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回来吧,爸爸求你回来吧……”
一位中年男子瘫坐在地上,撕心裂肺地对着一扇门断断续续地喊叫。可是,任凭父母怎么呼唤,大连10岁的女童再也不会回到父母的怀抱了。
根据警方通报,10月20日,年仅10岁的王丽(化名)被害身亡,而嫌疑人是13岁的男生蔡某。由于蔡某未满14周岁,因此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只能被警方收容教养。
时隔4天,10月24日,四川眉山仁寿县一名初中学生,因老师制止他在校园内骑自行车带人,该生恼怒在心,后尾随老师进入教室,在背后用板砖狠砸老师头部,10秒钟砸了9下,以至该老师颅内出血,住进ICU。事后据这名学生说,他就是要弄死这位老师。
下狠手的未成年人
10月23日晚,王丽的舅舅向媒体介绍了相关案情:10月20日下午,家人找不到去上美术班的王丽,就开始感到不妙。“我姐夫等人就在蔡某某家附近四处寻找,最后在一片灌木丛中发现了外甥女的尸体,她被装在一个塑料袋里,身上有7处刀口,左眼上有被打留下的淤青……”
刑警队勘验现场,依据监控视频等相关线索最终锁定了蔡某。王丽舅舅表示,“我们听民警透露,在他们家的家门台阶上发现了血迹,外甥女遇害的案发第一现场就在他们家。凶手还不到14岁,在当地一所中学上初二。”
王丽的父亲表示,案发后警方没有找到凶器,但蔡某在施暴后曾卖过一次废品,他怀疑所卖废品中就可能藏有凶器。王先生的妻子贺女士悲愤地说:“我无法接受女儿的惨死!更想不通父母是怎么教育孩子的?那天是周日,他父母都在家,他儿子是怎样作的案,怎样抛的尸?他是怎样做到几个小时的施暴?抛尸路上血迹斑斑,他父母难道会没有反应?”
案发至今,蔡某家长始终不露面,更没有道歉,只让警方带话说愿意卖房子赔偿,但被王先生一口回绝。“那样不可能,我们不要钱,就要判他死刑。”王丽舅舅表示。不幸的是,王丽一家的心愿无法达成,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收容教养。”
蔡某身高约170厘米,体重70公斤左右。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在殴打一个10岁小女孩,并捅7刀致其死亡之后,蔡某一点也不慌乱惊恐。据报道,当天傍晚,蔡某明目张胆地两次出现在被害人父母面前,询问被害人是否回家。甚至还装作旁观者在同学群里发了一条从自家窗户拍摄搜查现场的视频,并对同学说:“小孩死了,让人扒光衣服给杀了,就在我家门口对面。”
四川初中生殴打老师的视频同样让人胆战心惊:事发当天,受伤老师正拿着雨伞走进教室,没走几步身后冲过来一名男生,趁其不备对老师发起攻击。因背对着门口,老师并没有察觉到危险,该名男生手持砖头,朝着其头部多次猛砸。老师受伤倒地血流不止,而男生还意犹未尽,又去反复踢打老师,直至被同学推开。经调查,持砖的男生姓颜,今年15岁。目前,受伤老师黄某仍未苏醒。颜某已被警方依法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律师殷锡迷对本报记者说:“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大连10岁女孩被杀案中,蔡某不满14周岁,那就不会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最多只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教育。”
法律保护了谁?
早在1999年,我国就颁布施行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但对未成年人的行为制定了规范标准,更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甚至是具体到继父母、养父母在管理教育上的责任。也就是说,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是有法可依的。可近年来,全国发生多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恶性事件,且呈现低龄化、成年人化、暴力化特征。这些十四五岁的未成年人下手为何比成年人还狠毒?首都师范大学康丽颖说:“我在做少年犯访谈的时候,好多少年犯自己知道,14岁之前要大干一场,16岁之前你也可以干,但是到16岁之后就要收敛点儿。所以不要说他还是个孩子,不懂事儿,其实他们什么都懂,而且有时比成人懂得还多,有时甚至就是‘有恃无恐’。他不但知道老师、家长拿他没办法,而且知道法律也拿他没办法。你说他能不猖,能不狂吗?”
