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重整公開招募投資人 需攜增量資金和產業資源入場

2024-06-25   新京報

新京報訊(記者袁秀麗)6月24日,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科股份」)發布公告披露,管理人公開招募和遴選公司及全資子公司重慶金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金科」)重整投資人,報名截止時間為8月16日。

金科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本次招募重整投資人旨在引入實力雄厚的重整投資人參與金科股份相關主體的重整工作,通過重整,最終打造股權結構優化、治理結構完善、資產質量優良具備持續經營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實現債權人、職工、中小投資者、重整投資人、債務人和出資人等各方共贏。投資人需要提供增量資金和資源,協調推進和統籌完成金科股份和重慶金科及其相關核心子公司(或有)的重整工作;投資人需要提供資金支持全面優化債務人的資債結構和股本結構;需要有效整合產業資源,實現公司產業轉型升級等。

今年4月22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重慶五中院」)依法裁定受理金科股份及重慶金科的重整申請,並於5月17日指定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重慶分所與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聯合體擔任兩家公司管理人,負責重整期間的相關工作。

而此前金科股份一直在謀劃重整「引戰」。早在2023年6月30日,金科股份與長城國富置業有限公司簽署戰略投資框架協議。此後,雙方按協議約定成立了工作小組,建立協調聯繫機制,並根據協議約定開展各項盡調及準備工作。據悉,目前相關事項在正常推進中。

公告顯示,為實現對金科股份未來發展的持續支持,考慮到金科股份和重慶金科重整案的案情複雜、影響重大,對重整投資人的資質、能力和經驗有較高的要求。

具體而言,意向重整投資人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屬於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在實力方面,意向投資人應當具有足夠的資金實力進行重整投資,並能夠出具相應的資信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資金來源合法合規。

此外,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重整投資人可以組成聯合體參與本次招募,聯合體應明確牽頭人。本次重整投資人的招募不限行業,但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具有房地產行業或上、下遊行業從業或投資經驗、對債務人業務賦能貢獻大的意向投資人。

公告指出,意向重整投資人應於8月16日前,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提交報名材料。此後,管理人進行初步審查後,意向投資人需在《支付保證金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日內向管理人銀行帳戶現金支付保證金1000萬元。

校對 賈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