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勤廉政历史人物”(三)高柔:恪守宪律,执法公平

2019-09-25   名相伊尹

高柔(174年至263年),字文惠,陈留郡圉县(今河南杞县圉镇镇)人。他历任县令、尚书郎、理曹掾、法曹掾、颍川太守、治书侍御史、太常、司空、司徒、代理大将军和太尉等职,最终被封为万岁乡侯,谥元侯。高柔一生经历了曹魏从兴盛到衰落的全过程,他关心百姓,注重国计民生,在司法建设和选官制度建设上有突出贡献。

一、早年成名,见微知著

高柔出身于后汉士族家庭。先祖中有多人出任过朝廷刺史、太守等职务。高柔的父亲高靖曾经担任过蜀郡都尉。家族的前辈多以清廉、孝悌著称。在家庭熏陶下,年少的高柔便显示出敏锐的观察力。汉末名士王修对弱冠的高柔十分赏识,认为他与众不同,日后必成大器。

后汉末年,天下大乱。高柔的父亲高靖远赴蜀都任职,只留下年轻的高柔随同其他亲属一起留在陈留,当时,陈留所属的兖州局势错综复杂。曹操受陈留太守张邈等兖州部分官吏的支持入主兖州,并很快大败兖州境内的黄巾军,使得兖州迅速得到了一段后汉末年难得一见的和平景象。而此时年仅二十岁的高柔却劝告自己的族人和乡亲尽快离开兖州,众亲友都觉得十分愕然。这时候,高柔冷静地向大家分析了在一片和平气氛中掩藏的危机:“今者英雄并起,陈留四战之地也。曹将军虽据兖州,本有四方之图,未得安坐守也。而张府君先得志于陈留,吾恐变乘间作也,欲与诸君避之。”高柔认为,目前虽然曹操与张邈的关系表面上不错,但是曹操素有一统天下的大志,日后必然与张邈发生冲突,到时候陈留也一定会成为战场。但是部分亲友觉得高柔年幼,也就没把他的话当回事。无奈之下,高柔只能带领自己的族人离开陈留,投奔在袁绍手下任职的近亲高干。

后来兖州的形势发展充分证明了年轻的高柔分析的准确性。虽然高柔的话是少数意见,但也代表了一种倾向:当曹操完成了兖州官吏和士族阶层所期望的剿灭黄巾的任务以后,一部分兖州官吏和士族阶层对曹操在兖州的存在还是有一定顾虑的,只不过此时的曹操忙于军事作战,无暇专注于兖州内政,估计内政还是仰仗原有官吏及曹操嫡系共同管理,矛盾并不明显,冲突自然不会很大。但是,随着曹操在兖州势力的扩张,张邈与曹操的矛盾日益尖锐,终于在兴平元年(194年)双方反目为仇,发生了长达一年多的武装冲突。陈留也如高柔所料沦为战场,兖州在天灾人祸的双重作用下,百姓相食。年轻的高柔显示出的见微知著和远见卓识令人刮目相看。

不久,高柔的父亲高靖在蜀郡任职期间病故。高柔不顾道路崎岖、战乱危殆,不远千里,赶赴蜀郡引丧。一路上辛苦茶毒,无所不尝,经过三年艰难跋涉,历经千辛万苦,高柔终于把父亲的灵柩接回故乡安葬。从此以后,高柔的孝行不胫而走,他本人也因此名扬天下。后来,高柔又回到近亲高干身边任职,直到官渡之战结束后,他才随着高干一起投降了当时风头正盛的曹操。从此,高柔开始了他在曹魏近六十年的仕途生涯。

二、尽职尽责,处法允当

高柔刚到曹营,虽然表现不错,但迎接他的并不是曹操的赞许,而是曹操的杀心,曹操差点就把高柔给杀了。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建安十年(205年),高干在并州反叛曹操,虽然高柔没有参与,但由于和高干的亲属关系,曹操对高柔自然产生了猜忌和怀疑,想找个茬把高柔给杀了。估计手下人没有找到什么借口,曹操便亲自出马,在一天深夜微服出行,来找高柔,看到高柔披着单衣,拥着双膝抱着文书睡着了,非常感动,于是亲自把自己身上的皮裘盖在高柔身上才离去。怀疑自然也就烟消云散了。

