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段时间曹园违建这个事情闹得沸沸扬扬,不过好的是如今已经水落石出了,关于土地和违法建设的曹园非法扣押,拆除违章建筑,与之相关的。
所以这个事情是国家拆迁和人们关心的,因为这个东西映射出的方式来处理违法建筑,我们今天与在这种情况下,总结土地征用的法律,违建是要拆除,但不是全拆除。
根据了解的情况,这块违法土地是属于国有的,还是三级保护的林地,如果要利用这块土地是需要经过相应的部门进行审批,06年的黑龙江超越森林公园有限责任公司向上级部门申请了部分项目,并且拿到允许使用土地同意书,然后在09年又取得了审批建设曹园。
12年这个公司的名称更改为曹园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而且还在这一年当中通过了建立曹园旅游区的一些手续,之后这个旅游区得到了省级有关部门的批准,随后牡丹江市予以支持而且还加入了实施计划。
该公司在没有充分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始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而且在这么多年的时间里所进行的违法行为,这个项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批准,这也使得很多违法占地的行为逐渐增多。
因此,这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这也是律师常说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该保留下来,违法部分的拆迁
部分建筑已被确认违法,相应的部门中删除,没办法拆除涉案企业的其余部分已下令拆迁本身,那些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不影响环境可以消除这些变化通过变更手续在规定期限内的影响。
根据曹园事项的处理结果,是符合相应的法律原则的,这一点应该区别对待,实际上,有很多被拆迁的人在我们这边拆迁后没有享受到同样的待遇,拆迁方不分合法面积、违法面积多少,这些都是按照违法建筑拆迁的。
其实,这样的行为律师也是经常提到的,这些只是为了低成本快速拆迁,在我国的“城乡规划法”中也明确规定了两种违法行为, 一种是一般违法,另一种是严重违法,对于这种类型的法律也给予了不同的处理方式。
对于那些谁可以改变或消除影响不影响案件的规划,单位应重新提交相应的文件,并足额缴纳罚款来解决,依法不能除去所有这些以及更多未经同意强拆不能重新定位,也没有给予相应的拆迁补偿费。
人们盖房子是有一个家,而不是像曹园一样,其实有很多地方的人没有证件,这些人是不是故意的,但造成了很多的问题遗留下来的历史。
对此我们最想说的是,曹园这件事能不能区别对待拆迁问题,为什么老百姓的房子不能区别对待,而是要一起拆迁不赔?
有关拆迁的相关法律也明确规定,由于房屋年代久远无证件,应按规定给予补办手续,在此我相信,曹园有公平公正的审判,那些无证拆迁的人也会有公平公正的处理办法。
如果没有,那么我们就应该有勇气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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