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做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根據《「1名村(居)法律顧問+N名法律明白人」行動方案》文件要求,規範「法律明白人」培養基本條件和主要職責,明確培養標準及要求,重新遴選村居「法律明白人」。
精心做好法律明白人素養提升工作。緊抓法律顧問與村(居)結對,推行「1+1>2」培育模式,即一法律顧問負責一個村(居)或整個鎮街開發區的模式,指導「法律明白人」參與法治實踐,每半年開展一次「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訓,經常性開展「法律明白人」法治講座、法治宣傳活動等,提升「法律明白人」依法辦事能力和業務水平。
精心做好法律明白人服務工作。開展「服務+宣傳」,引導廣大「法律明白人」深入田間地頭、商超市場等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開展「調解+普法」,拓寬「法律明白人」參與人民調解渠道,把普法工作貫穿於人民調解全過程,通過調前講法、調中明法、調後析法,提高當事人法治觀念,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發生。
精心做好法律明白人履職考核。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將「法律明白人」動態管理和培育工作列入全面依法治區、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創建等工作重點,將「法律明白人」培養納入司法所考核,持續推動法律明白人隊伍專業化、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