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執行長趙長鵬辭職,與美國達成40億美元和解
文 | David Jeans
作為他創立的加密貨幣交易所與美國監管機構達成的40億美元和解協議的一部分,趙長鵬辭去了幣安執行長一職。
幣安創始人兼CEO趙長鵬,俗稱「CZ」。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趙長鵬和多個監管機構周二宣布的這一消息,結束了美國司法部和其他機構對幣安反洗錢和違反制裁行為長達數年的調查。
「我犯了錯誤,我必須承擔責任,」趙長鵬在X平台(原Twitter)上寫道。「這對我們的社區、幣安和我自己來說都是最好的。」
幣安在一份新聞聲明中表示,它將為沒有適當的合規控制承擔責任。「在幣安成立之初,它的合規控制措施並不完善,無法滿足其迅速發展成為一家公司的需要。
據《福布斯》最早報道,趙長鵬離任執行長後,並不會完全脫離幣安。該公司表示,其創始人仍將是其大股東,並將「在該公司的歷史業務領域提供諮詢」。它補充說,幣安高管Richard Teng將接替趙長鵬擔任執行長,證實了《福布斯》早些時候的報道。
作為和解的一部分,趙長鵬於周二下午出現在西雅圖的聯邦法院,並對司法部提出的反洗錢和違反制裁規定表示認罪。此外,幣安還與美國司法部、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和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達成和解,根據為期五年的監督條款,財政部將有權查閱幣安的帳簿和記錄。
美國司法部長梅里克•加蘭(Merrick Garland)在周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由於這些犯罪行為,幣安成為了世界上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現在,該交易所已經支付了美國歷史上最大的企業罰款之一。」
美國財政部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它已採取「前所未有的行動」,追究幣安對違反美國反洗錢法的責任。它聲稱幣安未能防止和報告「與恐怖分子的可疑交易」,並列舉了基地組織和ISIS的例子。和解協議還包括向FinCEN和OFAC分別支付34億美元和9.68億美元的罰款,以及滿足合規要求和為期五年的監督。
「幣安在追求利潤的過程中對自己的法律義務視而不見。它的故意失職讓資金通過它的平台流向恐怖分子、網絡罪犯和虐待兒童者,」財政部長珍妮特·耶倫在新聞發布會上說。
截至本文發稿時,CFTC沒有回應置評請求。
今年6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曾經指控幣安和趙長鵬經營一家未註冊的交易所,並利用趙長鵬旗下的瑞士基金 Sigma Chain 來誇大幣安美國平台的交易量,從而誤導投資者。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加里·詹斯勒(Gary Gensler)在6月份表示:「通過13項指控,我們指控趙長鵬和幣安實體參與了廣泛的欺騙網絡、利益衝突、缺乏披露和蓄意逃避法律。」此案件仍在審理中。SEC拒絕置評。
幣安在美國的競爭對手Coinbase的執行長兼聯合創始人布萊恩·阿姆斯特朗(Brian Armstrong)在X上的一篇文章中稱讚這一聲明是「開啟這個行業新篇章的機會」。
阿姆斯特朗的公司也面臨著SEC的監管審查,他表示,他希望針對幣安的行動將成為監管透明度的催化劑。
譯自https://www.forbes.com/sites/davidjeans/2023/11/21/binance-ceo-cz-in-discussions-to-step-down-as-criminal-investigation-ends/?sh=7aaeef6a4a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