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婚”,是我们会碰上但很少主动去讲的话题。
因为带有隐秘性,听到的人第一反应也是不健康不正常。
有一个女性朋友找小娇律师求助的时候,面露难色,无法启齿自己的处境。
挣扎很久她才说,婚姻黑暗,丈夫的外遇是男性,啊不,她顿了一下又补充,或许自己才是第三者,分不清。
常常处理男女离婚纠纷得心应手的小娇律师,面对这样的情况,心痛之余也表示“太难了”。
01
很早之前我们写过“同妻”,同性恋男性的妻子。
这个边缘群体,在中国有超过1600万人,她们寄宿在空壳婚姻里,守着一个不爱自己的丈夫,连痛苦都见不了光。
(某个同妻在节目中隐匿真身诉说痛苦)
但这个女当事人还不算同妻,因为她的丈夫是双性恋。
她和老公是相亲认识,都是武汉本地人,聊得来,处了几个月顺利结婚,婚龄到现在已经4年了。
结婚一年多的时候,她怀过一次孕,但当时男方觉得既然已经结婚了,过了家里催婚这一关,经济状况跟不上育儿的需求,先缓两年,暂时不要这个孩子。
(是的,双性恋的男性同样可以和妻子正常且自然地发生关系)
直到去年老公在外面的“男友人”找上门来闹事,就和大多数第三者逼宫的情节一样,她才意识到这个残酷事实。
她开始反复回忆这段婚姻的细节:婚前的相处时间不长,她很难发现对方的情感状况;
而这几年即使察觉了异样,甚至大动干戈查过对方的行程,确实干干净净,找不到出轨证据,她老公的异性朋友都少。
根本没往那方面去猜。
也正因如此,最开始她表示质疑的时候,她丈夫还对她冷暴力长达3个月,狡辩“我啥都没干,你他X的说我对婚姻不忠?”
问题被彻底证实后,她想在家人知道实情之前离婚,但这一年来,她丈夫坚决不同意离。
并表示以后会专注家庭,甚至提出要生孩子,但事实上并没有真的做到。
该不该维持这段“表面婚姻”?
02
“形婚”不算贬义词,它是说即使男女双方结为夫妻,但在人格和生理上保持相对独立。
比如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到了需要完成“结婚”这个传统价值观要求下的步骤时,互相约好去领证。
通俗一点说,就是想守住底线,不去“祸害”别人。
这一切的前提,都是基于“双方知晓且约定好”,是主动行为。
小娇律师:我们常说问题不应该归结于一个人的性取向,而是这个人做出某种行为时的人品。既然两边都不想放,且对女方造成了欺骗和伤害,那这样的形婚,就是祸害,被动的形婚,就是骗。
毕竟这个女当事人是无辜的。
当事人的老公,并不是为了完成任务而结婚的gay,在结婚的时候,他是愿意的,但隐瞒了自己的取向。
他怎么想的呢?他既想家庭和谐,希望能和妻子共同守住婚姻,还可以用这段表面婚姻来掩盖自己是“同志”的事实。
同时也想和外面的男友继续。
你倒是开心了,那忍了一年多才鼓起勇气寻求帮助的女方呢?
在小娇律师开导当事人的过程中,才了解到她的婚姻真相。
当事人说自己对丈夫还是有感情的,所以她对丈夫的保证还心存幻想。
她还说,这几年和丈夫的夫妻生活并不多,感觉要看对方的心情。“他和男友在外面玩的时候,会暴力或是冷暴力我,但过一段时间又有缓和。”在聊天过程中,她还撩起袖子让小娇律师看暴力痕迹。
同妻们过的是无性婚姻,自然是苦,但以当事人为代表的这群妻子们,处于“半空壳婚姻”,就不煎熬么?
(数据来源,网易,在影响夫妻和谐的因素中,“性忠诚”占比很高)
她们说,自从自己自己被骗,就感觉和另一半之间有了很厚的壁。
小娇律师问她,撇开你丈夫不肯离(这个好解决)这一点,你自己有什么顾虑?
她回答,之所以好几次说服自己对另一半“观察观察”,是因为不想亲戚们问起来,无法说出离婚实情,但不说又很憋屈,怕自己反倒成了破坏婚姻的罪人。
小娇律师说,面对每一个困惑的当事人,她都不会张口就劝离,但这次她很快挣扎完给了对方建议:真的,如果不想日后成为1600万同妻中的一员的话,现在还有救。
而且现在,还没有孩子抚养上的牵扯。
03
大家有选择婚恋对象的权利。
就像小娇律师说完案例后的感叹,我们的主流规则是男性和女性配对,所有不符合这个配对规则的都会被看成异类。但仔细想想,配对方式不同罢了,我们不必鄙视他们。
但重点是,群体之间的和谐共存,是建立在相互尊重之上。
在这个案例中,小娇律师之所以开导女方走出来,跳出这段痛苦的婚姻,是因为男方先打破了平衡与尊重,留给她的只有挣扎和无限制的隐忍。
这个时候,你指望男方做出实质性的改变,毫无可能性,因为他一开始就带着欺骗。
现实里很多双性恋男性的妻子,试图把丈夫拉回家庭,但失败的是大多数。
“被”形婚的情况各异,但结局却差不多,被动的那一方是绝对的受害者。
自己走出来重新开始,才是上策。
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那也不怕。
如果你不想继续忍,那就请当机立断,主动分居,或者用其他方式来证明彼此的婚姻走向破裂,起诉离婚。
李小娇律师:婚姻的初衷是相伴到最后,也许遇到对的人,能够实现。但人也有运气不佳的时候,如你不幸遇上了,要明白,对于形婚,这绝不是人生的终点。最后忠告世人:放过别人,也是放过自己。愿世界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