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单位裁员并不会完全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给被裁的员工法裁员通知,比较常见的方式就是领导将员工叫进办公室,然后简单的聊一会儿天,最后委婉的表达出:“公司最近效益不太好,高层讨论了一下,决定要裁员,而你就是其中的一员”。
面对这种情况,绝大多数的朋友关心的肯定都是裁员补偿的事情,根本不会想到要让公司发个正式的辞退通知,如果领导当下便让你去财务那边领补偿金,那一切都好说,但若是领导只是口头承诺有补偿,让你回家等消息的话,这时你就要当心了。
公司既然没有出具裁员通知,反而是用领导找人谈话的方式,很大原因就是不想支付裁员补偿,即便领导当下口头承诺了会有相应的补偿金,然而口头承诺的方式并不具有法律效应。他们完全可以在员工回家等消息的几天后,以其“连续旷工多日”为由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这么一来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所以当领导口头告知我们裁员消息的时候,最好的应对方式就是要求公司出具一份书面的辞退通知,若实在不愿意,我们也要及时的将两人的对话录音留存起来,若是日后公司出现“出尔反尔”的现象,那我们也有足够的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
孙晓梅在深圳某公司担任销售岗位一职,从2017年入职以来,公司都没有与孙晓梅签订劳动合同,每次她主动找部门领导提出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领导总是以公司公章在外地为由推辞,搞得她很是无奈。
后来因为公司每个月都有按时替自己缴纳五险一金,平时的工资也都正常的发放,孙晓梅也就打消了再次找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念头。
2019年6月份,孙晓梅突然被领导交到了办公室,简单的聊了一会儿天后,领导表示公司目前资金链碰到了问题,所以近期可能会有一些人员优化,当下孙晓梅就知道自己可能是其中被优化的一员,果不出其然,领导的下一句话就是“你在优化人员的名单内”。
当下孙晓梅也接受了被裁的事实,不过当她委婉的表示自己能拿多少经济补偿金的时候,领导却坚决的表示这次裁员没有任何赔偿,两人多次协商无果后,领导承诺会与老板沟通,尽量帮她争取裁员赔偿金。
为了避免公司耍小动作,孙晓梅第二天依旧选择去公司上班,不过当她准备进入公司的时候,却被大门的保安拦截在外,表示上级领导有交代不允许她进公司。随后孙晓梅打电话给老板后,老板在电话中确认开除她是公司的决定,但具体原因却没有详说。
通话完后,孙晓梅关掉了录音功能,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去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仲裁结果
孙晓梅认为,刚开始领导说是公司资金链碰到了问题,所以才决定将她辞退,然而后面她与老板通过的过程中,老板只说了辞退她是公司的决定,并没有说明辞退原因,公司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她双倍经济补偿金。
公司负责人则表示,孙晓梅离职完全是因为个人原因,公司并没有公示任何辞退她的通知,然而当听到孙晓梅提交与老板通话的录音的时候,负责人的脸色明显的难看了起来,仲裁委审理后支持了孙晓梅的诉求,裁决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总结
通常很多人会认为,如果公司如果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应当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员工,然而凡事都有例外,《劳动合同法》第38条有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
很多单位会陷入一种误区,那就是员工手头上没有掌握书面辞退的通知,就可以导致员工在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过程中,由于缺乏书面证据而处于不利的地位,其实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认知。
虽然仲裁委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原则上是以书面形式为依据,但如果员工能提供其他自己被公司单方面辞退的证据,那么也是可以确认劳动关系解除的事实。
所以这里还是要建议所有的职场人,在工作中要随时保留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若是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养成随手收集证据的情况,将对在日后维权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