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賦予鄉鎮街道部分縣級審批執法權限的決定》(皖政〔2022〕112號),積極穩妥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近日,省司法廳、省委編辦聯合制定印發《關於加強全省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以下稱《意見》)。
《意見》由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組織保障三個部分組成。「總體要求」部分,明確了加強全省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重點任務」部分,圍繞打造高素質的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完善高效能的行政執法運行制度、健全高質量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三個方面,提出了加強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建設、充實基層綜合行政執法力量、強化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能力、明確綜合行政執法承接事項、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範行政執法程序、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建立執法協作機制、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強化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等11項具體任務。「組織保障」部分,從加強組織領導、加強支撐保障、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三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意見》的印發,將進一步深化全省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釐清綜合行政執法職責,規範綜合行政執法行為,健全綜合行政執法機制,加強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強化綜合行政執法保障,提高基層行政執法規範化水平,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