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近期,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人大重陽)執行院長、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王文,人大重陽副研究員劉錦濤先後在《北大金融評論》《清華金融評論》刊髮長篇論文。人大重陽君早期推薦了在《北大金融評論》2024年第19期刊發的《中國綠色金融的行動路徑與未來方向》(點擊藍色字體可查看文章內容)一文後,今天,再推薦《清華金融評論》2024年6月期(總126期)刊發的長文《轉型金融:國際背景、中國現狀與未來進展》,供讀者參考:
本文刊發在《清華金融評論》2024年6月期(總126期)
氣候變化已成為當前全球面臨的最嚴峻挑戰之一,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在2021年發布的第六次評估報告中強調,將全球溫升限制在不高於或略超過1.5攝氏度需要從能源、工業、建築、交通和城市系統等方面進行快速而深遠的轉型。
在21世紀20年代各國相繼對外發出「碳中和」目標之後,全球關注的問題便從最初是否要進行綠色升級,轉移到如何以最快的速度進行轉型,即關注點從可持續發展的增量上逐漸轉移到存量上,轉型金融將為全球碳中和進程發揮重要支持作用。
國內來看,當前我國碳達峰、碳中和進程已進入實質進展階段,自2016年以來,我國綠色投融資資金規模迅速增大,2023年已達到5.3萬億元,但仍有相當一部分規模的產業屬於棕色或淺綠產業,實現碳中和目標不得不高度重視那些傳統高排放行業的轉型,或者只要不是深綠的產業,都有繼續轉型的需求。
因此,轉型金融在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中的重要性與日俱增,明確轉型金融的獨特優勢、在綠色金融中的創新價值,將有助於更高效地按時推進碳中和時間表與路線圖。在中國生態文明建設的頂層指導下,結合轉型金融的概念發展歷程、國內外政策環境與市場背景、綠色金融的改革創新現狀等,明確轉型金融的未來發展方向,是挖掘碳中和新動能的重要基礎。
轉型金融:國際背景與中國現狀
01 轉型金融的概念形成與國內深化
工業革命以來,隨著科技和產業的飛速發展,人類對大自然的過度開採造成了溫室氣體排放過量,導致近年來極端氣候頻繁出現,嚴重威脅了人類的未來發展。構建可持續發展的高韌性經濟體,實現人類經濟社會發展與自然和諧共生,成為各國的發展目標與共識,「轉型金融」概念在這樣的需求背景下應運而生。
「轉型」的核心概念是特定經濟活動或主體行為隨時間的推移而改變,它強調過程而非結果。因此轉型並不意味著當前的活動必須是綠色或低碳,它是一個高碳經濟活動隨著時間推移向綠色轉變的「綠化」過程。國際、國內關於「轉型金融」的概念還未形成統一標準。在歐盟委員會技術專家組發布的《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氣候債券倡議組織發布的《「為可信賴的低碳轉型活動提供金融支持」白皮書》、國際資本市場協會發布的《氣候轉型融資手冊》以及日本金融廳和環境省等聯合發布的《氣候轉型融資基本指南》中,「轉型」或「轉型金融」均有不同的定義和分類,但大都明確強調了轉型金融的支持對象是減排潛力巨大的傳統高碳棕色行業。轉型金融的概念界定有三點:一是轉型金融的支持對象既涵蓋具有低碳、減碳效應的項目或活動,也包括建立了明確減碳目標和實施路徑的主體;二是轉型金融促進從高碳向低碳乃至脫碳轉變,與各個行業長期減排路徑密切相關;三是轉型金融支持的對象需要有明確的減排效果,與《巴黎協定》或國家碳中和目標保持一致。
2020年9月,中國提出力爭於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雙碳」目標。實現「雙碳」目標一方面要大力發展綠色產業,另一方面要對現行的棕色產業進行綠色改造,而這需要大額的資金投入。
