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云南26岁美女毒枭被处决,临终唯一要求:希望穿婚纱上路

2024-08-12   掌柜讲历史

“处决我时,可不可以让我穿着婚纱?”1999年6月,26岁的美女大毒枭尹艳萍在被判死刑后,提出了这样一个奇怪的请求。

一个肆意危害社会的大毒枭落网,并被判处死刑,自然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

可是,一个似乎失去良知、罔顾法律的人,为何一定要要求在处决时穿上婚纱,这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1973年,尹艳萍出生在云南省腾冲市偏远的高黎贡山上,由于交通闭塞,这里的村民世世代代过着清苦的生活。

本来,出生在这里的人,他们的一辈子是可以一眼望到头的,出生、劳作、死去。

可是随着时代的前进和社会的发展,这个小村子里的一切也在慢慢地发生着变化。

到了上世纪90年代,村子里的一些年轻人似乎不再愿意呆在村子里,都跑到外面的大城市里,去寻求更广阔的未来了。

而尹艳萍,正好赶上了这样一个时代。

1990年,尹艳萍17岁,此时的她,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漂亮大方。在农村,17岁已经不算小了,不读书的话,基本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

尹艳萍也不例外,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已经和一个叫做方强的男孩子订了终身。

方强和她从小青梅竹马,形影不离,两个人之间有着很深的感情。

可是,尹艳萍似乎并不甘心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正好,这一年,她看到了一个机会!

这一年过年,她儿时的小伙伴王小曼从城里回来,王小曼开着小汽车、穿着高跟鞋,一身时髦的打扮吸引了村里所有人的目光。

原来,出去打拼可以活得如此潇洒啊,尹艳萍心想,于是,此时已经几近成年的她便也萌发了去大城市的想法。

带着这种想法,她去找了王小曼,没想到她的小曼姐二话不说,连连称赞她有想法,还说她比自己漂亮,做事又机敏,将来一定会比自己赚到更多的钱。

王小曼的话让尹艳萍心头荡漾,于是她回家告诉父母,自己要跟着小曼姐一起去城里打工。

看到女儿如此坚决,又想着要是女儿真出息了,家里的日子也会好过很多,他们也便没再过多阻拦。

于是这一年过完年,纵使有万般不舍,尹艳萍还是告别了父母,告别了爱人。

在走之前的那一晚,她和老相好方强来了一场深情的告别,借着皎洁的月色,方强拿出一件崭新的红色婚纱,动情地对她说:

“这个本来是想订婚的时候送给你的,但是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所以这件衣服你就拿着吧,也算是一个念想。”

尹艳萍感动极了,泪流满面。

可是最终,对外面世界的憧憬还是让她战胜了种种不舍。她不知道的是,前面等待她的,竟然是无尽的深渊。

第一次到大城市,尹艳萍最开始没有选择在王小曼手下干活,她一腔激情,想着在昆明独自闯出一片天地。

果然,做事机敏又漂亮的她很快在一家酒店找到了一份服务生的工作,她做事积极勤快,第一个月就拿到手了350元,这对一个农村姑娘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于是,她感觉自己的未来充满了希望,看着白花花的银子入手,她也开始学着别人打扮起来。

这不打扮不要紧,一打扮,便吸引到了平时就不老实的酒店老板,渐渐地,老板开始动不动就找她谈话,并借机去摸她的隐私部位。

面对这种情况,尹艳萍非常害怕,可是她也不知道离开这里又能去哪里,次数一多,老板的行为自然会被老板娘撞见,尹艳萍不免跟着倒霉。

一天,老板娘把她叫进了小黑屋,上来就是劈脸一巴掌,骂她狐狸精、不要脸。

终于,在忍受了巨大的委屈之后,尹艳萍觉得在酒店做不下去了,这时,她想起了她的小曼姐,想着找小曼姐重头来过,一定要活出个人样。

可是尹艳萍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她只看到了王小曼人前的风光,却不知道原来她背后干着的,原来是KTV三陪小姐的活儿。

面对着尹艳萍的到来,王小曼非常热情,最开始尹艳萍是拒绝的,因为要是干了这个,家里人会怎样看他?她怎么面对她的强子哥?

可是,当王小曼告诉她每个月的薪水时,她眼睛瞪得特别大。最后,尹艳萍终于还是屈服了。

一步错,步步错,KTV鱼龙混杂,纸醉金迷。没多久,她就为了挣到一笔可观的小费把自己的第一次献了出去。

而真正让她走进深渊,再也无法逃脱的,是一位被叫做程老板的人。

一天,尹艳萍听说她的强子哥来城里找她好久了,因为只知道她在酒店工作,于是就一家一家地找,而她为了不让家里人知道她现在的工作,已经很久没有联系过他们了。

这一天晚上,尹艳萍陪着程老板喝酒,心情很是失落,程老板看出来之后,笑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递给尹艳萍,说是要让她精神一下。

尹艳萍接过来点燃,刚吸了一口,就发觉味道不对,程老板告诉她这是四号白粉,也就是冰毒。听后她不免担惊受怕起来,但是仅仅吸食了一口,她就沦陷了。

从此,一次,两次,三次……一发不可收拾,可是慢慢的,陈老板却厌弃她了,开始找不到人,也不给她提供货源了。

为了得到货源,她到处寻找程老板,终于找到后,尹艳萍像是看到救星,当场跪下求陈老板带上她,让她做什么都可以。

就这样,尹艳萍成了一名毒贩子,因为确实做事机敏,多次作案后,便开拓出了自己的市场,由一名普通的毒贩子成长成了一名大毒枭。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1997年4月,大买卖找上尹艳萍,她收到把千克毒品运到天津的任务。

数额巨大,利润可观,让尹艳萍的欲望越发膨胀。可是她不知道,这一次,等待她的,是法律的天罗地网。

在进行交易时,他们被早就做好布置的警方人赃俱获。

在同年6月7日,尹艳萍直接被判处死刑。

判刑的那一刻,尹艳萍感觉天都塌了。

她没有脸面对家人和方强,她想着,如果时间能够倒流,自己一定不会踏上这条不归路。

行刑那天,她请求法警让她穿上自己的红衣裳,法警没有为难她,答应了这一请求。

于是,不到26岁的尹艳萍,拿出方强当初送给她的红衣裳,精心打扮一番后走上了刑场。

在行刑的最后时刻,尹艳萍跪在地上哭着喊到:

“爹!娘!女儿不孝,下辈子再报答你们的养育之恩!”

随着一声枪响,尹艳萍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走到了尽头。

而她悲惨故事则给我们敲响一个警钟:有些事情永远不要碰,碰了就是深渊,而深渊不可凝视,否则就是粉身碎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