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梧桐曉編
7月25日,北交所公布對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的何降星、徐毅、曹小琳採取自律監管措施的決定。北京藍色星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0790)IPO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事實:2021 年度、2022 年 1-9 月,發行人存在外購伺服器銷售業務,主要業務模式為發行人自供應商採購伺服器後,產品直接由供應商或第三方物流公司發貨至最終用戶,實物未經過發行人及發行人的客戶。發行人在審期間將上述交易收入確認方式由總額法更正為凈額法。因上述事項調整影響 2021 年營業收入-34,032,986.89 元,影響比例為-7.76%;調整影響 2022 年 1-9 月營業收入-40,387,266.45 元,影響比例為-11.67%。3會計師作為北京藍色星際科技IPO項目簽字會計師,未能勤勉盡責,對上述相關事項負有責任。北交所決定對何降星、徐毅、曹小琳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同一天,北交所公布對北京藍色星際及董事長肖剛、財務負責人商燕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當事人:
何降星,北京藍色星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並上市項目簽字會計師。
徐毅,北京藍色星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並上市項目簽字會計師。
曹小琳,北京藍色星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並上市項目簽字會計師。
經查明,北京藍色星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藍色星際」、公司)公開發行並上市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事實:
2021 年度、2022 年 1-9 月,發行人存在外購伺服器銷售業務,主要業務模式為發行人自供應商採購伺服器後,產品直接由供應商或第三方物流公司發貨至最終用戶,實物未經過發行人及發行人的客戶。發行人在審期間將上述交易收入確認方式由總額法更正為凈額法。因上述事項調整影響 2021 年營業收入-34,032,986.89 元,影響比例為-7.76%;調整影響 2022 年 1-9 月營業收入-40,387,266.45 元,影響比例為-11.67%。
何降星、徐毅、曹小琳,作為藍色星際項目簽字會計師,未能勤勉盡責,違反了《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審核規則(試行)》(以下簡稱《上市審核規則》)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對相關事項負有責任。
鑒於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根據《北京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的規定,本所作出如下決定:
對何降星、徐毅、曹小琳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應當充分重視上述問題,根據《上市審核規則》等相關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對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全面核查驗證,杜絕上述問題再次發生。否則,本所將進一步採取自律監管措施或給予紀律處分。
北京證券交易所監管執行部
2023 年 7 月 20日
也是在7月25日,北交所一同公布了對北京藍色星際及董事長肖剛、財務負責人商燕採取出具警示函的決定。
北京藍色星際申報北交所IPO於2022年10月10日獲得受理,目前已完成兩輪問詢回復。保薦機構為華興證券、審計機構為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當前顯示的簽字會計師有4人,除上述3人外還有劉紹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