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期先後剝離三大業務,主辦的雜誌社收版面費是否違規?這國企創業板IPO

2023-08-16     梧桐樹下V

原標題:報告期先後剝離三大業務,主辦的雜誌社收版面費是否違規?這國企創業板IPO

文/Ronald

摘要:廣東建科公司申報創業板IPO,2019年11月至2021年8月,先後剝離了建築施工、規劃設計、監理諮詢,現在只剩建設工程領域的檢驗檢測技術服務。報告期內應收帳款和合同資產占營收的比例持續上升,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別15909萬元、6570萬元、-1945萬元,斷崖式下降。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司控股股東分別為公司第1大、第3大、第2大客戶。期間費用中銷售費用占比持續上升,銷售費用增速遠超營收增速。2019年營收16.49億元,銷售費用只有2427萬元,銷售費用占營收的比例只有1.47%,而2022年營收10.72億元,銷售費用反而增加到6254萬元,銷售費用占營收的比例上升到5.83%。2022年營收比2019年下降34.98%,而2022年銷售費用卻比2019年增長157.68%。綜合應收帳款、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銷售費用等指標變動分析,2022年公司存在「寬信用、保營收」的嫌疑。《廣東土木建築》雜誌的主辦單位是廣東建科,報告期內產生的收入分別為88.76萬元、113.67萬元和136.82萬元,主要為相關專家或技術人員在該期刊登稿而繳納的版面費,這些版面費列入公司其他業務收入。根據國務院《出版管理條例》第21條的規定,出版單位收取版面費是違法行為,按《出版管理條例》第66條的規定,應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下10倍以下的罰款。報告期3年版面費收入合計339.25萬元,按《出版管理條例》的上述規定,這339.25萬元為違法所得,不僅要被沒收,還要處以上述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即1696.25萬元-3392.50萬元。如果再計算2020年度以前收取的版面費,沒收金額和罰款金額就更多了!這個違法行為是否構成重大違法行為,是否足以構成該公司IPO的重大法律障礙?

廣東省建築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創業板IPO。公司主營業務為從事建設工程領域的檢驗檢測技術服務。公司控股股東為廣東省建築工程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3.62%,實際控制人為廣東省國資委。

一、報告期先後剝離了建築施工、規劃設計、監理諮詢,現在只剩建設工程領域的檢驗檢測技術服務

公司招股書(上會稿)的報告期為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司申報IPO獲得受理時間為2021年12月30日,首版申報稿的報告期為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9月。2018年、2019年,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由檢驗檢測、監理諮詢、規劃設計、建築施工、其他等5大板塊組成。2019年11月,公司將規劃設計、建築施工等業務進行了剝離;2021年8月,公司將監理諮詢業務進行了剝離。前述剝離完成後,公司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自於檢驗檢測業務。報告期內接連剝離3大業務,甚為少見。

單位:萬元

筆者把公司2018年-2022年的營收、凈利潤拉通比較,顯示2019年是公司營收的最高峰、2018年是公司扣非歸母凈利潤的最高峰。2020年、2021年、2022年的營收、凈利潤明顯比2018年、2019年下了一個台階。2022年,公司營業收入比2019年下降34.98%,扣非歸母凈利潤比2018年下降37.61%。

單位:萬元

二、94%以上的收入來自於廣東,廣東省外業務拓展不順,省外收入持續下降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公司來自廣東地區的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 103,429.09萬元、111,174.32萬元和和103,518.35萬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94.20%、97.03%和97.68%。2020年、2021年、2022年,來自廣東省外的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6371萬元、3406萬元、2458萬元,持續下降,說明省外業務拓展不大順利。

