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改革同行》系列41(2019年10月7日—10月13日)
关键词:产教融合;营商环境;能源安全;减税降费;收入划分改革
引 言
2019年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这对深化我国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形成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具有重要意义。本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
一、主要文件
专栏:国常会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
近年来,通过不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提升政务效率,我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对于稳经济、稳就业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在法治环境建设方面,近期也有了新进展。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核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简称《条例》),从基层探索到行政立规,标志着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进入了新阶段,未来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的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必须把法治原则贯彻到政策制定、执法等各个环节,广泛征求市场主体的意见,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保证执法的公平性,建立健全长效的法制保障,这样的改革才能见实效。营商环境的优化不只靠数据,更需要靠口碑,关键看通过营商环境的优化,企业发展的痛点是不是找准了,经营的堵点是不是疏通了,投资的顾虑是不是打消了,发展的信心是不是增强了。衡量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并非简单地增加政府和企业的互动频次,而是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既有顺畅的政企沟通机制,能在关键时刻解决企业的问题,同时给企业自由创新和发展的市场空间,让企业家安心、放心搞经营。
在全球产业链重塑和中国经济转型中,以新模式、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为突破口的新兴产业,是中国经济转型的活力和希望所在。与传统产业不同,新兴产业具有新的发展规律,也对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无论是新产业、新业态或新模式,没有创造就很难有生产力的突破性解放,创新是一个反复试错的过程,监管也不能简单采取“一刀切”的方式,需要给予创新一定的政策容忍度,让市场包容有序,充满活力。
《条例》中明确提出了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创新往往与风险并行,在具体执行和落实的过程中,如果监管部门对于新经济的发展规律、盈利模式等认识不到位,就可能将干扰到创新。如何避免表面包容、实则过分审慎,表面放、实则收的现象,是未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
优化营商环境永无止境,但营商便利度的提升需要把握好度。2018年,以上海和北京为代表的中国营商环境国际排名大幅提升,各地也高度重视政务环境的优化,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和服务,加快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实施“最多跑一次”,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效率,让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的时候更便捷、成本更低、流程更少。这样既能够保证工作质量,又能满足企业对于政务效率的要求。但如果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搞突击式对标,反而会造成政府资源的浪费。
提升营商便利度不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全部,过度关注短期个别指标的加码式对标,可能会延误更高层次的改革。营商环境需要聚焦更大力度放权、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加强市场主体保护、突出政务公开透明、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全面优化企业的发展环境,将法规付诸实践,将改革落到实处。
二、重大事件
三、精彩观点
四、最新进展
五、热点述评
【推动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改革】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解决好的重要问题。城市是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载体,是改革政策落实的主节点。据初步统计,截至2018年,我国地级以上城市,中高职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在校生人数10万人以上的有100家左右,全国500余家国家级开发区绝大多数也位于地级以上城市。“十三五”以来,国家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77.05亿元(约占职业教育投资的80%)支持743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
然而,受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为了推进人才的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科技创新的研发和转化能力,2017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2019年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在全国统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建设试点,并通过试点,在产教融合制度和模式创新上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借鉴的经验。《实施方案》提出,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
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改革试点,涉及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等多元主体。开展试点总体定位是,为推进产教融合改革树立标杆,为创新要素深度融合提供载体,为推进政策组合创新开展试验。《实施方案》的发布,对深化我国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形成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人民日报图文数据库[EB/OL],2019-10-07/201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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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陆娅楠. 产教融合 改革有了新路径(政策解读)[N].人民日报,2019-10-12.
作者简介
李佐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经济学博士,研究员,博导,先后师从张培刚教授、吴敬琏教授
田惠敏: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先后师从张培刚教授、厉以宁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