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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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女士, 53歲,自10年前便出現蛋白尿,檢查診斷為「慢性間質性腎炎」 ,隨後規律於同一家醫院診療,期間多次住院接受治療調整方案,今再次因 「慢性間質性腎炎調整治療方案」就診腎內科,醫療團隊評估患者目前為 CKD 5期,由 小劉大夫擔任她的主管醫生。
患者既往曾有垂體和甲狀腺方面的問題,不過小劉大夫在調取既往病例時發現,孫女士在本次住院前, 曾在短時間內先後挂號多位腎內科專家的門診。
在進一步與各專家溝通後,小劉大夫得知,該患者因自身病情經常處於 焦慮狀態,並且 對醫生持有不信任的態度,常常會就診於多位專家的門診並 偷偷錄音,然後仔細比對各專家所給決策的不同, 反過來以一些細枝末節的差異質問大夫,讓諸多教授很是頭疼。
小劉大夫在進一步與孫女士接觸過程中,能明顯感到她的牴觸態度,並且 堅持在任何場合與大夫交談時錄音,以確保大夫對自己所說的每一句話能夠負責。不過如此一來,不僅影響醫護人員的心情,在與患者討論病情的過程中也受到嚴重的影響。
請您評評理:在這種情況下,錄音到底對還是不對?從醫生以及患者的角度該如何正確看待這個問題?
案例來源:協和醫大八年制博士生 留德竹林在
文末會通過視頻講解的形式為大家呈現專業點評,請耐心看到最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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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有話說
北京協和醫學院八年制博士生
協和八小編 如日中天
本期選題較為尖銳,涉及到我們平常常常避而不談的問題,不論對於醫生還是患者而言。也因此留言區有朋友「言辭懇切」地質疑我們寫這篇推文的初衷,包括 我們現如今作為協和八年制醫學生,是否還有如前輩一般的為醫學事業奉獻、為患者的健康立命的信念。
答案永遠是:當然有!
並且這份信念是逐漸加重的,這包括我們看見患者因我們的努力而獲益時的成就感,也包括我們面對患者惡化的病情束手無策時的無力感,這些都是支撐我們熬過漫長學制、一次又一次考試、考核的動力。 所謂信念,不是光說說而已,但也不是旁人敲敲鍵盤能夠輕易詆毀!
設立本欄目的初衷在於深度探討醫患之間的臨床倫理問題,會遇到諸多讓醫生或者患者反感、惱火的場景,這是難免的,而且在臨床中真實發生的衝突和爭執,遠要比我們的評論兇險、激烈得多!
不過小編認為堵不如疏,凡事發生即有原因,即有借鑑的意義,我們從多方面剖析案例,並把最本質的矛盾呈現給讀者,引起深思、防微杜漸,這樣才能保證更好的醫患溝通。 儘管這樣的設定經常會使得醫生和患者不自覺站在對立面,不過請記住,醫生和患者所追求的都是同樣的,只是偶爾會求同存異而已。
感謝各位讀者一直以來的參與、鼓勵和鞭策,如有任何冒犯小編表示十分抱歉,請各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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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熱議
拒絕錄音,無形中會拉遠醫患的距離
個人認為,首先,溝通,溝通,還是溝通;心理,心理,還是心理。
有時對於醫生而言,最難的不是診治疾病,而是讓病人對自己的情況有正確的認知。這需要醫生耗費大量的時間與精力在與患者的溝通上,然而全民健康素養的提高非一日之功,因此現在這個重擔只能暫由醫生來承擔:在不貶低同行的同時儘可能讓患者明確自身情況。但是也不能強求醫生讓每個病人都對自己的病情有清晰認知……
回到錄音這個問題,醫生與患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等會經常讓能力占優的醫方位於輿論中的下風。腦子記不住醫囑其實可以通過紙介質或者電子材料記錄,若是無能力閱讀,無論是不識字還是視力有問題的病人,大多都有他人陪同,因此 錄音沒有不可替代性,而且還有後期修改的可能,作為記錄醫囑的理由不充分,更多的其實還是對醫生的不信任。這種不信任不僅會寒醫生的心,也對患者沒有好處。
反過來說,如果是醫院錄音或者安裝攝像頭,除了對患者的不信任,又有侵犯患者隱私的顧慮。也許第三方介入可能才不會有明顯的傾向,但涉及到的成本又是大問題。
綜上所述,進行錄像或錄音無論如何都不是一個有利於醫患雙方的措施。所以個人認為不應該進行錄音。
—— 的爪子
「錄音」這個真是讓人後背發涼,不敢說話了……下周要去醫院,不會被錄吧……
——Leventselève
錄音無可厚非,但請保持真實客觀
我認為患者錄音無可厚非,但是換作是我我會請患者到醫院科室的專門的辦公室或者談話間,並開啟醫院的錄像錄音設備對我所說的話進行真實準確的記錄。同時我也會注意自己的語氣與措辭儘可能的官方與嚴謹。
其實大多同仁之所以牴觸錄音主要原因就是害怕惡意剪輯等等,為什麼大家對於微信沒這麼牴觸,就是因為微信自己也有底板作為證據不至於太過被動。
——Heat Shock Protein
能夠接受提前告知的錄音,反對偷偷錄音。
——Beth
遇到過,我也開錄音了,錄就完事了,聊天記錄也可以造假,關鍵就是我自己也有一份,就不怕被剪輯ps。
——阿狸森allison
偷錄不可取,需要雙方同意
我覺得負責任的談話也許並不怕錄音,但怕的是斷章取義,避重就輕的剪輯。綜藝節目裡也有不少類似操作,非常具有誤導性。 所以如果患者想要錄音,咱們不妨也錄一個完整版留存。
——純情小白兔
作為患者,我也有話說
你這個問題討論的焦點,不就是臨床上面病人的利益冒犯到醫生的尊嚴的時候,是病人讓位醫生,還是醫生讓位病人?
