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發文:嚴查!專項整治!

2020-08-01     壽光日報

原標題:濰坊發文:嚴查!專項整治!

近年來

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頻頻發生

看起來毫不起眼的電動自行車

卻屢次引發奪命大火

店鋪內電動自行車充電起火

二樓露台電動自行車充電起火

樓道口充電起火

私拉電線充電,整棟樓受損

一起起觸目驚心的火災

給我們敲響了警鐘

不要讓電動自行車成為隱形的殺手

為加強電動自行車的消防安全整治

7月28日

濰坊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下發通知

濰坊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安委會、市屬各開發區安委會,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為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進一步規範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使用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解決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過關、違規改裝改造、停放充電不規範和使用人員安全意識不強等問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各地要認真分析本地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制定針對性解決方案,進一步細化各相關部門的職責任務,落實電動自行車全鏈條監管。要督促鎮街、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管理單位等,落實電動自行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重點加強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單位小場所、快遞外賣企業站點等場所的摸排檢查,堅決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頻發勢頭。各地要組織住建、消防等部門對本地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開展摸底排查,集中約談轄區物業服務企業,向相關單位通報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案例、宣講技術規範要求和相關火災事故追責法律規定。

三、切實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管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要強化對電動自行車批發市場、銷售門店以及銷售環節的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及經營場所的監督檢查力度,規範電子商務平台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管理,重點打擊銷售無證或偽造認證證書、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產品的違法行為。要大力整治電動自行車違規改裝問題,嚴格依法查處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擅自改裝原廠配件、外設蓄電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關鍵型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將回收車輛配件以舊充新再次出售等行為。對查處的銷售領域的違法違規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不斷規範市場秩序。

四、深入推動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建設和掛牌登記。各地要組織住建等部門推動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鼓勵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設置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智能安全充電設施,並確保符合《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規範》(DB45/T1553)相關技術標準;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和物業管理創新提升工作,逐步規範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和充電設施;做好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新型消防設施和滅火技術的推廣應用。組織相關部門督促快遞、外賣企業站點設置集中充電場所,配置安全充電裝置。各地公安部門要加強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嚴格按照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局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的實施意見》(魯公發 [2019] 423號)辦理登記註冊,對存在不符合國家標準、未獲得產品強制性認證證書等情形的車輛不予辦理註冊登記。

五、嚴格查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各地要組織住建、公安、應急、消防等部門,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充分發動網格員等基層力量,全面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為,依法查處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違法行為,引導群眾按照規定為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主動報廢過渡期滿的超標電動自行車。督促、指導住戶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確保電動自行車不進樓入戶、不違規充電、不停放在樓梯間。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從嚴查處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公安派出所要督促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省公安廳《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要求開展自查自改。公安交警部門在日常執勤執法檢查中要嚴查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現場進行教育、依法進行行政處罰並責令改正,恢復原狀。

六、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各地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積極組織媒體曝光違法違規生產、銷售、改裝企業和單位,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和違規改裝、停放、充電的危害。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主流媒體和網站、新媒體、戶外視頻、樓宇電視以及居民住宅區的板報、公示欄等載體,高頻次刊播電動自行車火災預防公益廣告。公安、住建、市場監管、郵政管理、應急、消防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和監管範圍,針對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的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居民住宅區、出租屋集中區域等場所和快遞、外賣企業及配送人員,協調村(居)委會、物業服務和物流配送企業組織相關人員開展集中學習和應急演練,大力開展警示性宣傳,曝光典型火災案例,張貼發放標語圖冊。公安部門要督促指導各地車管所、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代辦點會同消防部門對新上牌用戶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利用路面電子屏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預防知識。消防部門要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作為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五進」的重點內容,通過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宣傳車等進行廣泛宣傳,並積極向相關部門、基層組織提供電動自行車火災案例、防範要點等宣傳資料。

七、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長效監管機制。各地要組織工信、公安、住建、市場監管、郵政管理、應急、消防等部門,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使用情況的調研,制定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措施。要依託安全生產委員會、消防安全委員會等平台,進一步明確職責任務,對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加強綜合協調和議事溝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聯席會議等長效工作機制。要從生產標準、流通銷售、停放充電等方面,及時通報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切實形成執法合力。要嚴格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責任追究,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從嚴從重追究事故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並從生產、銷售、使用等環節實行責任倒查,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濰坊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0年7月28日

來源:根據濰坊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以及網絡等綜合整理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8d8rq3MBd8y1i3sJH5p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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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