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全國首例投資者訴祥源文化趙薇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又有新進展。
趙薇輸了,需賠43.2萬!但這遠非全部,其最高將面臨超6000萬的賠償。
趙薇索賠案敗訴
7月16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了祥源文化和趙薇的上訴,後兩者仍需賠償人民幣432239.89元。
從2016年開始,趙薇夫婦在用旗下空殼公司「蛇吞象」收購萬家文化的過程中,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問題,令股民損失慘重。去年至今,祥源文化及趙薇等人已陷入超過500宗官司。
根據企查貓工商信息,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2年9月24日,2017年9月14日由「浙江萬好萬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改至現名,註冊資本61940.2409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燕東來,經營範圍包括文化諮詢、動漫設計、影視策劃、金融信息諮詢服務等。
截至2019年1月,杭州中院就受理了512件投資者訴祥源文化公司等被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總涉案金額達6068萬餘元。之後,又有投資者陸續向杭州中院提起訴訟。
據投資者代理人透露,浙江省高院在7月16日向他們下發了其中15起案件的二審(終審)判決結果,駁回祥源文化及趙薇的上訴,維持一審原判,祥源文化合計賠償人民幣432239.89元,趙薇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早前報道
股民訴趙薇案開庭
140人集體開庭 最大索賠金額上千萬
2019年2月21日上午,投資者向祥源文化和趙薇公司索賠案在杭州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因涉及影視明星趙薇,本案備受外界關注。
趙薇和祥源文化的故事發生在兩年多以前。2016年年底,祥源文化(曾用名:萬家文化)曾公告稱,趙薇旗下公司龍薇傳媒擬斥資30億元收購萬家文化大股東萬家集團的1.8億股份,持股比例占29.13%,成為萬家文化的實控人。明星趙薇即將入股的消息刺激下,2017年1月祥源文化復牌後,股價4個交易日漲超30%,大批股民跟風買入。然而,趙薇入股背後,資金來源卻遭到質疑。在交易所的問詢下,龍薇傳媒回復稱,擬用於收購的30億元,其中6000萬為股東自有資金,其餘是趙薇通過融資獲得。隨著事件的發展推進,2月底龍薇傳媒大幅縮小收購比例,到了4月1日,雙方徹底解除了股份轉讓協議。而在趙薇公司擬收購到縮小入股比例再到徹底解除協議這個過程中,祥源文化的股價也經歷了過山車一般的旅程,2017年4月1日的收盤價和1月的最高價相比,幾乎腰斬,跟風買入的股民損失慘重。
2018年4月,證監會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祥源文化、龍薇傳媒被給於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趙薇夫婦各自被罰30萬元,還被禁入市場5年。然而,這件事並不會以證監會的處罰而告終,祥源文化和趙薇將面臨眾多投資者的索賠。
2019年2月21日的庭審,規模較大,涉及的起訴投資者共計140人,來自浙江、廣東、重慶等多地。本次庭審的被告為祥源文化和龍薇傳媒,祥源文化代理人為中倫律師事務所,趙薇和龍微傳媒代理人北京金杜律師事務所。
據了解,本次庭審最高涉及金額1000多萬元,原告為廣東一名投資者。按照已定的標準,廣東的這名投資者或能主張700多萬的賠償。
法官認為2月21日的庭審焦點包括:一、趙薇能否成為被告;二、龍微傳媒是否應當承擔責任;三、原告的起訴是否合格;四、虛假與損失的因果關係;五、2017年1月2日,2月28日,基準價是否認可;六、什麼計算方式,是否為加權平均法。
5名重慶股民索賠5.5萬元
上游新聞·重慶商報此前報道過的5名重慶投資者也包含在這140名原告之中,由重慶志和智律師事務所陳源佳律師代理出庭。起訴材料顯示,本次庭審的5名投資者申請索賠金額共計5.5萬元左右。
5名原告中,彭先生申請賠償金額最大。彭先生在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2月16日期間陸續買入祥源文化6100股,交易均價為21.57元,成交金額131585.63元。為減少損失,彭先生於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3月1日賣出了祥源文化的股票,交易均價17.32元,成交金額105631.92元。累計虧損金額25953.71元。
其次,方先生和宋女士索賠的金額均在一萬元左右。方先生在2017年2月6日買入祥源文化200股,2月7日再次買入2700股,交易均價為20.03元,成交金額58084.97元。2月24日賣出全部2900股,交易均價16.84元,成交金額48771.54元,虧損金額為9313.43元。而宋女士於2017年3月13日買入祥源文化1800股,交易均價為15.64元,成交金額28152元。直到2017年8月7日,宋女士才賣出該股,交易均價10.12元,成交金額18216元,虧損9936元。
