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療藥也是致癌藥,理論上有導致癌症的可能性,化療還能做嗎?

2019-10-12     胡洋

理論上講,化療藥物都有可能致癌,那患腫瘤之後還能使用化療藥嗎?會不會導致第二腫瘤?

化療會不會引起第二腫瘤,我們首先了解下化療藥物。化療藥物種類繁雜,有激素(他莫西芬,地塞米松等)、植物藥(紫杉醇、長春新鹼等)、抗生素(阿黴素,平陽黴素等),抗代謝藥物(如5-fu,甲氨蝶呤等),烷化劑(如環磷醯胺)等,其殺死腫瘤細胞的機理是通過作用於快速增殖細胞(腫瘤細胞以無限繁殖為特點),導致腫瘤細胞不能正常複製、繁殖,最終使腫瘤細胞死亡。因此其可以殺死異常細胞,理論上也可以誘導正常細胞癌變。進一步分析,很多化療藥物作用的是快速增殖的細胞,我們機體內口腔粘膜、骨髓、胃腸道細胞等是快反應細胞,增殖能力旺盛,所以也是化療藥物作用的主要靶細胞。

對於這種化療藥物的遠期毒副作用的隨訪很少,畢竟腫瘤經治療後能夠存在5年以上的人群少之又少,且這五年期間是否存在其他致癌因素的作用,也不方便去考究,因此很難追溯。但我們要知道如果不使用這些化療藥物控制病情,就可能短時間內死亡,更不要說去驗證它是否會出現。目前認為鉑類、環磷醯胺、蒽環類具有致癌作用,並隨著藥物累積劑量增加而危險性增加。但化療藥物的選擇,或者治療方案的確定現在都有一些共識,大量數據提供的證據應該是綜合考量的結果。我們不應該由於對未知事件恐懼而不去面對此刻需要解決的問題。

部分抗癌藥物部分是有毒有害物質,既往用於害人,但現在是有效的腫瘤治療手段。例如,「芥子氣」早期是軍方用於毒害敵國士兵的生化武器,因為發現其可以抑制骨髓造血功能,用於淋巴瘤患者的治療並控制了病情,成為最早發現的化療藥物,在全世界內被推廣。三氧化二砷(俗稱砒霜,鶴頂紅),在古代宮廷劇中常常是殺人害人的毒藥,但是現在它可以用於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因此,這些藥物對人體損害較大,使用期間及用藥結束的一定時間內一定是不被允許懷孕或準備孕育下一代的,因為它可能導致致畸性或死胎。最有名的應該是「沙利度胺」,又被稱為「反應停」,具有抑制血管生成及細胞增殖、轉移和分泌乳酸的作用,抗腫瘤效果不錯。還由於其具有止吐作用,曾經一度用於孕婦止吐治療,但後來導致大量「海豹畸形嬰兒」的出生。其抗癌的作用正是致畸作用的原因,因此,對於有生育需要的腫瘤患者,一定要告知你的醫生你的需求,他們會在選擇藥物時儘量規避對於生殖系統藥物損害的藥物或選擇損害更小的藥物。

化療是一種有創的治療方式,也會給腫瘤患者帶來或輕或重的伴隨反應,但相信隨著藥物的發展,治療方式的多樣化,腫瘤患者會有一個好的預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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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inEUvW0BMH2_cNUgPLy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