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按規定時間提出辭職,公司讓馬上走人,怎麼辦?馬上走了好!

2022-02-13     逐月空間

原標題:員工按規定時間提出辭職,公司讓馬上走人,怎麼辦?馬上走了好!

建議馬上走人。

員工按照公司規定,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但是,公司馬上讓走人。這類情況在一些中小型私企很常見,也很正常。

因為這些私企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按照遊戲規則出牌的。你跟他僵持的話,只有自己難受划不來。

我在一家私企打工時,就遇到過這樣的情況。

一個女同事,入職不到半年,公司老闆以她工作能力不足為由,勸其自動離職。但是,這個女同事事實上工作能力很強,她覺得委屈、感到不服氣,堅決不自動離職。最後,老闆也沒有強行趕她走,於是調整了她的工作崗位,把她的工資從6000元降低到4000元。面對這種情況,她也只有忍氣吞聲。

但是,她也知道,老闆已經對她不感興趣,已經討厭她了,走人是早晚的事。

第二年春節一過,她就悄悄地找好了下家,當即向老闆提出了辭職。即按照公司規定,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待到干滿最後一個月後,正式辦理工作交接和辭職手續。

讓她萬萬沒有想到的是,當她提出辭職申請後,老闆當即就把她踢出了公司的所有工作群,並要求她馬上辦理工作交接和辭職手續,當天離開公司。

當時,她還想找老闆理論理論。我就勸她說:你老老實實地按照公司的規定辦,是應該的。老闆不按公司的規定辦,因為公司是他自己的。你馬上就要走人了,何必還要再去找氣受呢?

她想想也是這個理,於是很快辦完工作交接和辭職手續,心情很不爽地離開了公司。

也許有人說,可以找老闆去扯皮,可以找老闆去據理力爭,還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申請勞動仲裁。

這樣說是對的,這樣做也是對的。

但是,作為員工來講,不管自己有理沒理,還是想給自己留個好名聲;不管申訴是否能贏,還要到新的單位去工作、去掙錢。大多數情況下,都沒有這個時間和精力去辦理這些事。很多員工也就忍下了這口不公平之氣,把這種不愉快慢慢地忘掉,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到新單位的工作中。

說了這麼多,我提出四點建議:

一是當員工提出辭職時,就要做好馬上離開走人的思想準備,不要幻想公司會按照規定,讓你干滿一個月後才正式辭職。

二是如果有時間、有精力,還是要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辦法,來提出自己合理的訴求,爭取自己正當合法的勞動權益。即要求公司增發一個月的工資。

三是當員工還沒有找好下家、還沒有做好辭職後的準備時,不要輕易透露要辭職的想法,更不要提前提出辭職申請。否則,很有可能讓你自己措手不及。

四是當公司老闆、HR或部門主管平時流露出想讓你辭職的意向時,就要立即提高警惕,就要做好找下家的準備。因為,公司讓你走是早晚的事,不要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一旦公司逼迫你辭職,在爭取拿到經濟補償後,才離職走人。#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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