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6日晚,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应对新冠肺炎特别峰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携手抗疫,共克时艰》重要讲话。他强调:“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国政府、中国人民不畏艰险,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第一位,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坚持全民动员、联防联控、公开透明,打响了一场抗击疫情的人民战争。”目前,我国新冠肺炎防疫战已经由国内防控转为防止境外输入为主,战“疫”取得阶段性胜利。中央指导组对这次疫情定性为:病毒来势之凶,疫情传播之烈,范围扩散之广,全社会面临的挑战和压力之大,堪称前所未有。现在,情况日渐向好,生活慢慢恢复正常,我们应该永远铭记这次疫情带来的经验和启悟。
恩格斯说:“一个聪明的民族,在灾难和错误中学到的东西会比平时多得多”。回顾这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过程,我们看到,我国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多元主体有效协同参与应急管理发挥了巨大作用。一方面,政府在应急管理中的积极防控、组织实施,效果显著;另一方面,许多其它社会主体参与到应急管理之中,也发挥了不可小觑的作用。例如:大众媒体对疫情防控中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的报道,激发公众对抗击疫情胜利的决心和信心;许多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在知道抗疫物资紧缺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积极组织恢复生产。还有些并非生产急需医疗物资的企业,为解燃眉之急,倾尽全力生产急需医疗物资,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更有许多个人捐款捐物或不惧个人安危投身于抗疫第一线;许多社会组织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筹款筹物,参与防控疫情……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正是在我国多元主体有效协同参与应急管理体系的共同努力之下,党中央及时部署,举国上下共同战“疫”,才能短时间内集中全国力量支援武汉抗击疫情,才让来势汹汹的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风险社会理论由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提出。该理论中有一个重要启示:随着现代国家角色的转变,为对应对现代社会风险,政府必须保持很强的社会动员能力,与社会力量一起作为应急管理主体。随着我国城市化推进,社会分化升级、社会群体利益多元化等问题出现,突发事件出现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增加。面对随时可能遭受各类自然性、社会性危机事件的打击,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社会公共治理,有助于民众提高危机意识和危机应对能力。早在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并实施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就明确规定:“要积极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这表明,社会其它主体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在我国早已受到重视。因此,当我们系统反思新冠肺炎疫情中我国公共安全治理经验和教训,以能够更高效率、更低成本实现危机防控为目标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公共安全治理制度时,就有必要系统总结、分析本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多元主体有效协同参与这一中国抗疫成功的典型经验。
一、多元主体有效协同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成功举措
(一)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抗疫的核心力量
经邦有术,持之以理。2020年1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会见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时的讲话强调:“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暴发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部署,全面加强对疫情防控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作为,在党中央提出的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之下,迅速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统筹协调资源调配,全国46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近9000多万名党员以身作则,带领群众迅速形成了全面动员、整体部署疫情防控工作的局面,既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又要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这正是党的强大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的集中体现,也是这次我国战“疫”的定海神针。
(二)中国企业的勇于担当是抗疫的有力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中国企业在此次抗疫中表现卓越,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在物资生产供应、物流运输保障战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踊跃捐款捐物,彰显责任担当和家国情怀;他们听从政府指挥,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开展复工复产,奋力实现“抗疫复产两不误”。口罩和医用防护服是疫情暴发以来最为紧缺的物资。在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不少本来非口罩生产企业,从中石化到比亚迪,从家电企业、汽车企业到纺织企业,纷纷开始跨界生产口罩、防护服等医用物资,短时间内我国多出30000多家口罩厂,实力诠释“国家需要什么我就生产什么”的中国制造业精神!一家家建筑企业火速开工、夜以继日,高质高效完成建设任务;一家家制造企业加班加点、转产扩产,全力供应医疗防护物资;一家家涉及民生保障的企业努力提供优质服务、稳定社会供应。中国企业无论大小,立足各自战线,全力以赴、众志成城,吹响了勇往直前的集结号,成为抗疫面前一道强大的“保障线”。正是中国企业的积极参与,表现出的中国本土企业家的责任和担当,为我国的抗疫战争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是抗疫的重要支撑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迅速调整工作方向,第一时间成立抗疫专项基金,先后启动购买、运送防疫物资,通过防疫物资捐赠、应急物流公益平台、“防疫抗疫、社区有招”支持计划等支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捐赠资金和医疗物资发放的使用效率,精准服务疫情防控一线。例如: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等承担着国际国内、社会各界捐赠物资的接受与发放,及时把疫情防控的需要与现有防控物资之间进行统筹安排管理等事宜。疫情初期,大量防疫物资严重短缺,国内生产还不能满足疫情防控需要。为有力支援抗疫防疫,许多社会组织一方面大力筹集善款,另一方面借助海外市场,搭建多元渠道、多点覆盖的物资采购网络,积极扩大搜寻和采购范围,从世界各国采购了大量防疫用品,缓解疫情初期医疗物资紧缺的燃眉之急,为疫情防控提供重要的支撑。