保护与惩罚如何平衡?
10月2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谭琳建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该成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保护伞,建议修改相关的法律,予以严惩。保护未成年人很重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同样重要。”
现场,李钺锋委员说,当前未成年人涉嫌暴力、恶性犯罪案件不断发生,犯罪类型更加多样。未成年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增多,犯罪方法呈现智能化趋势。未成年人利用智能电信技术,实施电信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控制计算机数据信息系统等犯罪案件明显上升。
未成年人犯罪团伙化甚至组织化现象日趋明显,一些犯罪组织、黑恶组织有意识拉拢、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一些黑恶组织中,未成年人甚至起主导作用,性质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低龄未成年人实施重大恶性犯罪应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谭琳建议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给予矫治及处罚,通过收容、教养等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如果不对这样的未成年人作出处罚规定,将导致社会公平正义和正常秩序受到极大挑战。一方面,不能使受害人得到法律的救济和补偿;另一方面,也会让一些未成年人有恃无恐、为所欲为,不利于预防犯罪以及犯罪之后的教育和改造。”“青少年发育越来越早,14岁以下的青少年,很多都是身强力壮了。”周敏委员提到了近日大连未成年人杀人案,事实上,近些年不时有14岁以下未成年人杀人、强奸等事件发生,还有一些其他严重暴力犯罪的案件,这些人中有的还公开扬言说“自己不满14周岁,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杀了人也没有关系”。
列席分组审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用一组数据说明了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涉及刑事案件应当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广州市从今年1月1日到8月31日,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八类严重暴力犯罪的有57人,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涉及刑事案件的有256人。
周敏建议,在修改两部法律时,应统筹考虑一些问题。“比如,对于屡教不改又实施极端残忍行为的未成年人,是不是还要与其他未成年人一视同仁地保护?比如,应该怎么做才能使收容教养取得更好的效果?建议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作出相应规定,既能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又要有一定的惩处功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暴虐青春背后的病态家庭
法律之外,每一个施加暴力的孩子,背后都有一个病态的家庭。有报道称,蔡某的母亲不是第一时间带他去自首,而是在家中冷静地擦拭地上的大量血迹,如报道属实,家长是否有包庇犯罪之嫌?另据报道,在女孩被害之前,蔡某在小区内就已经多次尾随、跟踪、骚扰女性。一位业主说,她曾见到蔡某在小区里掀了一个年轻姑娘的裙子。可事后,男孩的父亲反而把前来评理的姑娘骂了一顿。
本报记者了解到,蔡某的母亲卖海参,父亲卖烧烤,白天为了做生意,父母就把孩子锁在家里,只留给他一部手机方便联系。在学校,蔡某经常欺负别的同学,稍有不顺眼就拳脚相加,好几次把人打伤了,他却像没事儿人一样回家,学校老师也拿他没办法。对方父母找到他家里,他爸妈就赔钱了事。还有网友爆料,早在小学时蔡某就开始对女生动手动脚,甚至闹到了派出所。但他的父母非但不知悔改,一味袒护,还反咬一口,说对方诬陷。
谈及受害者家属是否可以追究男孩家长的法律责任,殷锡迷说,如经查实,男孩父母对杀人提供了帮助或者指示,男孩父母应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按照正常程序,即侦查、审查起诉、判决追责。男孩的家长如果未尽到监护责任,需承担民事赔偿,女方家属可以追究男孩父母的民事赔偿责任。
心理学家谭宪华对本报记者说:“很多极端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几乎都具有性格偏执、自卑敏感、对亲情淡漠等特征。这与家庭教育缺失直接相关。正如纪录片《镜子》中所说的:“每个孩子生下来都是一张白纸,父母就是作画的人,白纸变成什么样,关键在父母。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作为监护人,父母有责任对自己孩子言传身教,并对不良行为进行矫正。青春期的少年一旦缺乏正确引导,家庭溺爱,学校纵容,极易滑向暴虐欺凌的深渊。”
父母纵容未成年人作恶的新闻屡见不鲜。前段时间,在北京的一家书店,当人们都在安安静静地看书时,一个男孩大声地朗读英文,严重影响了他人。店员提醒他时,他却一脸怒气地质问:“我来那么多次,别人都不管我,你凭什么管我,信不信我抽你?”
