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死腹中的原因較多,有因母病日久,氣血虧損,胎元失養;或因母患熱病溫瘧,邪熱傷胎而死的;有因胎肥氣滿難於分娩,以致胞破漿涸而死的;也有由於驚動跌扑損傷胎氣,或產時護理不善、或臍帶纏項氣絕致死、或胎位不正,歷久不產悶絕而死。
胎死腹中,急下為要,否則會影響孕婦的生命。但在急下之前,對胎兒的生死需要確切診斷,不能有誤。《葉天士女科說》:「舌赤胎生,舌青胎死,欲知胎之生死,全以舌為驗證,然必舌見青黑, 口出穢氣而吐沫嘔惡,腹中陰冷如冰,重墜如石者,方可議下。」
古人驗胎之生死,只重舌診。孕婦舌色,青者死,赤者生,並不全面。妊娠期間,孕婦自覺胎動停止,腹部不再繼續增大,反面微有縮小,有時陰道流血,或流出赤豆汁樣液體, 口出惡臭,脈澀者多為胎死腹中的指征。囚此診斷胎死,仍須以症狀脈象為主要依據,舌色青黑者,只可供作參考。臨床時,胎兒突然死亡者,除胎動停止外,常可伴有腹滿急痛,喘悶等現象。《醫宗金鑒·婦科心法要訣》 中:「面赤舌青必子死,面青舌赤母命危,面舌俱青口吐沫,母子俱亡二命虧。」的推斷可作為參考,但在臨床中,必要時還應結合現代醫學的檢查方法來確定胎之生死。
本病治法以下胎為主,《聖濟總錄》說:「子死腹中,危子胎之未下。」故應及早使之排出。但下胎必須根據母體的強弱,慎重用藥,不宜峻攻,恐其損傷正氣。如孕婦氣血已虛,胎死不下,首當固本,補養氣血,待正氣恢復,然後再行下胎。
至於胎死不下的原因多為孕婦體質素弱,氣血兩虛,不能運胎外出;或因瘀血阻滯,氣機不暢,不能運胎下行;以及驚恐抑鬱,氣結不宣,胎氣阻滯,不能娩出。
還有一個與胎死不下相似的情況——胎萎不長,胎萎不長與胎死不下的症狀極相近似,預後則截然不同,故在臨床上還應作出明確的鑑別,以下表來對比鑑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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