另外兩名投資者紀女士和王女士虧損金額則相對較低。紀女士在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30日期間陸續買入祥源文化7400股,交易均價為14.88元,成交金額110089元。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4月5日期間賣出該股,交易均價14.03元,成交金額103834元。紀女士虧損金額為6255元。而王女士在2017年1月16日買入祥源文化300股,交易均價為24.15元,成交金額7250.14元。2017年4月10日,王女士賣出該股,交易均價13.05元,成交金額3906元,虧損金額為3344.14元。
趙薇上訴,要求駁回全部訴訟請求
一月底,趕在15天上訴期限屆滿前,趙薇向杭州中院提起上訴。
2月25日,首例判決的原告代理律師、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告訴錢江晚報記者,其於2月15日接到杭州中院通知,祥源文化和趙薇已提起上訴。並於2月18日收到杭州中院郵寄的「祥源文化」、趙薇上訴狀,兩被告的上訴請求均為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駁回投資者的全部訴訟請求。
厲健表示,趙薇的上訴早在預料之中。一方面,上訴是被告的合法訴訟權利;另一方面,這類案件因為索賠時效長達三年,「為了降低索賠規模、延緩付款時間,被告上訴也是『緩兵之計』」,是常見的訴訟策略。
至於二審的開庭時間,厲健預計至少還要等幾個月。由於虛假陳述案件原告人數眾多,屬於重大影響案件,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審理時限較長,「考慮到一審案卷歸檔和卷宗移交時間,案件二審結果,最快也要再等半年左右。」
由於首批案件一審勝訴,厲健稱將在本月底集中起訴一批案件。目前,他們仍在繼續徵集股民索賠、分批起訴。
切割、迴避、否認,均告失敗
回溯整起事件。
早在此次提起上訴之前,趙薇就曾數次嘗試迴避或否認,由虛假陳述帶來的影響,及其應承擔的責任。
2016年11月,趙薇夫婦成立龍薇傳媒。短短一個月後,萬家文化(現祥源文化)發布股權轉讓事項公告,內稱已與龍薇傳媒簽訂協議,計劃以30.6億元的價格,轉讓1.85億股份。
而後交易幾經波折,這筆槓桿比例高達51倍的交易,最終因融資金額巨大,未通過銀行的借款申請審批,在2017年4月宣告終止。
從收購消息傳出,到交易最終告吹,祥源文化的股價如過山車一般,迅速從最高點時的25元/股,跌至11.35元/股。不少投資者認定,股價驟跌帶來的損失,應由祥源文化及趙薇承擔。
投資者們的認定不無理由。2018年4月16日,證監會駁回了趙薇夫婦等當事人的申辯,最終認定,「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並據此對趙薇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並處罰款30萬元。
申辯失敗後,趙薇很快退出龍薇傳媒,不再擔任法人和高管,緊接著又為旗下杭州普霖投資管理合夥企業辦理了清算註銷手續。
儘管如此,「壯士斷腕」的趙薇依然沒有逃脫成為被告的命運。2018年7月18日,杭州中院首次開庭審理祥源文化、龍薇傳媒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19名原告和被告方祥源文化,均當庭提出追加趙薇為被告,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隨後,2018年9月19日,趙薇首度以被告身份出現在該系列庭審中。原告代理律師厲健告訴記者,趙薇曾先後兩次以管轄權異議為由,申請變更審理法院,但均遭駁回。
如今,首次一審敗訴後,趙薇方又提起上訴。其結果,還未可知。
趙薇和萬家文化往事
2016年12月,趙薇控股的龍薇傳媒欲以30億元收購萬家文化1.85億股份。這筆交易的槓桿比例高達51倍,後因項目融資金額巨大,趙薇夫婦向銀行申請的借款遲遲未獲審批,導致這樁收購案最終終止。
2017年4月1日,萬家文化公告稱,萬家集團不再向龍薇傳媒轉讓股份,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龍薇傳媒與萬家文化的股權轉讓失敗,對萬家文化的股價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2016年12月26日,萬家文化發布了龍薇傳媒擬收購的計劃,2017年1月12日復牌後,萬家文化股價連續上漲,最高漲至25元/股,據復牌價上漲超30%。
2017年2月8日,萬家文化再次停牌,停牌期間公告股東股份轉讓比例由29.135%變更為5%。2017年2月16日復牌後,股價便走上了下坡路。到2017年7月18日,萬家文化股價跌至最低點8.80元/股。
證監會在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中表示,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
祥源文化再被譴責
祥源文化董事長燕東來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已經更換控股股東的祥源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是「有些無辜」。「孔德永先生與龍薇傳媒簽訂協議時的身份是代表當時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萬好萬家集團,並不是代表上市公司。」燕東來表示。
