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看到有一些家長朋友在討論,「給孩子報的寒假補習班不給退費怎麼辦?」
「我們這邊給的說法是直接轉成線上錄播課,讓孩子自家在家看」
「聽說報的班會延期上課」
「直接退費學習肯定是不願意的啊」
……
很多家長在去年放寒假的時候都已經為自己的孩子訂好了學習上的「加餐」,隨著春節期間疫情形勢變得更加嚴峻,出門上課是絕對不可能了。
所以「退費」便成為了家長和機構之間不太容易調和的矛盾。
因為培訓機構在簽合同的時候有規定,如果家長放棄補課,是要收一定的違約金的。(畢竟各大培訓機構提前要根據補課報名人數來進行上課的布置,前期是投入了一定的費用的,所以家長要退費,扣違約金。)
如果在平時,按理說是正常的,但目前由於疫情形勢不明,這屬於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全額退費實屬正常。所以很多網友說,培訓機構收違約金有「發國難財」之嫌。
還有一些培訓機構說服家長讓孩子在家看他們的錄課課程,但收費依舊保持不變,他們的理由是錄課是教育部目前提倡的一種好的應急辦法,所以退費是不可能的。
顯然這是狡辯,目前的各中小學採用的錄課的確屬於應急之策,但老師們並沒有收費,和培訓機構的做法完全不同,線下與線上的課程也有著很大的區別。
實際上這種情況在2002年的非典時期也發生過了,當時讓很多教育機構賠得一塌糊塗,那個時候網絡遠遠沒有現在這麼發達,很多教育機構都面臨著退費的風險,而且有很多的教育機構,真的給很多學員退費,最後機構倒閉。
像我們熟知的新東方,那個時候俞敏洪借了2000多萬,而且還是在有一半學員退費一半學員延期的情況下才勉強撐過那段艱難的時光。所以俞洪敏為此出台了一項政策,就是公司一定要準備充足的資金,起碼預備的資金量可以足夠給所有報名的學生退費。
隨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發展,給教育培訓機構的經營帶來了巨大的衝擊,作為消費者的學生家長更是不知道該怎麼辦。
已經報的寒假班要不要退費?
能退多少?
怎麼退?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田曉昕法官,就疫情期間的教育培訓問題給出了一些建議。
01
受疫情影響無法上課
家長可以要求退費
社會上的絕大多數培訓班都是預付費制,很多消費者在春節前就報名繳費了「線下補習班」「寒假訓練營」等等。但是由於疫情原因不能如期上課,無法履行不能達到培訓目的,比如滑雪訓練營,作為消費者,可以要求培訓機構退還相應的學費。
社會上各類「培訓班」「訓練營」「託管班」其本質上是一種服務合同,此次突發疫情我們無法預料,且無法避免,因為疫情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這是無法歸責於任何一方的,基於公平原則,消費者完全有理由要求培訓機構退費或者協商延期。
02
疫情是突發性時間
雙方都可以解除合同
我們認為,因疫情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實際履行,致使雙方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依據公平原則,雙方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且該合同的解除不可歸責於雙方,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具體到教育培訓合同而言,因為疫情導致培訓目的無法實現的,消費者和培訓機構都可以平等地、直接地、無條件地要求解除合同。因此,消費者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合同,並退還相應學費。
03
建議培訓機構主動發聲
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案
疫情發生後,很多行業(如旅遊業、餐飲業)積極響應政府號召,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解除或者變更消費合同,為消費者退款或者改期。
此次疫情造成的很多問題無法避免,培訓機構作為合同相對方,應當積極面對、主動協商,無論是解除合同、退還學費,還是變更合同、置換課程,都容易獲得消費者的理解認可,這也是最明智、最有效降低損失的辦法。如果以疫情為由拒不履行、推諉扯皮,不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將來還有可能賠償消費者相應損失。
04
培訓機構不能強制要求消費者
接受「變通方案」
消費者和培訓機構可以在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可以選擇解除合同退還學費,也可以選擇變更培訓合同內容,如延期培訓、置換課程等等。對於某些培訓機構藉故拒不退費、強制變更課程的「霸王條款」,消費者完全可依法的拒絕。
由於教育培訓類的合同的特殊性,多為培訓機構提供的格式合同,消費者對合同條款進行磋商的機會較少,教育培訓合同存在大量類似「一旦報名,概不退費」的約定,這些均屬於經營者單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格式條款,即俗稱「霸王條款」,依據合同法規定應屬無效。
05
培訓機構不能以無合同
無收據為由拒絕退款
教育培訓合同屬於非要式合同,沒有簽訂書面培訓合同根本不會影響培訓機構履行相應義務,消費者提供相應繳費記錄、收據等就可以證明雙方合同關係。消費者可以以相應繳費記錄、收據要求退費,培訓機構和個人都不能以沒有合同或者收據丟失都是為由拒絕退費。
如果存在培訓機構藉故拒絕退費的情形,消費者可以保留相應證據,如繳費記錄、微信聊天記錄、上課記錄等等,選擇向消費者協會投訴,這也是成本低、效率高的解決方法,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疫情面前,教育機構不應該趁火打劫,讓家長花費面授課的錢來上錄播課,也建議廣大消費者本著理解、友善的態度,妥善解決問題,理性維護自身權益。
*免責聲明:文章有關法律意見搜集於網絡,涉及退費問題意見僅供參考,具體問題請諮詢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