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出现一些问题,加上物业不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公示公摊电费明细等,陕西一业主“赌气”拒缴物业费,没想到等来的却是一张高达8万的催款通知书。
上面写着,截至19年12月31日,共计拖欠物业费、电梯费、水费等费用共计16018.74元,根据物业协议,自逾期之日起,须按所欠费用每日3‰支付“滞纳金”共计82704.07元(此费用每日递增)。
同一小区的业主刘女士说,她也收到了催款通知书。“我们之前也通过12345投诉过物业不公示公摊电费的问题,12345回复要求物业公示,但到现在还没公示。”
无独有偶,17年的时候,成都一小区业主因欠缴5万物业费而被物业公司告知需交55万“滞纳金”。
对此,网友们观点不一。
有的网友给业主们“支招”,主张成立业委会,业主自己当家作主、监督物业。
@猪肉丸子
也有网友提醒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会被起诉,而且一起诉一个准。
@jiaren767
还有网友认为,业主拒缴物业费是因为对物业的职责范围的认知不够清晰,并科普:物业的职责范围不包括户门以内、业主自己家的东西。
@王小刁不叼
很多时候,业主不缴纳物业费是出于对物业服务的不满。多次反馈后,物业仍不改进,业主又没有其他方式制约,只能采取拒缴物业费这一相对消极的处理方式。
但是,物业公司要求缴纳的“滞纳金”并不合法。《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滞纳金”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收取的罚款,业主欠交物业费不存在国家法律和行政处罚的含义,物业公司无权向业主收取“滞纳金”。滞纳金的发生在双方权利地位不平等的情况下,或者公共权力使用过程中才可能出现。也就是说,当双方是平等情况下,另一方则不能主张收取滞纳金的。此处称为“违约金”更合适。
具体应按照多少利率缴纳违约金,主要看业主(或业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是如果约定的。如合同中没有约定拖欠物业费的违约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计量逾期付款违约金,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民间信贷最高利息的规定,消费者违约金的所有赔偿不得超过年息24%的上限。
需要注意的是,被要求缴纳违约金的业主如果对违约金的金额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业主方面,逾期仍不缴纳物业费,可能面临被物业起诉的风险,严重的可能被司法拘留或者被列入失信名单。物业方面,由于收不到业主本应按期缴纳的物业费,小区清洁卫生、绿化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等服务由于资金不到位,必将受到影响,继而引发新一轮的业主投诉,陷入“物业服务差-业主投诉-物业不改进-业主拒缴物业费-物业服务差”的恶性循环。
所以说,因为物业服务不好而拒缴物业费,对业主有百害而无一利。
心有不满也应寻找积极的途径解决,如联合其他业主向物业公司提起整改建议;物业公司的存在本身就是为了让业主住得开心、舒心,也应积极听取业主建议,双方共同向建设和谐小区、幸福小区的目标努力,拧成一股劲,才是我们想看到的场景。
具体条例规定可参见以下内容: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