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网讯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和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三级教授黄燕芬近日出版《新中国70年社会建设的成就、历程和经验》一书,中国发展网对文章内容发表系列文章。
社会建设从来就不是孤立而存在的。新中国社会建设的70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或缺,并且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一道并驾齐驱,一路高歌,奏响了中国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和强起来的恢宏历史交响乐。
一、新中国70年社会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
众所周知,社会建设由四大部分组成:一是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量;二是动态优化社会结构,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三是完善社会服务功能,增进社会公平正义;四是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增强社会活力。我们深入考察新中国社会建设70年取得的重大进展,自然也离不开这四个结构性维度。
(一)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质量显著提高
改善民生是社会建设的首要任务。70年来,我们党和政府特别重视发展社会事业。社会事业是关系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质量和共同利益的公共事业,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事业主要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技事业、文化事业、体育事业、社区建设、旅游事业、公共安全等方面。公众性、公用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是社会事业最主要的特征。现在社会事业的概念正在朝着公共服务的方面转变,其中既包括过去特别强调的基本公共服务,也包括强起来以后的非基本公共服务。
1949年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也是一穷二白。经过70年的努力奋斗,我们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质量在人均GDP一万美元的发展中国家里面算好的,集中表现在受教育水平偏高、平均预期寿命很长,社会实现了比较充分就业。中国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主要体现在“七个有所”方面。
1.幼有所育。在幼有所育方面,我们努力让所有0-6岁的适龄儿童得到更好的养育。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幼儿园26.67万所,比上年增长4.6%。其中,普惠性幼儿园18.29万所,比上年增长11.14%,普惠性幼儿园占全国幼儿园的比重为68.57%。全国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79.6%,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提前完成了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1]
2.学有所教。我国教育改革取得显著成就,教育事业迈上新的台阶,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中上行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高,国际影响力稳步增强,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加快推进,为提高全民族素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2]
3.劳有所得。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确保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有效拓宽了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即使近年来,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每年城镇新增就业均超过了1300万人,主要就业目标处于合理区间,在一个拥有14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充分就业,十分不易。[2]
4.老有所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一方面,着力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把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建设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另一方面,着力完善老龄政策制度,追求“四个更加”:一是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二是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三是有利于政府和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四是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好。[2]
5.病有所医。一方面,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健康融入所有的政策,加快转变健康领域的发展方式,由过去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更加注重体制机制的创新,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基本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医疗资源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使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能够更加成熟、定型,为人民群众创造出更多的健康福祉。另一方面,完善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健康领域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健全,人民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持续提高。[2]
6.住有所居。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理念,一方面重点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棚户区改造三年1800万户计划完成,继续因地制宜推进货币化安置。另一方面,努力抓好房地产调控,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抓好三四线城市和县城房地产去库存。加快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立法,推进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努力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住房市场监管和整顿,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公租房工作。推进公积金体制改革,用好用足公积金。有序推进老旧小区和住宅宜居综合改造。[2]
7.弱有所扶。实施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二二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3]
积极帮助8500万残疾人发展,他们占劳动力市场中弱势群体的大部分。美好生活一个不能少!党的十八大以来残疾人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贫困残疾人得到有效扶持,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过上了有尊严的生活。2018年有116.1万残疾人脱贫退出建档立卡;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58.8万人次。1.3万农村残疾人获得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5490个残疾人扶贫基地安置7.0万残疾人就业,扶持带动13.5万户残疾人家庭。全国共完成11.3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投入资金13.7亿元。[4]
(二) 社会结构不断高级化,与经济结构的契合度不断提高
结构优化是社会建设推进的重要标志。众所周知,社会结构是指一个国家占有一定资源、机会的社会成员的组成方式及其关系格局,包含种群数量结构、家庭结构、社会组织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就业或分工结构、收入分配结构、消费结构、社会阶层结构等若干重要子结构,其中社会阶层结构是核心。社会结构同经济结构一样,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基本结构。社会结构是由经济结构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经济结构,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结构相匹配。一般说来,一个国家的社会结构具有复杂性、整体性、层次性、相对稳定性等重要特点。中国当代的社会结构具有公正性、合理性、开放性的重要特征。