我國原有的綠色金融僅著眼於綠色企業的融資需求。目前綠色金融(包括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工具)的界定標準仍以各種綠色目錄為主,不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污降碳但還達不到純綠要求的項目尚未被納入,更多的是一些「純綠」或「深綠」的項目。不少金融機構簡單地為鋼鐵和煤電企業項目建立拒絕融資的策略,這種金融「減碳」做法不利於整個社會的低碳轉型過程,因為發展綠色增量並沒有改變產業結構中的非綠存量部分,而這部分在碳中和目標中的轉型是必要的。
受限於綠色金融的項目支持定義範圍,我國綠色金融募集的資金主要投向深綠行業,缺少對傳統碳密集產業的支持。而轉型金融可以作為綠色金融的延伸,更加關注高碳產業的融資需求,更能在「雙碳」目標下符合中國現階段的發展要求。轉型金融也能促進轉型成本的合理配置,給轉型市場注入資本和流動性。
02 我國轉型金融發展進程中的政策創新
早在2020年,我國一些地區便開始試點開展「轉型金融」活動,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湖州市。香港綠色金融協會在2020年11月發布的《氣候轉型融資指南》中認為轉型金融支持對象包括技術和活動,能夠產生更低的碳排放結果,提出了可靠的、與《巴黎協定》目標保持一致的轉型計劃。
近年來我國一些金融機構也陸續推出轉型金融的指導文件。如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於2021年初分別發布了《轉型債券管理聲明》和《轉型債券框架》;香港綠色金融協會在2020年11月發布了的《氣候轉型融資指南》。
中國還在綠色債券的基礎上,創新開發了多種轉型金融工具,包括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SLB)、可持續發展債券、轉型債券等。
轉型金融與綠色金融
的聯繫、區別及創新
轉型金融與綠色金融間存在目的與業務內容上的區別。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所構建的可持續金融框架中,兩者共同致力於減緩氣候變化,服務於實現《巴黎協定》中所設定的減排目標。但從概念角度來說,轉型金融與綠色金融也存在著明顯的區別,綠色金融的支持範圍包括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築等,業務範疇主要集中在低碳綠色的增量項目。不同於綠色金融有著寬泛的支持範圍,轉型金融則將支持範圍聚焦在碳密集型企業與「兩高」項目的存量產業轉型,轉型金融強調的是對既有的支持對象進行低碳化轉型幫助。
01 轉型金融覆蓋了綠色金融的服務盲點
由於主要強調增強環境效益,綠色金融往往忽視了對傳統企業或項目的可持續發展,而在當前碳中和背景下傳統企業或項目又有著較高的轉型需求,轉型金融此時就發揮了重要作用,所以,轉型金融的業務覆蓋範圍對綠色金融提供了補充。總體來看,轉型金融當下須重點適用於水泥、鋼鐵、能源等相關行業。
通過實際工作來看,轉型金融為「兩高」企業的綠色化「軟著陸」提供保障,從而避免只注重結果而忽視過程的運動式「減碳」。例如,在2021年發布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中,煤炭清潔利用被從原有版本中剔除,而煤炭清潔利用恰恰是高排放、高耗能企業實現完全綠色化轉型過程中的重要手段,此時相關企業則可通過轉型金融工具實現低成本、高效率的轉型升級。
02 建設轉型金融體系的特殊著眼點
轉型金融機制目前處在初期,有待完善。結合轉型金融的國際發展和國內現狀,中國轉型金融體系圍繞以下四方面需要有特殊的著眼點。
一是轉型金融的信息披露側重點有所不同,更應關注存量綠化的動態過程。由於轉型金融關注的是企業或項目的減排過程,所以實施主體在運用轉型金融工具後的數據與信息就顯得尤為重要。
