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浙江渔民如何进行捕捞养殖生产?——以宁波为例

2020-03-05   后宫地图三千

中华民国的建立意味着中国摆脱了传统的封建集权统治,现代的政府管理体制逐渐建立。自1900年以后,宁波的海洋渔业在应对西方海产品冲击的过程中,逐步吸收西方先进技术,对自身的传统经济模式进行变革。

民国时期,宁波的海洋渔业捕捞在数量上进一步增加,加工方式更加丰富,但整体技术仍延续传统,新式捕捞与加工技术的引进和推广仍处于起步阶段就生产成本而言,这一时期宁波海洋渔业养殖的利润要远高于海洋捕捞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渔业捕捞的股份化运作已经成熟,特别是大、小对船捕捞,船东、船老大、船员分别按资本、技术和劳动力入股并分享收益。

与此同时,鱼行与鱼栈也以金融放贷的形式分享收益并逐步控制海产品的经销权与定价权。尽管中央政府强力推动,但以鱼市场的形式打破传统鱼行垄断在宁波一直到1946年之后才得以实现。在此之前,宁波江厦街的九大鱼行以资本放贷形式基本控制了整个宁波的冰鲜渔业。冰鲜渔业的优势和利润刺激了大量资本通过鱼行进入天然冰场经营、冰鲜船收购与运输、冰鲜鱼行销售等冰鲜产业环节,宁波冰鲜渔业基本垄断了上海冰鲜市场。

民国时期宁波海洋渔业的发展对资本的依赖直接体现在1936年鱼行资本短缺导致渔船无法出海捕鱼,最终政府借此机会出面组织放贷,以削弱传统渔业组织对渔业经济的控制。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宁波的海洋渔业经济发展被战争所阻断,大量渔业生产资料在战争中损失殆尽,直到战后才逐步恢复。

进入民国,除传统渔船捕捞外,不少商人开始购买国外动力渔船在宁波沿海从事渔业捕捞活动。不过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宁波沿海的渔船仍以传统木帆船为主,捕捞方式仍无太大变化。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船只造价的提升和捕捞风险的存在,渔船的合股经营已经成为常态,这在大小对船捕捞中最为明显,船东提供生产资料、船老大提供技术、船员提供劳动力的资本主义经营方式逐渐出现。船东在收益方面和船老大基本持平,并未占到总收益的绝大部分。

除近海捕捞外,宁波的沿海养殖业也迅速发展起来,镇海、奉化是非常重要的养殖基地。从成本收入角度分析,宁波海洋渔业养殖的收益远远高于近海捕捞业,且风险较低。在加工领域,传统食盐加工仍是主流。不过,在地方政府引导与支持下,以海产品综合开发为导向的罐头食品、螺扣加工品开始出现并进入市场。

宁波地区捕鱼业起源很早,采用国外先进技术也早于其他地区。早在1905年,宁波地区就出现了官商合办的江浙渔业公司分公司。该公司从德国进口拖网渔轮,名曰“福海号”,以新式拖网捕鱼技术代替传统捕鱼方式。后来江浙渔业公司又陆续购置“富浙号”、“裕浙号”渔轮。江浙渔业公司宁波分局地址就设在今宁波市区的江北岸。由于率先采用新式捕鱼方法,江浙渔业公司拖网捕鱼效果颇佳。但因经营不善,最终衰落。此后宁波又有源源渔轮公司设立,公司地址也设立在宁波江北岸,购置“铁宁”号渔轮,从事拖网渔业,后也因船只过少,效益不佳,1932年1月该船因超载而沉没,从此宁波乃至浙江省内再无轮船拖网捕鱼之举。

1916年,由镇海绅商陈子常等发起组织的浙海渔业公司,拥有“富浙”、“裕浙”号两艘轮船,每年捕取的海产品,价值30万余元,时人称“是项渔轮,既可增加海产出品,并可在外海保护渔船,巡缉海盗,救护风险,而其效用不可谓不大也”。但此种进步并非普遍现象,不少改善渔业生产的努力往往因经费原因而告流产。如1922年,定海外海渔业局在评议会主张下,为改良渔具拟向浙江省财政厅“息借公款伍千元,改用线结网,先由宁属试办”,而财政厅却以“公款异常支绌,实无余款堪以拨借”为由,将此建议予以搁置。因此,民国时期宁波地区的捕鱼业还是以旧式捕鱼方式为主。

民国以后,宁波传统木质海洋渔业渔船有了更加细致的划分,按照其驾驶形式和渔具种类可分为对船、网船、钓船和莆船等不同渔船。北京政府时期,宁波定海每年出海渔船大船计约4000只,中船5000只,小船3000只,总计1.2万余只。按渔船种类计,有墨鱼船2820只,张网船1270只,大莆船1560只,流网船2080只,小对船2000对,大对船720对。