在武帝曹操的手下,高柔先后担任过菅县县长、刺奸令史、丞相仓曹属、尚书郎、丞相理曹掾、颍川太守、法曹掾等职务。在此期间,高柔表现出其良吏的本色。

高柔刚到菅县的时候,县里有几个品行不正的官吏听说高柔上任,自动挂冠而去,生怕被高柔给惩办了。这时候的高柔并没有置这些官吏于不顾,而是说“过去邴吉管理地方的时候,有的官吏犯错,邴吉都能宽恕他们,而我刚刚上任,这些官吏在我手下还没有出现什么过失呢,把他们叫回来吧。”经过高柔的教诲,这些官吏深受感动,从此洗心革面,并成为佳吏。

建安十六年(211年),曹操派遣钟繇进攻张鲁。高柔再一次展现了出色的形势判断能力,认为曹操此举无疑是逼反凉州的马超和韩遂,造成三辅地区局势的混乱。高柔建议曹操应该先安抚马超和韩遂之后再行出兵张鲁,但是曹操没有采纳高柔的建议,派钟繇出兵汉中,结果也正如高柔事先所预料的那样,逼反了马、韩等人。

高柔在武帝时期所展现的出色的能力,除了以上举出的例子之外,更主要的表现是在曹魏的法律制度方面。他在担任刺奸令史之时,便以“处法允当,狱无留滞”受到曹操的称赞,并因此得以晋职。担任丞相理曹掾之时,他针对重刑亡士之法的严酷,据理力争,成功改变了对于宋金逃亡一案的处理。

当时,军中鼓吹宋金等人在合肥逃跑。按照当时曹魏的法律规定,出征的军士逃亡,就要逮捕并拷问他们的妻子儿女。但是,曹操担心这样还不能制止逃亡,便再次加重刑罚。宋金的母亲、妻子以及两个弟弟都被逮捕,主事官吏奏请把他们全部杀了。高柔劝谏说:“士兵在军队中逃亡,确实令人担心。但我听说这些人中常有后悔的,我认为应该释放他们的妻子儿女。这样一来可以使敌方不再信任他们,二来可以诱使他们产生回返之心。按照过去的法令,就等于断绝了他们的希望,而现在又再加重处罚,我担心今后出征的士兵看见一人逃亡,害怕株连到自己,纷纷相随而去。这样一来重刑并没有制止逃亡,反而会助长逃亡。”

经过高柔的劝谏,曹操终于停止了这种严酷的刑罚。高柔因此改变了曹魏的重刑亡士之法,从而挽救了很多无辜者的性命。

如果说宋金案的处理说明高柔对民间疾苦有所了解的话,那么对卢洪、赵达等官吏以权谋私的揭发,则表现出高柔作为曹魏大臣对于当时设置的校事制度的强烈不满。校事制度大约是在建安二十ー年(216年)由曹操建立的具备浓厚的曹氏私臣色彩,主要职责是监察百官。高柔认为,这种制度的设立不利于官员之间的团结,同时由于对校事缺乏有效的监管,造成像卢洪、赵达之类担任校事的官员擅权,以权谋私。曹操当时没有听从高柔的劝告,结果数年以后,赵达等人东窗事发,曹操杀了他们,并向高柔表达了歉意。

高柔在曹操时期任职十六年,能力出众,深得曹操赏识,曹操称赞他“清识平当,明于宪典”。

三、秉公执法,明察秋毫

魏文帝曹丕时期,高柔继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曹魏的法律中诽谤妖言罪是曹氏控制臣民思想言论的重要手段之一。崔琰死、毛玢废都与这条罪名有关。到了曹丕时期更是愈演愈烈,“民间数有诽谤妖言,帝疾之,有妖言辄杀,而赏告者”,助长了诬告之风。针对这种局面,高柔直言上谏。他认为应该废除关于妖言诽谤和奖赏告密的法令。曹丕最终采纳了高柔的建议,除了这条不得人心的法律。也正是由于这一次的建议,高柔又得到了曹丕的赏识,担任廷尉一职。高柔任延尉一职二十三年。

高柔在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不拘泥于法律条文,多次亲自询问、调查案件,具有公正处理案件的专业素质。

司徒府小吏解弘父死服丧百日后,正巧遇上了军事行动,他以生病为由求免于出行。曹睿得知后大怒,认为其有意逃避,就派人把解弘抓起来拷问。高柔经过审讯,发现解弘确实身体很差,便上奏曹睿,请求对解弘免于处罚。最后,解弘不但得以免责,而且因为自己的孝行得到了曹睿的表彰。

