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这么多有关欠钱不还的后果,我们都知道了欠钱不还的被强制执行后,如果拒绝执行是会被判刑入狱的!
但是也会有用户来询问说:“他们欠钱不还坐牢了,那这钱还不还了?”
小编想存在这个疑问的人应该不在少数,可是事实真会如此吗?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出狱之后,如果“老赖”还是不还钱的话,法院是可以再次送他入狱的!
虽然在我国法律有一个规定叫做“一罪不二罚。”
什么叫做“一罪不二罚”呢?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行为刑事处罚一次,不得重复处罚,不得二次审理判决处罚。
所以有的人欠钱不还,就想着就算自己坐牢了也无所谓,顶多几年我就出来了,反正我坐牢了,还是不还钱,你能拿我怎么样?
但是小编要说的是这个“一罪不二罚”对“老赖”来说并不管用!
给大家讲一个案例:
去年3月有一则新闻是这样的,一男子因为拒不执行裁判罪被法院判刑十个月,十个月刑满之后,该执行人有能力偿还但是仍然决绝执行,并且在出狱之后还购买车辆等等,随后法院又以拒不执行裁判罪再一次刑事立案!
这样大家看明白了吧,“老赖”是可以多次判刑的,毕竟谁让你有钱却不还呢?
那么出狱后还是不还钱怎么办呢?
1、主观上故意转移财产,不执行法院判决的;
2、客观上有能力偿还但是拒不执行的,例如购房购车这种高消费;
3、侵犯法院正常对案件的执行秩序,侵犯了申请人的财产权利。
以上只要满足任何一点,就可以再次以“决绝执行裁判罪”对其进行判刑!如此循环往复,到他还钱为止。
我们尤其要注意的就是,有的“老赖”在出狱之后为了不还钱还会转移自己的财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肯定是构成犯罪的!
犯罪是一种独立的行为,只要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就可以也应该进行处罚!
“老赖”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后一次犯罪与前一次犯罪是独立的二次犯罪,是二次犯罪行为,不能说前面处罚一次,而对后面的犯罪不进行处罚。
1、欠钱不还就会坐牢?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是不会被判处刑事处罚,也就是坐牢的,但是对于一些有还款能力而拒不还款、拿到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而拒不执行的债务人,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哪些财产是可以执行的?
(1)、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执行人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2)、执行人为为离、退休职工的,能否执行社保机构发放给被执行人的养老金?
这是可以的。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3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
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需的生活费用。
(3)、银行客户作为被执行人时,对其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能否执行?
客户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无论是银行自己发行的(包括总行和省分行发行的,简称自营产品),还是银行代理销售的(简称代售产品),都属于客户拥有的财产权。当客户作为被执行人时,该财产权属于责任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综上,“老赖”名下的公积金、养老金、理财金、保险金等都能执行。
最后,小编还是要提醒大家,想要坐牢免债是不可能的,债务人还是努力去还债吧,债权人也不必担心对方因坐牢就导致自己的钱没人还了。
只要“老赖”不还钱,那么“牢门”永远为其敞开。
也告诫那些心存侥幸的“老赖”:做一次牢就可以抵债?这种想法大错特错,小心牢饭等你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