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一小步 改革一大步 银川中院首次适用二审独任制高效审结三起民事上诉案件

2020-02-28     银川法院

日前,银川中院邵敏法官审结了三起民事二审案件,与往常不同的是,这三起案件由法官一人独任审理,从案件受理到送达结案仅用3天时间。这是银川中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以来,首次适用二审独任制审结民事案件。

此三起案件均为当事人不服基层法院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案件,二审主办法官邵敏经过全面阅卷,考虑到该三起案件无新的事实、证据,且当前正处在防疫特殊时期,便及时通过电话与当事人充分沟通,依法告知诉讼权利,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中级法院开展二审案件独任审判试点的相关规定,适用二审书面独任审理。同时,银川中院将同步跟进对上述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总结经验,规范提升。

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之一,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是银川中院试点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银川中院高度重视,结合两级法院工作实际,探索制定了《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的实施细则》,对民事诉讼中适用独任制的案件范围、审理方式、监督管理等做了详细规定。银川中院将通过积极的探索,进一步提升司法效能,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银川两级法院审判体系和审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满足信息化时代人们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

拓展学习

合议制:是指依法由三个或三个以上(须是单数)的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独任制:是指依法由一名审判员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审判形式。一般基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事实不易查明但法律适用明确的案件,可以由法官一人独任审理;二审案件中,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的,可以由法官一人独任审理。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5e5VjHAB3uTiws8KuS0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