护军营士兵窦礼,在一天出门以后,再也没有回家。家里、营里四处寻找毫无下落。营里以逃亡上报,上司下令发文通缉。依照法律规定,逃亡土兵的家属,将被没官为奴婢。窦礼的妻子阿盈,痛哭丈夫的失踪,更伤悲自己的儿女要被无缘无故没官为奴。她不相信自己的丈夫逃跑了,不服无理无情的专横惩罚,于是拖儿带女天天跑到州里、县里喊冤叫屈,却没有人理会,无处找回公道。阿盈不甘心,又拿着辞状告到了廷尉那里。高柔看罢案卷,知道了问题的关键所在。他看到阿盈坚决否认丈夫逃亡,就问:“你怎知道你的丈夫不是逃跑了?”阿盈泪流满面地说道:“我的丈夫从小孤苦伶仃,他为人忠厚善良,许多年来,一直赡养着一个无依无靠的老太太,侍奉得如同亲娘一样,他绝不会丢开老人家不管。窦礼对儿女也是爱怜备至,一刻不见,就坐卧不安,他不是那种铁石心肠、不顾妻室儿女的薄情男人。我知道我的丈夫,他断断不会逃跑!”高柔又问:“你丈夫是不是与人有仇怨?”阿盈摇头说:“不!我丈夫为人安分善良,对朋友谦逊有礼,他从不在外面惹事,不可能同谁结下仇恨。”高柔再问:“你丈夫有没有与人发生过钱财关系呢?”阿盈想了一会儿,说:“啊,别的没有。就是前些时曾借了些钱给同营伙伴焦子文,催了几次,也没有还钱。”高柔听到这里,心里一亮,猛然觉得这可能是一个重要的线索。他马上派人查找焦子文。焦子文正好由于一个事件牵连,被关押在监狱里,高柔把他叫来,先问他因为什么事情而坐牢,又问了案子审理情况等等。说话中间,高柔突然问他道:“你是否借过人家的钱?”焦子文微微一惊,马上镇静地答“小人家境清寒,从不敢借人家的钱财。”高柔经验丰富,他看出了焦子文说话时脸上透露出的不自然的表情。心里更有了底,索性就大声斥责:“你借窦礼钱的事,为何不说!”焦子文差点吓得叫了出来,可还想抵赖,只是答话已经语无伦次,嘴巴和脸都不听使唤了。高柔怒目圆睁,厉声说道:“你杀了窦礼,还不打算认罪?”焦子文看到事情已经败露,再不招认,就要多受皮肉之苦,只得把赖债杀人的经过和埋尸所在地等一一讲了一遍。高柔派人到地方挖,果然挖出窦礼尸体。窦礼的下落弄清楚了,高柔又奏明朝廷,恢复了阿盈母子的平民身份。

四、重视教育,关心农业

明帝即位后,封高柔为延寿亭侯。高柔为官多年,始终关往教育问题,他上疏皇帝,阐明普及教育的必要性。他说:“重视教育是圣人的伟大教导;褒扬文学、崇尚儒学是帝王的圣明大义。往昔汉末衰落,礼崩乐坏,狼烟四起,使得读书人这个群体被埋没冷落。太祖兴起以后,在郡县设置官学。高祖即位后,继承了这一传统,恢复辟雍,建立考试制度,于是天下之士又能接受学校教育,亲自学习祭祀礼仪。”同时,他也提出当时教育存在的问题,他认为:“博士都是全国精选出来的精典通达、德行优良的人才,但他们所能担任的职务不超过县令,这不是崇尚儒术、使人勤奋的办法。”他主张,应根据博土们品行学问的优劣,打破门第观念,大胆任用,以鼓励天下士人求学上进。明帝采纳了他的意见。

高柔历来重视农业,关心老百姓的生活。由于朝延大肆兴建宫殿馆舍,老百姓苦于劳役,农业生产受到很大影响。高柔再次上疏,阐明发展农业的重要性。他说:“英明的帝王治理国家,没有谁不是把发展农业生产作为大事,把勤俭节约作为根本的。农业发展了,粮食就会有积蓄;用度节俭了,财物就会有贮存。积蓄了粮食,贮存了财物,就不再会有忧患之虑了。”