二是轉型金融需要更為明確的獎懲措施,相比於綠色產業,轉型過程失敗所須承擔的後果更為嚴重。因此,對於未能成功轉型的金融機構,應當建立明確的獎懲措施,以促使其加速轉型步伐,降低系統性風險。相較於國際轉型金融準則對企業的懲罰力度來看,中國的力度甚至還須進一步加強。以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的利率為例,李岩柏等認為中國的金融機構對企業的懲罰普遍會將債券利率上升0.1~0.2個百分點,與國際標準的0.25~0.5個百分點幅度相比缺乏懲罰效果。除上調利率幅度外,減少貸款授信額度、下調債券評級等懲罰手段也須完善,對不同類別的企業進行分類施策。
三是轉型金融相關產品與企業轉型的實際效果需要掛鉤。轉型金融相關產品的期限就要考慮到企業低碳化轉型的長期性特點。為了確保金融機構和相關產品真正推動企業實現轉型目標,必須將金融產品與企業實際效果進行緊密掛鉤,從而有助於激發金融機構的責任感和積極性,推動企業轉型邁向更為可持續的未來。
四是相比於綠色金融而言,轉型過程的風險更為多元化,轉型金融還須優化資金結構,實現風險分擔。轉型金融在風險管理上需要更為綜合和多層面的策略。為了實現風險的分擔,轉型金融需要建立更為優化和靈活的資金結構,可以通過多元化融資渠道,實現不同層次、不同性質的資金相互支撐,提高資金的抗風險能力。與企業、投資者建立更為緊密的合作關係也是優化資金結構的關鍵一環。
中國轉型金融面臨的優勢與挑戰
隨著氣候問題愈發嚴峻,轉型金融對低碳工作的重要性也更加明顯。為了能讓轉型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與高碳行業的轉型,全球各經濟體與組織持續優化轉型金融的整體體系與實施細則,同時中國也在緊鑼密鼓地布局轉型金融活動,並具備多項獨特的優勢和挑戰。
01 頂層設計高度重視轉型問題,
提供了方向指引
與國際社會相比,中國對轉型金融同樣重視。《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金融標準化「十四五」發展規劃》《關於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等國家頂層設計文件,均強調了氣候投融資的重要意義。並且,縱觀國際,中國在轉型金融相關工作上可謂獨具優勢。
當前,中國已在監管系統性風險、完善轉型金融支持工具、健全激勵機制、持續推動實現公正轉型等方面落實了央行建立的相關政策與方案,在設定氣候轉型分類標準與披露轉型活動和路徑兩方面上已提出相關倡議。
02 轉型金融是地方綠色發展的重要出路
轉型金融是地方綠色發展的一項重要出路,地方可以通過提供資金支持、引導金融機構和企業注重ESG(Environmental、Social and Governance,即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因素、提供專門的金融產品和通過金融創新等手段,推動地方經濟朝著可持續、環保的方向邁進。政府、企業和金融機構應共同努力,推動轉型金融的發展,為地方綠色發展打造更加可持續的發展路徑。通過金融手段的創新和引導,地方經濟可以實現可持續、環保的發展,推動綠色產業崛起,實現經濟和生態的雙贏。
轉型金融的實施成本相對較低,相比綠色金融需要成本制定特定分類目錄,轉型金融相對更具備自主性和自由度,地方可自主探索符合本區域轉型目標的產業目錄或發展規劃。具體來看,一是轉型金融往往與新興的綠色技術和環保產業相互關聯,可通過金融手段為這些行業提供資金支持,從而推動其可持續發展,並降低轉型金融的實施成本。二是轉型金融的低成本實施得益於綠色低碳科技的快速發展。智能化的數據分析、區塊鏈技術等在金融領域的廣泛應用,使得轉型金融在風險評估、資金流動等方面更為精準和迅速,降低了實施過程中的管理成本。三是社會對可持續發展的需求逐漸升溫,促使政府、金融機構等多方共同努力,創造了更為有利的政策環境。政府對於可持續發展的倡導和支持,通過減稅、貸款優惠等方式,有效地降低了企業在轉型金融過程中的經濟負擔,從而減少了實施成本。四是轉型金融還能通過共享經濟和合作模式降低成本。
03 轉型金融在碳達峰後將
成為綠色發展主要引擎