(四)社会公众的团结合作是抗疫的扎实基础
历史的缔造者是人民群众,他们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的主体力量。抗击新型肺炎是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没有全国人民的精诚团结,疫情防控战就可能沦为散沙一盘。社会公众的团结合作凝聚成为抗疫的扎实基础。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社会公众展现出了强大的合力,积极响应“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号召,展露出磅礴的威力。四万多名医护人员驰援抗疫一线,迎难而上、救死扶伤;科研人员团结高效、无私奉献,分析出病毒特点及传播规律,研制检测试剂,研究临床试验药物,为诊断疫病、减缓疫情蔓延筑起了科研堡垒;普通群众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积极参与群防群控、隔离工作,还有人自筹善款和医疗物资支援抗疫一线,奏响 “群防群治战疫情”的赞歌。正是中国人民的团结合作,才创造了火神山、雷神山以及16座方舱医院患者清零休舱的奇迹,才有了两个月控制住新冠疫情的中国传奇。这些奇迹背后是一个个普通中国群众团结一致为抗疫提供的最扎实的群众基础。
(五)大众媒体的摇旗呐喊提供抗疫的氛围支持
2020年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明确强调:“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一些群众存在焦虑、恐惧心理,宣传舆论工作要加大力度,统筹网上网下、国内国际、大事小事,更好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更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同时,“要加强舆情跟踪研判,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强化融合传播和交流互动,让正能量始终充盈网络空间”。疫情初期,由于焦虑和恐慌,民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想获得科学的指导,提高自我防护的能力和效果。此时,我国许多大众媒体加大宣传健康理念,广泛普及疫情科学防护知识,批驳和澄清谣言,帮助民众稳定情绪,理性面对危机;深入宣讲党中央关于防控疫情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让民众更多地理解和配合相关政策和措施,汇聚人心;生动报道战“疫”一线的英雄事迹,凝聚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引导民众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正是得力于大众媒体的摇旗呐喊,激浊扬清,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舆论氛围,稳定人心,为防控疫情保驾护航。
二、进一步完善多元主体有效协同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对策
(一)增强公众应急管理教育
这次战“疫”中,虽然我国大多数公众表现出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积极配合执行国家的防控疫情措施,凝心聚力一起战胜疫情,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在这次疫情防控过程中,一些公众因为公共安全意识薄弱和自救互救能力较低,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无法保持镇定、理性和合作的姿态,个别不明真相的公众不但无法有效配合政府的防控行动,甚至还出现抵制或是不配合的行为,导致部分地区的疫情蔓延。因此,除了加强政府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管理能力,当务之急要大力宣传和倡导普及应急管理教育,构建、完善全民分阶段应急教育学习体系,保障公众对于危机认知的科学性,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培养和自救互救能力提升,明晰社会公众个体在危机中的职责,提高公众面临危机时的心理素质,让他们面临突发事件时能有效开展自救和互救、减少损失,激发民众积极主动参与应急管理。
(二)优化多元主体参与互动协调机制
提高多元主体参与互动的效率,就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清晰划分各主体的权责利,并进行综合协调的管理机制。一方面,政府必须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对参与应急管理不同主体的权力、职责、利益进行合法合理有效划分;另一方面,政府主导形成推进各不同主体之间协商对话系统,旨在分工协作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并且,这个多方协商对话系统高度集中整合信息资源,可以调整因参与主体的差异性而导致出现的低效率状态,利用层级结构以及多种沟通渠道,高效快捷地传递工作要求,从而保证多元主体在和谐气氛下实现参与应急管理。
(三)进一步完善法律和政策保障
我国现有危机管理体制中,有明确鼓励非政府主体参与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中有相关内容的规定,但不够详尽,许多条款表述偏原则性,面对危机应急管理时迫切需要强化可操作性。当务之急,应该由国家明确其他社会主体参与应急管理时各自的法律地位。保障其他主体参与的有效性,需要明确不同主体的权责以及其参与的程序、途径和方式,进而建构相应的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
(四)发展信息技术,给予技术支持
信息是公共安全治理顺利开展以及汇集、分析、研究灾情和指挥救援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成功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前提就是信息是否及时准备,通讯能否保障便捷。发展信息技术,给予应对突发事件必不可少的技术支持。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建设各级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平台,所有信息可以随时调用,保障并实现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时响应和调度指挥,提高政府主体应急管理的处理能力。因此,应该建立一个在功能和体制上不同于各市区现有的“应急管理办公室”,抓好各级各类应急信息平台的相互对接、互相联通和信息共享。
(五)加强多元主体参与资源管理备用兼顾的共享机制
资源是公共安全治理中重要的基础条件,包括人力资源和物资资源。资源的管理过程,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因此,在突发事件管理的多元主体参与中,需要建立资源管理备用兼顾的共享机制,通过制度和机制来提高多元主体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效率和公平。第一,必要的资源储备。在国家层面,储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资源都是基本政策要求,这其中也包括其它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多元主体。第二,储备资源信息。在突发事件管理系统中形成一个包括多元主体在内的资源信息网络,各个参与主体可共享这些信息。第三,用最恰当的成本来储备资源。公共安全治理要求各级政府平衡、更新区域和多元主体之间的储备资源。第四,资源的管理和使用。各类为应对突发事件所储备的应急管理物资,保证在公共安全治理时可迅速启用,但是未经规定程序授权不得擅自动用。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民族教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生逻辑研究”(项目号:2020SYB57)研究成果】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顾斐泠
(作者系西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