对不同船只的容量,《民国定海县志》中有详细说明:大对船载重3万~4万斤,计15~20吨;小对船载重0.5万~0.6万斤,计2.5~3吨;大钓船载重约10万斤,计50吨;小钓船载重0.7万~0.8万斤,计3,5~4吨;流网船载重1万~4万斤,计5-~20吨;大捕船载重2万~3万斤,计10~15吨;张网船载重0.6万~1万斤,计3~5吨;墨鱼船载重0.1万~0.2万斤,计0.5~1吨。1936年,定海有大对船500对,每对14人;网捕墨鱼船420艘,每艘3人;大捕船240艘,每艘5人;流网船460艘,每艘平均7人;红头对40对,每对8人;张网船50艘,每艘5人;其他500人;总计有渔船2550艘,直接从事海洋捕捞的渔民有13750人。折算大对船7500~10000吨,墨鱼船210~420吨,大捕船2400~3600吨,流网船2300~9200吨,红头对100~120吨,张网船150~250吨,总计定海渔船载重12660~23590吨。每艘渔船全年出海次数不定捕捞量有多有少,按3次满载计算,定海全年捕捞量在37980~70770吨。

宁波渔船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船只所载网具的不同,不同渔船本身的形制差别不大。以流网渔船为例,其船只长50~56尺,阔10~13尺,深4.5~5尺,载重300~360担。船壳甲板等直材,多用杉木,而肋骨横梁等材,多用桑木。全船共分十二舱:(1)淡水舱;(2)网舱;(3)出水舱;(4)脱鱼舱;(5)鱼舱;(6)鱼舱;(7)网舱(贮干网);(8)出水舱;(9)绳舱;(10)火舱;(11)淡水舱;(12)卧舱[位于(9)(10)(11)三舱之上,另加棚盖,作为全船人员卧室]。渔船桅杆共3枝:大桅1枝,备桅1枝,各长50尺余;小桅1枝,长40尺余。另外还有大帆1领,小帆1领,舵1个,备舵1个,橹2枝,大错1个,副错1个。

早期宁波渔民都为渔船船东雇佣,因为渔获多少与雇佣渔民收入没有关系,渔民在捕鱼期往往敷衍了事,导致渔获不佳。民国时期,船东与渔民大多以合股经营的形式展开捕捞,组织上已经进步很多。这种合股经营方式主要在大、小对渔船捕捞中流行,其股份按渔获物价值进行划分,总计有3种形式:

(1)以渔获总值为16股,煨船老大可带一个末等渔夫得2股,船东2股,其他渔夫各得1股。

(2)以渔获总值为160股,船东得20股,煨船老大得16股,网船老大得14股,头目得11股,渔夫得8~9股。

(3)以渔获总值为160股,船东得20股,奔走者酬劳金2股,煨船部分后督人17股,撑船11股,头督人、烧火各10股,抛头锚、二桨各8股,三桨6股;网船部分撑船13股,出网11股,出袋、后督人各10股,下网9股,拔头片8股,头督人7股。3种股份划分形式中,船东股份皆为1/8,其结构为大、小对船的股份划分方式。大、小对船属于木帆船,2艘为1对,共同出海捕鱼。一艘船专门负责载运粮食、饮水等物,称母船(又称煨船),另一艘则专门从事下网捕鱼等事宜,称网船。

民国时期,宁波渔民对渔汛已经有非常成熟的认定,全年四汛,第一汛月至四月,为将旺未旺时期;第二汛五、六月,为最旺时期;第三汛七、八月,为最衰时期;第四汛九月至十二月,为次旺时期。具体到不同渔船,其捕捞时间和区域都是不一样的。以定海渔业为例,其墨鱼船立夏前后出海,小暑后回港,渔区在尽山、黄龙、泗礁、青浜、黄星、小板、庙子湖、花鸟和洛华;张网船清明前出海,夏至后回港,渔区南至白沙、胡卢、月岙、虾岐等处,北至朐岱、大小洋、黄龙、泗礁、尽山等处;大莆船清明节出海,立秋回港,渔区南至奉象洋面,北至朐岱、大小洋、尽山洋面;流网船清明前出海,回港时间不定,渔区南至温州洋面,东至疏球洋面,北至大小洋、马鞍群岛洋面;小对船夏至出海,秋分后回港,渔区在马迹、大小洋、朐港等处,不往南洋(今马来群岛);大对船霜降出海,谷雨后回港,渔区霜降时在尽山洋面,冬至后在朐岱及沈家门等处。