臨床上面,病人的利益永遠都是在第一位, 醫生本來就是為了照護病人而存在的,這壓根就不是一個倫理問題。
這個問題不是一個倫理問題,小標題不就寫的很清楚嗎, 利益衝突!臨床上面,病人的利益跟醫生的利益起衝突的時候,到底誰的利益更重要?這個問題還需要討論嗎?
——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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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一線
北京協和醫院 腎內科
黃酒冬釀
一說到病人和/或家屬錄音,作為醫生,我會非常警覺。病人錄音的確原因多種,有些是病人記性不好,對於醫療的注意事項,尤其是用藥等情況記不清,需要有一個記錄能鞏固記憶,這種的無可厚非;但有一些病人並非只有這個目的,像文中的這位孫女士那樣;而且在和病人初打交道時,我們並不能很好地把握病人的動機,所以會讓我對錄音非常警覺甚至反感。
從醫學角度而言,醫學不是一門已經被徹底搞清楚了的科學,各種疾病的機理尚未明晰,個體異質性對疾病發展的影響也大不相同,這些都需要深入的研究。 而不同的大夫,結合各自的臨床經驗和對疾病的理解,在醫學原則一致的背景下,在諸多問題上都會有不同的見解。
而像文中的這位孫女士,顯然對這一點是不理解的。 錄音後,反覆對不同醫生細枝末節的差異「解讀」,只能讓我們說話越來越保守,患者能獲得的醫療信息也只會越來越少;也消耗了我們大把時間。
現在通訊技術發展迅猛,很多社會事件的多次 「 劇情翻轉 」 都是因為錄音、視頻等篡改、刪減變得真假莫辨。對於不諳錄音錄像設備以及處理的我而言,自知無法駕馭,而很大一部分的醫生,可能跟我一樣,也是這方面的小白。 法律講究證據,如此情況下,但凡發生糾紛,醫生自然是出於劣勢的。
在現實醫療工作中,我也深知醫生的言語可能與患者的理解還存在一道溝壑,所以我會選擇多說幾遍,確認他/她真的明白了,或者幫助記錄下來,用來輔助以後的診療。但我不支持患者和/或錄音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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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線
北京市華衛律師事務所
律師 聶學、王姍姍
一、偷錄可以作為證據嗎?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5年作出《關於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音取得的資料能否作為證據使用問題的批覆》:
《關於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音取得的資料能否作為證據使用問題的批覆》
證據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經過合法途逕取得的證據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製其談話,系不合法行為,以這種手段取得的錄音資料,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八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八條
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零六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零六條:
對以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嚴重違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獲取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可見, 偷錄經過了不能成為證據到有條件成為證據的過程。
二、應當如何對待患者錄音?
首先,全面認識患者錄音:醫患之間不可避免存在大量的口頭交流,對交流過程的全程錄音,有助於患方全面正確的理解並執行醫囑,同時也為醫生告知留下了證據。日常口頭告知的內容遠多於病歷記載,全程錄音可以成為病歷的有益補充,證明醫生充分履行了告知義務。
其次,注意溝通方式和表達:首先,不妨大方同意患者錄音以消除不信任;其次,注意表達方式和措辭,如不對他人診療進行評論尤其是貶損性的評論,切忌說話過滿、過於絕對,一定要留有餘地等;第三,系統里準備提前擬好的溫馨提示,如對於需要長期服用激素的患者,開出強的松同時,系統自動列印服用激素的注意事項並出具給患者,充分告知同時提升患者就醫體驗,也節約醫生的時間和精力。
第三,如果出現擅自傳播醫患對話甚至進行斷章取義等編輯後傳播的情況,醫生應當也完全可以依法維權。
三、案例情況怎麼辦?
對於案例中的患者,首先告知可以錄音,其次告知開藥不是解答數學題,沒有唯一的標準答案。不一致的治療方案,並不代表存在錯誤方案。患方可以知情並比較權衡不同的治療方案,患方擁有治療方案的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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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學視角點評
北京協和醫學院 張迪
人文學院講師 生命倫理學博士
從案例中我們可以體會到文字背後濃濃的火藥味,想必各位看官都或多或少有些許體會。誠然錄音本身無可厚非,一方面能夠方便患者記錄醫生所囑託之事,另一方面方便醫生更好落實自己所開出的醫囑,提高患者的執行度和依從性,本為共贏之事。但就像器官移植等許多事情一樣,往往因為防範個別惡意行為而導致無法很好利用資源。醫生會因為防範惡意剪輯而束手束腳,患者也會因此受到牽累,讓原本應該合作共抗病魔的雙方開始窩裡斗。那麼,從倫理學的角度我們該如何理解並行動呢?請看本期倫理學講解~
文中圖片均來源於網絡
編輯:如日中天
點評:
北京協和醫學院 人文學院 張迪
北京協和醫院 腎內科 主治醫師 黃酒冬釀
北京市華衛律師事務所 律師 聶學、王姍姍
北京協和醫學院 協和八小編 如日中天
協和八·熱心網友們
審核:曼陀羅華、 大長杆君、 金眐銀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