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若忽略这10个问题,后果可能损失惨重

2020-01-08     宏咏华威法律咨询

如今很多农村地区都在进行土地确权工作,有的地区已经结束了,但有的地区还是处于开始阶段,因为各地的实际情况不一样,所以说土地确权的进度也是不一样的,不过对农民来讲还是比较关心的,有的农户担心自己不能确权,有的担心面积不符合,关于里面的各种各样的疑问,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

第1个问题,转入非农户口的还能参与土地确权工作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承包期以内承包方全家迁入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最后也是可以授权的。

文件中规定了现阶段不能因为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来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于全家已经迁入社区的承包地已经交回或者收回的,本次也不予确权登记。

第2个问题,对于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应该如何确权呢?

实际生活中在土地种植过程时。土地的承包面积往往会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这种情况对农户承包地的实测面积有一定影响,应该据实确权登记给原来的承包户,对超出的部分承包地不能强制收回。

问题3集体供养的五保户,他们的承包地能够确权登记吗?

根据法律及政策的相关规定,集体供养的五保户承包地应该尊重五保户的意愿,确定是否进行确权登记,集体也不能强行收回他们的承包地,作为集体机动地。

第4个问题,家庭承包方的代表是怎么确定的?

家庭承包方的代表人物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或者在原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记载的代表人,可以由农户家庭共同推选。

第5个问题,承包土地的调查结果应该由谁来签字呢?

家庭承包方式的调查结果应该是家庭承包方的代表来签字的,其他的调查结果也有其他方式的承包方代表来签字。

问题6,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的费用是谁来承担?

这部分费用由集体来承担,不能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问题7新生儿能够分到土地吗?

增人不增地减人也不减低,也就是说原来是多少土地,最后还是多少土地不能随着家里成员的增减而变化,但是如果符合特殊条件是可以去申请土地的。

问题八,土地的确权以后如果又被国家征用了,征地补偿款应该如何分配呢?

征收农民承包地的,一般是由村集体预留一部分给设计农民缴纳社保,而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的农民。

征收非农民承包的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分配给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该由集体共同分配。

问题九,对于有争议的土地应该如何确权?

涉嫌登记过程中,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有纠纷,应该尽快的调解解决,对于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诉讼仲裁的程序来进行处理。

最后一个问题是关于逝者留下的土地应该怎么进行确权?

第一是可以由其子女来进行确权更换承包土地的所有人。

第二是原雇主单独居住已经死亡的承包地应该交回集体共同处理。

第三,如果农户家庭全部死亡,发包方应该依法收回承包地,不再进行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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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vn6sh28BMH2_cNUggvn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