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杞遗迹——胡家院

2019-09-02   名相伊尹

胡家院。位于古县城西南部,南抵文化西街,北接义仓前街,西隔路与马家院为邻,东临青龙北街。始建于清康熙年间(1661~1722年),为胡具体、胡具庆兄弟的旧宅,经不断加修,到清末胡远灿时,形成全盛时期。其主体建筑为二进四合院及东角院、客厅、凉厅、门楼、曲径、花园等,共有房屋200余间。前部是客厅院,坐北向南高台客厅1座,往东通大门,往西通花园和凉厅。后面有四合院,是楼院(2层)5间,有东西厢房。东北角有二四合院。西边有月门,通厨房和后楼院。整个大院布局严谨,风格典雅,为当时杞城内绅士府第之最。

胡氏,为杞邑望族之一,理学书香门第,原籍河北容城,故有"容城胡氏"之称。康熙时,胡氏先人中有人在归德(今商丘市)府学任教授,后迁居杞县。其族人分住在杞县城内、裴村店村、柿园乡前营村。

最早迁居杞县的是胡具体、胡具庆兄弟。胡具体,字季微,号立峰,举人,曾任山西省寿阳县知县;胡具庆,举人,乾隆时曾任陕西石泉县知县。此后,其子孙胡忠震、胡家辑、胡远灿、胡诗昕先后在杞县中举入仕。其中名气较大者为胡远灿。远灿,光绪十一年(1885年)巳酉科拔贡,其人学识渊博,精于书法,曾为杞县春秋阁题名。赴京考试后得官,人称小京官。胡为官清廉,虽居要职,但家私不厚,田产不多,家宅不华。

时兵部侍郎张凤台(天津人)与胡远灿结识,与灿结为儿女亲家。张出任河南巡抚后,举荐灿出任河南豫北道台(时河南省分为豫北、豫南、豫东、豫西四道),不久又赴九江(今九江市)厘金局做官,主司税政。从此,胡氏家道大发,于是斥巨资大兴土木,改建杞县旧宅,胡家大院达到全盛时期。

1938年,杞县沦陷,日军小京中队住胡家院达7年之久,他们凭借胡家院四面临街不与民宅毗连的有利地形,以高大坚固的房屋为依托,构筑成一个防御阵地,战壕纵横,房房相通,明堡暗碉,胡家大院成了日本侵略者屠杀杞县人民的魔窟。日本投降后,日伪武装头目张普恩接管了胡家院,仍为兵营。1945年10月,民国杞县流亡政府从河西(新黄河)回到县城,胡家院落入国民党之手。

1948年11月,杞县民主政府进驻杞城,接管了胡家大院。1950年5月,中共杞县县委入住胡家大院办公。1958年秋,县委为满足办公需要,大院面积扩大到14600平方米,并新建了一批房屋。此时,大院内仍有房屋200多间。1961年,县委在大院南半部(今县委办公楼处)建设一座小型砖木结构的办公楼,但刚完成基础工程,就因经济困难停建。1967年2月,在文化大革命的冲击下,县委解体,县委大院成了"破四旧"的重点,古建筑受到严重破坏。

1971年5月,县委恢复。1984年11月,县委在胡家院兴建办公大楼,1987年7月大楼竣工(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县委迁回胡家大院,对大院进行了整修改建。1988年至1993年秋,又先后建了2幢小西楼,约800平方米,修缮旧房40多间,建了停车场,铺设路面和排水工程,新建了县委北大门。第一期改建工程结束后,大院内有楼房3幢,面积4300平方米,旧房40多间。这次改建工程,保留了原胡家院内的古建筑。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拆除了小东院,拓宽青龙街,集资建房,兑现给个人;拆除小南院拓宽文化街,建体委楼;拆除后楼院,建沿街(金城大道)楼(共4层),1层除留县委大门外,其余兑现给个人营业,二、三层县委办公,负1层(地下室)作停车场(今闲置)。至此,胡家大院荡然无存。县委大院占地面积由1958年的14600平方米减少到11260平方米,扩三街(金城大道、青龙街、文化街)占去334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