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职业放贷人,最近要小心点

2019-07-17     赵英杰律师

最近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频发,这个跟前段时间的市场不景气,资金链断裂有关系,银行贷款不给了,就得面向民间寻求资金,民间借贷市场变大了,也就出现了专门的放贷人,专门的放贷人也就称为职业放贷人,但是国家对职业放贷人的认定也出具了相关文件,出现了加大打击的力度。

这些职业放贷人有的是吸收别人资金,然后进行放贷;有的呢是之前的积累有了自有资金,现在实体不好干了,直接转行民间借贷业务,以此为职业。

民间借贷忠有很多借款人都是着急用钱的,放贷人的钱也是从别人处吸收的,中间又有很多的中间人,也就导致民间资金的成本又很高,有的高达月息7、8分,少的也有2分的,这样的利率很少有企业能够承受的。

这样的市场其实很畸形,借款人又因为民间借贷而导致最终破产的,职业放贷人也有因为风控措施不到位,导致资金不能收回,集资客户集中兑付,不能兑付的,就导致了放贷人资金链断了,有的甚至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送进了监狱。

有的是自有资金,不至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是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因为在我国无论是做吸收资金的行为还是做放贷的业务,都是需要经过特殊的行政许可的,否则就是无照经营,无照经营也就是非法经营了,达到一定程度也就成了非法经营罪了。

有的虽然程度没有达到非法经营罪,但是也会因为是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后,所进行的民间借贷业务也被认定为无效,无效的后果就是约定的利息也是无效的。因为被认定为无效,你的后果就是恢复到之前的状态,之前的状态就是归还你借款本金而已。这样你从事放贷业务过程中付出的房租、人员工资、中介人员的提成等等,都无法收回,所以你能收回的原则上仅仅有借款本金,还是借款人有钱还你的情况,借款人呢,可能也就是白白用你钱了,所以说职业放贷人一定要小心,不要轻易做这些业务。

你们会说民间借贷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吗?国家不是要鼓励民间资本吗?没错,国家是保护民间借贷的;但是,民间借贷仅仅是作为资金融通为目的的行为,以民间借贷过程中牟利为目的的行为可能被界定为无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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