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入职一家公司的时候,肯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现实中总有一些比较粗心大意的人,忽略了劳动合同对他们的重要性,后来也因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新入职的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因当从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支付劳动者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最高可获得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
今天我们通过一则简单的案例,来给大家简单讲述一下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单位不签合同,结果赔了72000元
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王某在深圳一家快递公司工作,后来由于家里突然有急事,王某不得已向公司提出了离职,谁知单位负责人却不愿意支付他当月的薪水,最后王某果断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王某表示,从入职开始截止至今,单位一直都没有跟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王某出示的工服工牌上来看,仲裁委确认了王某和快递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
最后仲裁委支持了王某的诉求,要求快递公司支付王某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拖欠的工资,共计72000元。
单位老板不愿意支付,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虽然仲裁委最后支持了王某的诉求,裁决快递公司支付王某72000元,然而快递公司的老板却不接受这样的裁决结果,所以即便王某打赢了这场仲裁,还是没能拿到自己应得的补偿金。
由于一直没有拿到钱,王某无奈下只好拿着仲裁结果到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前往快递公司现场查看的时候,发现公司生产经营十分良好,看起来应该具备履行支付补偿的能力。
眼看快递公司的老板依旧不愿意当场履行裁决结果,法官当下表示如果快递公司依旧拒绝履行法律义务,老板作为公司法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严重的话可能要被拘留。
这一下才彻底将老板给震慑住了,当场直接跑回办公室进行转账,将执行款打入法院银行账户,最终王某如愿以偿的得到了自己应有的补偿。
结论:
首先,凡是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这里奉劝各位都不要入职,毕竟还没开始工作就想着占劳动者便宜的单位,即便委曲求全的在那边工作,自己未来的职场路也得不到晋升,记住,原来不正规的公司。
然后我们需要在特别注意,自己到底是和那家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实务中有的朋友经常连自己和哪一家公司签的合同都不知道,仔细一看才发现自己一直都在帮别的公司打工,这种尴尬的事情还尽量避免吧。
最后要说的一点就是,我们是享有辞职权利的,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公司,即可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会说这一点是因为很多单位都会在劳动合同内对辞职作出约定,以此来限制员工的离职。
请记住,不管单位批不批,我们都有辞职的权利,只不过需要履行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的义务而已。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不要只顾着看薪资待遇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