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春,一位身材矮小的“妇女”提着一个大藤条箱,急匆匆地走进了天津火车站的候车室。便衣忻警官看到后,立即走上前去帮忙。可没成想,竟然发现了一个轻功了得的飞贼,破获了一起颇为离奇的偷窃大案!
“大嫂,我来帮你拿吧。”警官伸手去接妇女手中的藤箱,却意外地感到非常沉重,自己单手提很吃力。
妇女警觉地望了他一眼,没有说话,而是快步找到一个座位坐下,并把藤箱放在相邻的一个空位上,然后低下头打起了瞌睡。
不一会,候车室就坐满了旅客。
这时,走进来一名挺着大肚子的孕妇,看到她站得很辛苦。忻警官就走到正在低头休息的妇女面前,请她把藤箱放到地上,好让孕妇坐下休息一会。
不管怎样劝说,可这名妇女并不买账。忻警官有些气急了,就伸手去拉她的藤箱。
妇女一看,显得十分紧张,挥拳朝他的头部打来。忻警官回手一挡,意外地打掉了妇女头上的假发。
“原来是个扮女装的大男人!”
就在忻警官吃惊之际,这名男子已经拎起箱子,迅速跑出了候车室。
忻警官见此,知道必有隐情,立即呼叫增援。当一群人追着男子跑到站台时,就见他急奔两步,抬脚一蹬一窜,竟然跃上了驶进站台的火车车顶。
当警察紧急喊停列车时,那名男子已经不见了踪影。好在男子逃得狼狈,不得不舍弃了手中沉重的藤条箱。
箱子被带回铁路派出所,当众人打开箱子一看,顿时傻了眼:满满一整箱的钞票!这么多的钱,在场的所有人都没见过!
经过仔细清点,这些面额都是10元的人民币,一共有100扎,合计整整10万元。
1980年,10万元是个什么概念?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大概30元,按一年收入300元算,一个人要干333年才行。
如果是合法财产任谁也不会放弃不顾,这笔钱一定来路不正,那逃走的男人又是谁呢?
办案民警在藤条箱子底层发现了一张邮寄挂号标签纸,上面留有:“河南汝南某家沟”的文字。
某家沟是一个只有6000多人的小镇,镇上只有一个邮电所。按照投递员给出的线索,很快查到了这件货物的真正收件人是供销社社员刘敏华。
刘敏华出生于广州一个大富豪家庭。在特殊年代,他被下放到汝南某家沟接受监督改造,因常年处于紧张、害怕之中,他得了严重的抑郁症。
就在前不久,刘敏华得到上级通知,按照政策他可以调回广州原籍工作。
刘敏华是此案的唯一线索,就在办案人员打算从汝南前往广州取证时,却恰好遇到了刘敏华的亲妹妹刘敏英,而她正是为这10万元的失款来的。
刘家的资产在60年代被冻结,直到这两年,才落实了政策,陆续收回了财产。
一年前,老父亲病危时留下遗嘱:把所有财产平分给所有子女,其中刘敏华分得10万元。
刘敏华从妹妹那里借了一个藤条箱,就把这笔钱带回了汝南。除了放钱之外,刘敏华还将一些重要的信件、笔记等放到箱内。
刘敏华在平反回广州后,因为病情严重,住进了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刘敏英赶去探望时,却发现哥哥装钱的箱子不见了。她当即报了警,并赶到汝南请求当地公安协助查找。
这才遇到了,前来调查这笔巨款失主的专案组民警。钱款归还了失主,可盗窃钱财的人到底是谁呢?
为了查清真相,专案组来到刘敏华居住的小镇,对其社会关系网展开调查。最初选定的怀疑对象是刘敏华的3个朋友:胡清平、沈阿大和胡家诗。
这三个人经常到刘敏华家中喝酒,也听他说起过家中有笔巨款。可经过专案组仔细排查,3人都有证人证实根本就没去过天津。
这条线索断了,只能从头梳理,办案民警开始从镇子里会武功的人查起。排除老人和妇女,还剩下900多名成年男子。
最终锁定了一个名叫李锡诚的中年男子,他曾经在县杂技团做过小丑演员。因轻功了得,他还学会了杂技团中的“空中飞人”绝技。
当警察找到李锡诚时,他没有再反抗和逃跑。而是老实交代了作案的经过:
离开杂技团后,李锡诚被分配到公社供销社当了一名股长,在这里认识了“酒鬼”社员沈阿大。
有一天,沈阿大醉酒后,炫耀他的朋友刘敏华很有钱。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从此,李锡诚开始留意起刘敏华的作息。
就在刘敏华动身要回广州的前一天,李锡诚动手了。他用轻功跳进刘敏华屋里,神不知鬼不觉地盗走了装有巨款的藤条箱。
得手后,李锡诚不敢花这笔钱。他想起有个朋友在东北淘金,便打算去找朋友,把这笔钱换成黄金,再带回来光明正大的使用。
当他乘坐火车,在天津站换乘时,被便衣警察识破。丢了钱的李锡诚,便老老实实地回来上班了。
至于李锡诚偷这笔钱的原因,是因为女儿得了重病急需医治。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李锡诚爱女心切可以理解,可惜他用错了方法。念及他没有造成实质上的危害,以及在最后抓捕时,他停止了反抗的行为。警方替其求情,最终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按照80年的法律,盗窃金额特别巨大者,是可以判处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