三、應收帳款和合同資產占營收的比例持續上升,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斷崖式下降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公司應收帳款和合同資產合計帳麵價值分別為 23847萬元、27914萬元和48420萬元,占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10.00%、11.46%和19.43%。備考口徑下,公司應收帳款和合同資產合計帳麵價值分別為20958萬元、27914萬元和48420萬元,占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9.29%、11.37%和19.25%,報告期內呈現較快的增長趨勢。應收帳款和合同資產合計帳麵價值占同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22.24%、23.41%、43.41%,持續上升。伴隨著應收帳款和合同資產占同期營收比例的持續上升,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絕對值斷崖式下降,從2020年的15909萬元、下降到2021年的6570萬元,再下降到2022年的-1945萬元。

單位:萬元

備考口徑下,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公司帳齡1年以上的應收帳款餘額比例分別為32.47%、36.13%和36.66%, 應收帳款帳齡在報告期內逐期拉長;應收帳款周轉率分別為3.39次、2.98次和2.19次,在報告期內逐期下降。

四、控股股東是公司前三大客戶

公司前身是2013年12月25日由廣東建科(事業單位)改制設立的廣東建科(全民所有),系廣東省建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建工)全資子公司。2021年12月,廣東建工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無償劃轉給廣東省建築工程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工控股)。目前,建工控股持有公司股價73.62%。

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司控股股東分別為公司第一大客戶、第三大客戶、第二大客戶,分別為公司貢獻收入2110萬元、2809萬元、3283萬元。

五、期間費用中銷售費用占比持續上升,銷售費用與營收指標嚴重不匹配

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司銷售費用分別為2722萬元、4458萬元、6254萬元,占期間費用的比例分別為9.52%、13.20%、17.54%,持續上升。

2021年、2022年銷售費用同比分別增長63.76%、40.29%,而2021年、2022年的營業收入同比分別增長3.44%、-7.07%,銷售費用的增長遠超營業收入的增長速度。2022年銷售費用6254萬元,是2020年的2.30倍,但2022年的營收只是2020年的96.13%。

我們把2018年-2022年的營收、凈利潤、銷售費用拉通來看,發現2018年、2019年營收高位的時候,銷售費用絕對金額、占營收比例反而挺低。2018年-2022年,銷售費用占營業收入的比例持續上升。

單位:萬元

六、報告期3年收取雜誌版面費合計339年萬元,是否違法?

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111545萬元、115381萬元、107228萬元,其中,其他業務收入分別為1745萬元、801萬元、1252萬元。其他業務收入的部分來源為發行人出版《廣東土木與建築》期刊產生的版面費收入。

2023年8月2日公布的《發行人及保薦機構關於審核中心意見落實函的回覆》「問題4:關於雜誌業務收入劃分的合理性」更細緻介紹了「其他收入」的情況。《廣東土木建築》雜誌的主辦單位是廣東建科,是國內土木建築工程領域的綜合性科技期刊,報告期內產生的收入分別為88.76萬元、113.67萬元和136.82萬元,主要為相關專家或技術人員在該期刊登稿而繳納的版面費。

2023年8月2日公布的《發行人及保薦機構關於審核中心意見落實函的回覆》「問題4:關於雜誌業務收入劃分的合理性」更細緻介紹了「其他收入」的情況。《廣東土木建築》雜誌的主辦單位是廣東建科,是國內土木建築工程領域的綜合性科技期刊,報告期內產生的收入分別為88.76萬元、113.67萬元和136.82萬元,主要為相關專家或技術人員在該期刊登稿而繳納的版面費。

出版單位正常、合法的收入是雜誌征訂收入、廣告費等,收取版面費是典型的出版單位出售版面的違法行為,這在出版界眾所周知。

根據《出版管理條例》第66條的規定,出版單位出售版面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下10倍以下的罰款。

廣東建科報告期內產生的版面費收入分別為88.76萬元、113.67萬元和136.82萬元,合計339.25萬元,按《出版管理條例》的上述規定,這339.25萬元為違法所得,不僅要被沒收,還要處以上述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即1696.25萬元-3392.50萬元。如果再計算2020年度以前收取的版面費,沒收金額和罰款金額就更多了!這個違法行為是否重大違法行為,是否足以構成該公司IPO的重大法律障礙?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535bc4f90aaee8df278da6c22310a62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