去做事,也許就不會引來大眾的種種猜忌了。


03


孫楊不管是這次的事件,還是2014年的事件,無論是當時的做法還是提供的證據,都足以說明他沒有想去主動違反規則。

聽證會的結果明顯是對他不公平的,從判決的角度來說,都無法服眾,可是在外國,這個結果卻是眾心所向。

為什麼外國人非要把孫楊逼出體壇?


答案就是:孫楊這幾年輝煌的成績。

2008年北京奧運會,孫楊在男子1500米自由式中闖入決賽,以15分05秒12的成績獲得第八名。這是孫楊首次參加奧運會,也是他首次在世界大賽中闖入決賽。

2009年羅馬世界游泳錦標賽,在男子1500米自由式決賽中摘得銅牌。

2012年倫敦奧運會,孫楊在男子400米自由式決賽中以3分40秒14的成績打破該項目奧運會紀錄獲得冠軍,成為中國第一個男子游泳奧運冠軍。

2013年巴塞隆納世界游泳錦標賽,孫楊摘得男子400米自由式金牌。

2014年仁川亞運會,在男子1500米自由式決賽中成功衛冕該項目冠軍。

2015年喀山世界游泳錦標賽,孫楊在男子400米自由式決賽中成功衛冕。

2016年里約奧運會,在男子200米自由式決賽中他以1分44秒65的成績成功奪冠,成為亞洲第一位男子200米自由式奧運冠軍。

2017年布達佩斯世界游泳錦標賽,孫楊在男子400米自由式決賽以3分41秒38的賽季最好成績奪得冠軍,實現三連冠,追平了澳洲名將索普的紀錄。

2018年雅加達亞運會,孫楊在男子200米自由式決賽中以1分45秒43的成績奪冠。

2019光州世界游泳錦標賽,在男子400米自由式決賽中,孫楊以3分42秒44的成績奪得金牌,豪取世錦賽400米四連冠,成為該項目歷史第一人。

僅僅是這些成績,足以證明孫楊在全球游泳比賽中威力,有孫楊在的比賽,冠軍的寶座基本上與他人無緣。

孫楊是中國人的驕傲,也是全球體壇的勁敵。

槍打出頭鳥,當一個人變得越來越強大,甚至是不可超越時,不懷好意的人就會想盡辦法,毀掉這個人。

國家培養一個運動員不容易,但是運動員自身更不容易,也許我們的運動員還不夠強大,這才更需要我們的支持和保護。



我想孫楊最想要的就是,還他一片安靜的比賽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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