但是祥源文化自從與趙薇有交集後就霉運連連,從去年開始收到多份處罰,近期再添一例。
2018年4月17日,祥源文化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現「祥源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對萬家文化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60萬元罰款,對龍薇傳媒、趙薇等相關責任人一併處罰。
上交所2018年11月20日晚發布《關於對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決定對祥源文化及其時任董事長孔德永,龍薇文化及其直接負責人員黃有龍、趙薇、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趙政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其5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祥源文化2月20日披露了上交所對其的處罰決定,祥源文化及其控股股東浙江祥源實業有限公司,原實際控制人兼時任董事長孔德永在公司重大收購事項中存在信息披露違規。上交所決定,對祥源文化、祥源實業以及孔德永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孔德永終身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上述紀律處分將通報浙江省人民政府,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經查明,2015年9月25日,孔德永開始與上海快屏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商談收購事宜;9月30日,孔德永向上海快屏發送合作框架協議,約定祥源文化擬通過支付現金並發行股份的方式,以不低於上海快屏2015年實際凈利潤15倍市盈率的價格收購其100%股權。此後,孔德永就收購事項與上海快屏及相關中介方進行了多次溝通,並簽訂了相關保密協議。12月31日,祥源實業與上海快屏及其股東簽訂《股權收購戰略合作備忘錄》,約定祥源實業擬提議公司以不低於上海快屏2016年度承諾凈利潤(7000萬元)15倍市盈率的價格購買上海快屏100%股權,即交易金額將不低於10.5億元,占祥源文化2014年12月31日經審計資產總額6.47億元的比重超過50%,構成重大資產重組,應當及時予以披露。而公司遲至2016年6月18日才予以披露。
收購上海快屏期間,公司股價分別於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及2015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兩次出現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情況,構成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司兩次披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及祥源實業關於核實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的復函,均稱公司、控股股東及原實際控制人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事項。
上交所表示,經核實,公司擬收購上海快屏的交易金額巨大,達到重大資產重組標準,對公司生產經營將產生重大影響,是影響市場及投資者決策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及時予以披露。公司及其原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孔德永在籌划上述重大事項,並簽訂帶有價格確定條款的《合作備忘錄》時,均未及時披露相關重大信息。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時,嚴重損害了投資者知情權。
收購上海快屏股權,是對公司股價及投資者決策造成重大影響的事項。公司及控股股東、原實際控制人在籌划上述重大事項期間,公司股價出現異常波動,公司、原實際控制人及控股股東未認真對重組相關重大事項予以核實,未審慎評估重大事項影響並予以及時披露,嚴重損害投資者的知情權,相關虛假記載對投資決策可能產生重大誤導,嚴重損害了投資者利益。
上交所強調,在最近12個月內,公司已因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收購公司股權過程中,相關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及披露不及時,嚴重損害投資者知情權,被上交所公開譴責,孔德永被公開譴責並認定五年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短期內再次被查證存在嚴重信息披露違規行為,屬於從重處理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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