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評評理?興化翰林華府公共區域的停車位收租了

2020-03-17     泰州文話

前兩天,興化市翰林華府小區業主仇華太反映,他們小區的物業正在將小區公共區域的車位出租給業主使用,仇華太認為,車位占用的是小區的公共面積,這些車位應當免費提供給業主使用。

在翰林華府小區,小區公共區域的停車位都被裝上了車位鎖,一些已經出租的車位上都被噴上了標誌或車牌號。

業主仇華太告訴記者,小區內目前共有300多個地面公共車位,去年12月底,物業公司以每月40元的價格對這些車位進行出租,她認為停車位占用的是小區的公共面積,使用這些車位還要給錢實在是沒道理。

小區物業為何要對車位進行出租,這樣的行為合理、合法嗎?

小區物業負責人解釋說,之所以會對公共車位進行收費,是為了加強小區內的車輛管理,確保小區消防通道暢通、解決亂停亂放、破壞綠化等現象。

在收費前,他們已經將所有手續完善,與小區業主委員會簽訂了代管合同,收費的標準也經過了物價部門的審核。另外,對外出租所收取的費用除了運營支出外,都將用於小區公共設施的維護。

對於物業給出的解釋仇華太認為,小區業委會與物業簽訂的這份合同,並沒有徵得全體業主的同意。情況是不是這樣?

小區業主委員會負責人劉森書表示,小區車位收費是經過了全體業主委員會代表討論通過的,並且在小區、大門口的公示欄進行了公示,沒有接到反對意見的情況下才與物業簽訂了代管合同。

另外,對於所有的收費與支出,每季度都會進行公示,隨時接受業主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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