在碳達峰實現之後,存量非綠產業的轉型過程將成為能否按時實現碳中和目標的關鍵。2030年前我國實現碳達峰目標之後,以高碳企業和產業為主的存量將面臨更為緊迫的綠色轉型需求,因為僅通過綠色產業投資難以再實現減碳新突破。為實現碳中和目標,企業需要調整生產方式、提高能源效益,採用更環保的技術和材料,而轉型金融將通過為這些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幫助其更快速、更順利地實施綠色轉型,推動整個產業鏈向低碳、可持續的方向發展。與此同時,碳達峰目標實現後,社會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的要求將進一步提升,轉型金融將有助於推動企業更加積極地參與社會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金融機構可通過設立專項基金、發行綠色債券等方式,引導企業投資於低碳、環保項目,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提供更多的財務支持。
04 轉型金融面臨行業、機構、
標準的多層次綜合挑戰
一是金融機構的業務創新面臨新挑戰高要求。轉型金融的業務創新要求金融機構更深刻地理解和整合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可能需要重新審視傳統金融業務模式,以更好地適應ESG的發展需求。金融機構需要深入研究可持續投資和綠色融資領域,提升有關可持續發展領域的專業知識。金融機構在轉型金融領域需要提升科技水平,以應對可持續發展領域中的複雜問題,如環境風險評估、綠色項目監測等。金融機構還須面對監管環境的快速變化,需要不斷調整其業務模式,在業務創新中保持合規性。此外,金融機構需要構建更為廣泛的合作網絡,轉型金融通常涉及多個領域,需要與環保組織、科技公司、政府等多方合作,形成良好的產業生態。在面對這些挑戰和高要求時,金融機構需要建立靈活的戰略規劃,培養具備可持續發展意識的專業團隊,積極探索創新的業務模式,以適應轉型金融帶來的新時代。
二是轉型金融有助於「兩高」行業企業碳中和進程中實現減污降碳的「軟著陸」,相關行業需要應對轉型過程中的風險和不確定性。轉型金融有效覆蓋了當前綠色金融尚未覆蓋的高碳企業和棕色資產領域,這些領域是推進雙碳目標和氣候治理進程的重點和難點。與此同時,相關行業與經濟生產活動將面對更多挑戰。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的具體實現路徑尚沒有完全明確,轉型金融相對於綠色信貸項目、綠色債券、碳減排政策支持工具而言,在對宏觀氣候目標與雙碳路徑的支持上缺乏精準性,而從企業角度發力將需要金融部門開展特殊風險的識別和防範,這也提高了相關領域的風險識別成本——不僅需要在整個轉型過程中開展動態支持與評估,也要面對轉型過程到期後的成果不確定性。從企業覆蓋面上看,受制於基礎條件、資產儲備、資信水平等方面的不足,大部分中小微企業還難以享受轉型金融帶來的綠色機遇,也無法在綠色轉型過程中發揮中小微企業特有的綠色活力。
三是轉型金融的標準化工作面臨較大挑戰,要實現為全球綠色升級轉型提供可持續、可推廣的支持,以及提高轉型資金的國際流動性,轉型金融必須實現國際化和標準化。當前,轉型金融體系的界定在國際範圍內尚且沒有形成統一標準,因沒有明確的國際定義,從而轉型金融的標準化工作存在難度和挑戰。
05 中國在轉型金融的標準化
上面臨的挑戰和機遇
在標準完善之前,金融系統和各行各業將為之付出大量時間和資金成本。但這也是中國提升標準解釋力和氣候話語權並帶動全球轉型金融創新的重要機遇。中國在轉型金融的標準化上總體面臨三大挑戰和機遇。
一是行業差異。轉型金融面向的電力、建築、有色金屬等高排放行業各有不同的減排目標和規劃,在資金需求、時點選擇、運作方式等方面存在顯著的行業差異,這顯著提升了轉型金融標準制定的橫向規模。
二是路徑差異。不同企業受限於生產方式和技術積累,在運用轉型金融資金上的個體差異較大,並且需要金融機構開展長期追蹤和動態評價,這為轉型金融的標準化帶來了較大時間跨度上的縱向要求。
三是評估差異。轉型金融難以界定低碳轉型是否成功的評估依據,中國需要建立科學自主的低碳發展評估體系,為轉型金融支持的行業和企業進行評價與界定,為全球氣候轉型建立一批中國典範。
未來實踐展望:走好中國綠色轉型之路