在鼓励新式渔轮捕捞的同时,民国时期政府还致力于改良传统捕捞技术。1917年1月,农商部派员到定海暂借学宫内县议会地方成立定海渔业传习所,所内设所长一人,技术员二人,事务员三人,以传授捕鱼技术、改良渔具渔法为宗旨。1918年4月8日首次开班授课,农商部渔牧司司长汪扬宝亲往参加开学典礼,并期望定海渔业讲习所的设立不仅仅是为了推广技术,同时也要进行海洋渔业生产活动的详细调查,以便“仿外国组合法对于渔业信用购买等组合条例”进行渔业信用改革。尽管渔业传习所的宣传活动得到了浙江省政府及各地方政府的支持,但定海渔业传习所在创办初期并不如意。

就所内传习而言,由于渔民子弟本来就不识字,再加上定海渔民均散居沿海各村镇,往来县城学习修业存在诸多不便,因此其所招学生并不是很多。其后由于传习所无人应招,遂改为实地传习。而在实地传习中,定海渔民囿于传统捕鱼习惯,对于新技术的推广多持不信任的态度,因此李士襄决定“自赁渔船一艘,雇同渔伙七八人,先期开驶产鱼洋面,其所学如法试验以为改良之渔具之先导,并以立异时招收渔民传习之观念”。但在实地技术推广过程中,传习所用的棉纱网还不如沿海渔户所沿用的传统渔具合用。渔业技术推广所面临的种种间题使得传习所的运行效果并不如意。

宁波地区的近海养殖业早在元代就已经出现。明洪武年间,奉化有蛤戽六顷三十九亩二分五厘,蚶田四亩二分五厘,蚶涂一顷三十六亩七分四毫。清雍正年间,奉化有蛤戽六顷三十九亩二分五厘,课银九两二钱五厘二毫。光绪年间,奉化有蛤戽六顷七十一亩一分九厘八毫九丝,课银九两七钱二分五厘。成规模的水产养殖则形成于晚清至民国时期,尤其是西方海洋养殖技术传入中国之后,相当一部分渔民由远洋捕捞行业转入风险相对较低的近海养殖业。当时宁波的海水养殖业集中在镇海、宁海、奉化、舟山等地,主要利用涂地养殖蛏子和毛蚶。

民国时期,宁波养蛏分布在镇海、定海、梅山、六横、朱家尖、顺母涂、奉化、象山、石浦和宁海,其中以镇海规模最大。镇海地区的养蛏场区域包括崐亭、三山、慈岙、合岙、梅山之裹岙等处海滩泥涂。其养蛏场面积为:亭,纵1里,横6里,面积6平方里;三山,纵1.5里,横6里,面积9平方里;慈岙,纵2里,横5里,面积10平方里;合岙,纵3里,横5里,面积15平方里;裹岙,纵0.5里,横6里,面积3平方里;共计面积43平方里。养蛏户数为:崐亭300户、三山400户、慈岙400户、合岙500户、裹岙50户,共计1650户。蛏苗资本为:岘亭每户10~200元,共计10000元;三山每户10~400元,共计12000元;慈岙每户10~500元,共计15000元;合岙每户10~500元,共计35000元;裹岙每户10~50元,共计3000元;总计蛏苗资本75000元。而蛏苗价格则是蛏苗愈小,其价愈昂,盖小者数量增多,每斤在2000个以上,价为1~4角;普通中号每斤1400个,价为6~7角。

蛏苗一般由苗商至象山、奉化、宁海、海门等处购买,后转运至内地,转卖养户。小苗每亩放养5斤,大苗放养15斤,普通放养10斤左右。放养时节一般在清明至谷雨时节。初放养数月内,每日须派人至苗地视察,如有水流回沟及蛏苗倒覆时,应立时处理妥当,以免蛏苗死亡。四、五两月,天气和暖,水温适宜,泥涂油肥,蛏苗生长最快。如系极肥泥涂,1年即可出售,劣者则需3~4年,普通为2年。普通1年生蛏子,每斤约30只,壳纹圈1个;2年,每斤16只,壳纹圈2个;余类推。年产额总计29850担,597000元,其中崐亭4500担,9000元;三山5500担,110000元;慈岙8000担,160000元;合岙11500担,23000元;裹岙350担,7000元。

镇海养蛏业大多采用雇佣工制,放苗工资,每日每人5角;捕捉大蛏工资,每捉1斤发1分。长成之蛏由蛏商收买,用竹篓装运至柴桥,再以汽车转运宁波,或至穿山运沪销售。除养殖业外,镇海沿海带人民,无论男女,自清明至立冬节,每届低潮泥涂露出水面之际,纷纷下海,拾捕泥螺、蛤蜊、黄蛤等。贫苦者捉至市上销售,普通人家多留家充作肴馈。据沿海渔民估计,每年可获2000余担,每担价5元,计值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