一是劳动力的产业结构发生跃迁。在过去70年中,无论是中国的劳动力产业结构还是GDP的产业结构都经历了两个历史性的大跨越,首先是工业超过了农业的比重,实现了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的跨越;其次是服务业超过了工业的比重,实现了从工业社会到服务业社会的跨越。2018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900309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4734亿元,比重为7.2%;第二产业增加值366 001亿元,比重为40.7%;第三产业增加值469 575亿元,比重为52.2%。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第一大产业,在吸纳就业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作用。初步核算,2018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2.2%,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5]与第二产业相比,服务业劳动密集程度高,吸纳就业能力更强,从而使经济增长拉动就业的能力不断增强。在过去的70年中社会阶层结构不断现代化,到如今以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业员工为主的社会中间层将逐渐成为大多数,农业劳动者阶层在全国总就业人口中不再占多数,企业家和经理阶层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独立阶层,他们同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以及专业技术人员阶层一起,成为主导性的社会阶层。
二是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1949年人均国民收入只有69.29元,到2018年发展到28 228元,70年名义收入增长了406.4倍。基尼系数由1996年0.485下降到2015年0.462。城乡收入差距由2007年的3.33∶1下降到2017年的2.7∶1。2018年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6440元,中间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4 361元,中间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3189元,中间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36 471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70640元。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721元,比上年增长6.8%。[5]
三是所有制结构持续发展,民营经济成为拉动就业增长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前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不到1%,到2018年发展到60%。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各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落实,民营经济活力增强,在扩大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12月,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就业人数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7%和6.7%,增速分别高于城镇就业人员3.4和4.4个百分点。[5]
四是空间结构不断优化,中西部地区成为就业增长的新支撑。中西部地区具有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优势。2018年,中西部地区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发展后劲不断增强,有力支撑了就业增长。2018年,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为15808万人,比上年减少185万人。而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数为12 044万人,比上年增加378万人,增长3.2%,增速快于全国2.6个百分点。[5]
五是在人口总量翻番的情况下,过去70年中国城市化依然大幅度向前推进。1949年,中国的城市化率只有10.64%,到2018年,中国的城市化率达到59.58%。2018年末,全国内地总人口139 53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3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3 13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9.58%,比上年末提高1.06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3.37%,比上年末提高1.02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523万人,出生率为10.94‰;死亡人口993万人,死亡率为7.13‰;自然增长率为3.81‰。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2.86亿人,其中流动人口2.41亿人。[5]
(三) 社会功能逐步增强,公平正义进一步弘扬
功能完善是社会建设的重要路径。目前,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在我国正在凸显,这主要是由于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职能缺位、错位引起的。政府为授权主体即全体国民服务,是政府天经地义的职守。社会要和谐发展,政府职能就得“归位”,而不能“缺位”“越位”和“错位”。政府的服务职能,一方面,体现在制定制度“游戏规则”。通过不断健全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另一方面,要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的社会支持、社会帮助、社会救援的公共服务体制,有效提供公共产品,直接为人民群众服务。弘扬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建设的主要目的、基本要求和目标,也是一个文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所谓社会功能增强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使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有必要从人类社会发展和理解的角度全面认识和解决社会公正问题。
新中国70年的社会建设,有力地促进了保障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其中包括: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继承权、物质帮助权、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权。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根据宪法规定享有的具有物质经济利益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基本权利的物质上的保障。进入新世纪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的巨大发展,小康目标的实现,党和国家把维护和解决社会公平正义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全党不仅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而且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加强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建设,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6]
(四) 社会组织普遍发展, 积极参与国家治理
社会组织发展是社会建设的有效支撑。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各级政府虽然也在不断提高社会服务的能力,加大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入,但与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相比,投入与需求的矛盾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来看,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扩大社会和公众的参与,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从而填补政府不到位和市场“失灵”的空白。一个成熟的社会组织体系,对于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社会组织是沟通政府和民众的重要桥梁,它一方面把社会成员对政府的要求、愿望、建议、批评集中起来,转达给政府;另一方面把政府的政策意图反馈给社会成员,实现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截至2019年2月9日,全国社会组织数据系统显示全国登记社会组织已超过81.6万个,其中民政部登记社会组织2300个。社会组织在过去70年有了长足的发展:一是不断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各级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济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突破100万人,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二是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的立法,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法规政策,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的管理,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