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懷孕7月與人開房激情致死,丈夫一怒,將情夫及賓館告上法庭!
我們老家以前有個損人,嘴特壞,常常會有涉黃的驚人之語,比如「月子裡頭會情人——寧傷身體,不傷感情」。以前只是當笑話聽,最近,山東發生的一件婚外情意外致死案,卻直接將笑話變成現實。
事發山東泰安東平縣,一姓陳姓女子,在明知懷孕7個多月的情況下,仍然禁不住家外誘惑,瞞著老公與老情人外出賓館開房幽會。
情人相見,分外激動。但是,樂極生悲,兩人在極盡纏綿之際,女子突感身體不適。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後,女子最終因羊水栓塞所致呼吸衰竭而死亡。
女子的丈夫得知真相後,一怒將女子的情人和賓館經營者,一起告上法庭,索賠共計50萬。
女子陳某現年32歲,與丈夫胡某結婚。年有餘,婚後育有兩個女兒,老大6歲,老二3歲,一家4口與孩子的爺爺奶奶住在一起。
節某的丈夫是個老實人,雖然能出力流汗,但是,少解風情。陳某婚後難耐寂寞,便與同村的賀某糾纏到一起。她與老賀已保持不正當關係多年,兩個人經常背著胡某在一家賓館裡偷偷約會。
懷上第三胎後,陳某也沒少與賀某私底下滾床單廝混。案發的那天,兩人相約雲了縣城,逛完街一起吃飯,飯後賀某提出開賓館「加餐」。陳某覺得自己的身子有點不舒服,但是,經不住賀某的糾纏,最終還是答應了。
那是家他們常去的賓館,賓館裡的接待人員對他們並未做過多備查,就利落地給他們開了房。兩人懷著激動的心情,先後進入房間,但是,不久,房間裡便傳來異樣。、
兩個人進入房間後,急忙脫衣、摟抱,但當兩人要進入下一個環節時,陳某發覺自己不舒服,樣子甚是痛苦,隨時有生命危險。
可是,賀某卻因害怕兩人的關係被人發現,不敢撥打120急救電話,遂打電話給其朋友毛某過來幫忙。
但毛某又怎麼能處理這種事情,沒辦法,兩個人就趕緊將陳某送到了醫院。陳某被送後,沒能搶救過來,最終因羊水栓塞所致呼吸衰竭而死亡。
警方經過調查認為,雖然陳某和賀某之間有不正當關係,但排除發生了兇殺案的可能性,賀某因而得以解脫。
但是,陳某的丈夫不樂意了,自己的老婆這樣不明不白的死了,老賀還沒事人似的在村裡晃悠,便去找賀討說法。
賀某覺得胡某這是無理取鬧,他表示陳某是一個成年人,雙方也是自願的,他也不知道陳某身體有問題,而且醫檢報告也確實證明了陳某死亡是自身突發疾病,跟他沒有任何關係。
自己私下說清,就找能說得清楚的地方,他一怒之下,一起訴狀將老賀和賓館都告上了法庭,並要求50萬的巨額賠償。
法院審理後認為,陳某和賀某都是成年人,應該對自己的行為後果負責,一方面兩人存在著道德缺失,另一方面也確實要受到法律約束。
那時候的陳某已經身懷六甲,在這種情況下還和老賀一起去的賓館,想要幹什麼大家都很清楚。陳某應該知道這樣做會導致自己身體受到傷害,因此必須要承擔主要責任。
而作為當事人之一的賀某,也在過錯。事發前陳某確實明確拒絕過老賀的要求,但在老賀的再三要求下,她還是同意了和老賀一起前往賓館。
陳某身體出現問題時,賀某擔心事情暴露,沒有第一時間將她送到醫院,而是拖延了很長時間,這也和陳某的死亡有一定關係,應當承擔次要責任。
賓館方面按照要求是應該詳細登錄客人信息的,但是經營者因為和陳某以及老賀比較熟悉,在沒有提供身份證的情況下,就讓兩人進入賓館,故酌情判定賓館對陳某死亡承擔次要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老賀存在27%的責任,賠償13.5萬元,賓館承擔3%的責任,賠償1.5萬元。
而另外的70%的主要過錯責任,則要由陳某本人來承擔。如果她泉下有知,會不會氣活了。陳某以生命為代價,再次告訴人們一個道理:婚外有風險,出軌須謹慎!
最無奈的當數老胡了,那區區15萬元,能撫平什麼,只為爭一口氣麼?人沒了,感情更是無從說起,最尷尬的是,遇人不淑的老胡,此後很長一段時間,要生活在村鄰的指指點點中。
(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