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制度建設,規範「源頭關」。印發《關於組建法律援助律師庫的通知》,組建蚌埠市法律援助律師庫,提高准入門檻,優化法律援助律師隊伍結構,鼓勵資深律師、十佳律師、主任律師帶頭辦案,將律師參與法律援助工作情況納入律師及律所年度考核,並作為評先評優等重要參考。
加強案前受理,優化「指派關」。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經濟困難狀況個人誠信承諾制,對申請法律援助的困難群眾主動告知承諾事項和辦理方式,通過「點援+輪派」相結合的方式,根據案件類型、申請人需求、律師專業特長等因素,精確指派承辦人員,確保受援人都能獲得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
加強質量監管,嚴格「評查關」。定期開展優秀案件評選、同行評估活動,邀請專家律師、大學教授參與案件評議。採取隨機抽查、交叉互查、下沉督查等方式,對已結案件進行全面檢查評估,重點對「談話筆錄、證據材料收集、代理詞、庭審筆錄」等關鍵環節進行評查,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質效。
加強案後回訪,把好「評價關」。創新開展法律援助案件群眾滿意度評價,通過掃碼評議、信件測評、電話回訪等多種方式,定期對受援人進行回訪,了解承辦人員服務情況和受援人滿意度,積極與辦案機關聯繫,發現問題及時溝通整改,督促法律援助人員提高服務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