孩子的母亲完全无视墙角的“请勿大声喧哗”警示,任凭孩子大声地朗读。当孩子对店员出言不逊时,她也完全没有制止的意思,反而跟店员说“小孩儿,别跟他计较,你忙你的吧。”
在上海迪士尼,一名8岁男孩不小心摸了一位姑娘的屁股,被说了几句,男孩的母亲瞬间炸了,说该女子言语攻击她儿子,同行女子也上前指责,声称:“碰到了就碰到了,你叫喊啥?”随后一起骂人、打人。就在迪士尼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时,男孩的家长继续肆意辱骂该名女子:“你有妄想症吧,你长这样,还摸你屁股?”
北京一位知名大学教授对本报记者说:“这样的孩子都是家庭教育出了问题,而且不仅仅是娇惯,更是家长无底线、无原则的纵容、包庇、无限度地支持……这些小恶魔的长成,是由其父母一手造成的。所以不但要让他们接受法律的制裁,他们的父母也应按律治罪。至少给受害者父母心理上以安慰,同时避免让其他人受到伤害。为什么说孩子犯这样的错,家长有着直接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呢?因为家庭教育决定着孩子的一生。家长的言行,时刻在影响着孩子。比如有个小学生,总爱追打小动物,甚至是用残忍的方法把它们弄死。经过了解得知,他的妈妈经常遭受他爸爸的家暴。有的家长会很委屈地说:我们并没有教给孩子怎么样做啊!可以孩子的模仿能力、揣摩人心的能力,简直是匪夷所思的。有时家长无需说出来、做出来,孩子照样悟得出来。”
家庭教育不是45分钟的一节课,而是时时刻刻的言传身教。东野圭吾的小说《红手指》中就有一些父母的影子。小说中的父亲在后院里发现了一具女童的尸体,而凶手正是自己的儿子。这位父亲的第一反应是,马上带着儿子去警局自首。可母亲却坚决阻止,不惜以死相逼:“罪名会一辈子跟着他的,他再也不能过正常人的日子,一定会很惨的。”
她没有想过,那个枉死的女童何其无辜。但父亲竟然妥协了,还帮着妻子一起处理尸体。根据线索,警方很快就怀疑到他们家。
为了摆脱嫌疑,他们需要找一个替罪羊——患上老年痴呆症的奶奶。一来,奶奶记不住事儿,不怕她反咬一口;二来,看在老人生病的份上,法院应该也不会拿她怎样。用一个命不久矣的老人,去换一个孩子的光明未来,这笔买卖很划算。
豆瓣评论里,一位母亲说如果换作是她,她可能也会这么做:“我宁愿替孩子坐牢,也不想毁掉孩子的人生。”这样的母爱一点都不伟大,还特别愚蠢。
为什么我们会教出自私的孩子?因为在某些父母的眼里,只有自己的孩子是心肝。只要孩子受了一点点委屈,他们就会张牙舞爪地去讨伐整个世界。哪怕一条活生生的人命,也比不上自己孩子的前程。一旦孩子犯了错,他们只会想方设法地推卸责任。这样的结果,就是养出一个没有底线的孩子。而一个失去底线的孩子,迟早会闯出父母无法承担的大祸。
好在,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已提请审议,相信会给人们一个满意的结果。希望好孩子、好人,不再受到个别未成年人“故意地”“残忍地”伤害。该他付出的代价,一个都少不了。 本报记者 李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