高柔看到了当时农业上存在的问题。老百姓都忙于服役,亲自参与种地的人很少,加上当时又有猎禁,大批鹿群侵犯农田,损害生长的禾苗,造成很大的危害,农田所受的损失不可估量。百姓虽然设置障碍防护,但无济于事,荥阳附近方圆几百里,每年的收成很少,全国生产的财物也很少。高柔十分忧患,一旦突然发生战争,或者发生灾荒,将无法应付。为此,高柔提出了一些解告密决的办法,他请求:“哀怜农业劳动的艰难困苦,放宽对百姓的限制,使他们能够捕鹿,从而让平民百姓长期受到救助。”

五、身处乱世,元老终位

作为曹操时期的老臣,高柔除了在主管的廷尉府表现出色,尽显出一个技术型良吏的本色之外,在曹魏集团内部错综复杂的政治斗争中,也是为数不多的常青树之一。早期的曹魏旧臣,不是像贾诩一样“阖门自守,退无私交,男女嫁娶,不结高门”,就是像程昱一样“自表归兵,阅门不出”,更有甚者像崔琰那样身首异处的。而在这种复杂的形势下,高柔却一直是无惊无险,一路高升。他先后担任过县长、刺奸令史、丞相仓曹属、尚书郎、丞相理曹掾、颖川太守、法曹掾、治书侍御史、廷尉等职务,正始年间,他又升任太常、司徒,位列三公。明帝曹睿评价高柔::“知卿忠允,乃心王室,辄克昌言;他复以闻。”在曹魏后期司马懿和曹爽之间的政治斗争中,高柔又一次发挥了他弱冠之时出色的预见性,再一次选择了胜利的一方,并在这场斗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被司马懿比喻为汉初的周勃,高柔也因此晋封为万岁乡侯,后为安国侯,转太尉。高柔以九十岁的高龄寿终正寝。

陈寿对高柔有个非常客观的评价:“保官二十年,元老终位。”高柔凭借自己出色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赢得了五任君王的认可和赞赏,不但仕途一帆风顺而且避免了很多曹魏旧臣所遭遇的困境和风险,他多次处于风口浪尖,甚至面临杀身之祸,但总能以自己的政治智慧和出色的预见性摆脱困境。高柔的一生,可以说是后汉三国时期一个专业性人才发迹的模范代表。

六、公正无私,秉公执法——高柔廉政思想解读

高柔精明干练、刚正不阿、公正无私、秉公执法、不畏强权的品质,在中国廉政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魏文帝因为早年的私怨,想诛杀治书执法鲍勋,高柔拒不从命。在皇帝盛怒之下,高柔敢于坚持依法办案的原则,并对皇帝的错误决定拒不从命,这种刚正不阿、公正无私的执法精神值得后人学习。

宜阳县典农都尉刘龟私自在禁苑射猎,被功曹张京告发。曹睿故意隐匿告密者的名字而逮捕了刘龟。高柔上表要求公开告发者的名字,曹睿大怒,认为刘龟既然违法,就应该被捕而由廷尉拷问,不需要知道告发者是谁。高柔说:“陛下让我作廷尉,我执掌国法就应该像一杆秤一样,必须做到事事公平。交给我的这个案子,连原告也没有,我怎么能审得清、问得明呢?再说犯禁有情节的轻重之分,渎职有态度的好坏之别,我怎么能因为陛下一时的好恶来破坏国家的法度呢!”魏明帝听了,只好说:“那么,这个案子还是由你来秉公处理好了。”于是高柔也将张京逮捕归案。在审理清楚案情之后,对刘龟和张京都从轻发落,处以罚金。明帝对高柔的处理结果也很满意,还特意下诏表扬了他的执法公平。

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不以个人意志代替法律,是执法人员必须坚守的职业道德。唐代大诗人王维说:“必原情以定法,不阿意以侮法。”即是说守法者在给犯法者“定法”过程中须弄清案情的原委,而不能凭个人的意志主观臆断随意下结论,否则将是对法律的亵渎。

高柔在审理窦礼失踪案和刘龟禁苑射猎案时,明察秋毫、公正无私且不“至尊”喜怒而毁法,为我们现在的执法人员树立了良好的榜样。我们执法人员应像高柔一样,始终严肃而认真地对待职责,公正而客观地依法断案。

来源:《清风气正贯古今:开封勤政廉政历史人物事迹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