我國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綠色金融市場,但轉型金融相比於綠色金融,仍然有不可或缺的理論和實踐價值。因此,轉型金融在中國不僅是未來擴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的重要渠道,也是推進「雙碳」目標實現的核心推動力,更是中國為全球氣候治理與可持續發展進程注入新動力的重要領域,中國金融業在轉型金融領域的實踐探索與創新具備重大前景與機遇。
01 高碳企業主動探尋轉型出路
傳統綠色金融大多以支持綠色產業增量為基礎,而對高污染、高排放行業投入相對較少,且在綠色項目投資目錄中的體現也有所不足,這表明高碳行業向低碳轉型的經濟活動缺少金融支持,並且還要面臨信貸收縮、資產減值、缺乏抵押、投資撤離等「資產擱淺」風險,但這部分行業和企業恰恰是中國「雙碳」進程中的關鍵力量。部分高碳企業在碳中和進程中意識到了綠色轉型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但受限於缺乏足夠的轉型資金等制約因素。多因素催生了我國高碳產業經濟開展轉型金融的重要意義,尤其是那些即將被納入碳市場的重點排放行業。
為此,高碳企業可進一步考慮在碳金融與轉型金融聯合布局與發力,在藉助碳金融發揮碳排放權的融資價值、盤活碳資產並參與金融服務創新的同時,發揮轉型金融的積極作用,平衡棕色資產和高碳產業的轉型風險,並在「雙碳」目標下實現減污降碳「軟著陸」。
02 預防和化解「兩高」行業多元化轉型風險
轉型金融相比於綠色產業和項目,面臨的風險和不確定性更多。同時,具備轉型需求的企業和產業規模較大,原因在於當前綠色投融資活動在整個金融市場中所占份額較小,大部分產業、投資、資產等後續基本都需要開展一定程度的轉型,這些領域的規模遠遠超過綠色項目覆蓋的新能源、綠色交通等綠色產業投資規模,這表明轉型金融體量大、潛力大,需要在克服相關風險的前提下保障轉型活動平穩開展。
第一,從現實業務角度看,轉型金融的不確定性高於綠色產業和項目,為確保轉型的平穩過渡,金融機構支持企業開展轉型金融需要提前建立一定的風險保障措施,計提風險準備金,預防轉型活動最終失敗造成金融損失,這也有助於不斷提升金融機構在氣候風險管理領域的創新能力並積累成功經驗。
第二,轉型金融的核心主體是需要開展從棕色到綠色轉型的高碳企業,這一轉型過程可能帶來上下游供應鏈企業的業務收縮和財務困境問題,涉及企業存續和產業鏈銜接等,這些都是金融業和其他部門需要重視和防範的問題,也是整個實現碳中和目標過程中開展綠色轉型所必須改善的階段性難點。
第三,轉型金融相關領域的政策激勵措施和監督機制正在不斷完善,不斷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與市場形成合力,更多的社會資金也將投入轉型金融領域,這不僅有賴於政策創新,也需要金融機構完善轉型金融的標準和規範,並提高轉型金融活動的透明度。
03 金融業實現轉型服務創新
轉型金融的開展符合長期可持續發展的要求,金融機構可不斷優化其資源配置、提高綜合服務水平,積累氣候投融資相關投資經驗和風險管理經驗,引導自身在「雙碳」目標下的綠色服務升級。
第一,轉型金融對於金融機構提升面向客戶和項目的棕色資產識別、碳足跡核查核算、環境披露等領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僅需要金融機構建立並完善對棕色資產綠色化的標準和方案,也需要持續開展動態資產評估和環境效益測算,有利於金融業開展單位綠色資產減排效益的綜合測算。
第二,金融機構在轉型金融領域的業務大多是面向具備轉型需求的高碳企業,有時可能需要根據企業自身的需求和業務特色,單獨設計針對性解決方案。這一過程有助於金融機構提升業務能力、提高用戶黏性,也將成為金融機構完善轉型金融項目庫、案例庫的重要途經,符合轉型活動本身所需要的針對性。
第三,轉型金融業務為金融機構既有的綠色金融工具創新提供了更多新方向,如募集資金用於支持企業脫碳並與實際可持續經營表現掛鉤等,這些工具創新均可以不斷完善和創新綠色金融產品與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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