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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2020年11月1日零時起,國內將展開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其中有一個重點,就是清理整頓戶口。
最近全國各個地方政府都已經展開了人口普查的戶口整頓工作。
其中在山東省青島市公安局關於展開關於整頓工作的通告中就明確指出:
凡是已徵兵入伍、出國定居、死亡人員、加入外國國籍等按照規定應當註銷戶口而未註銷的,戶主或者其他親屬應當在2020年8月20日前持相關證明材料到戶籍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籍註銷手續。
公安機關通過大數據比對發現應當註銷戶口而未註銷的,將及時進行核實並依法予以註銷。
不僅僅是青島,國內很多地方各級政府都發布了類似通知。
廣州的:
(四)全面清理應銷未銷戶口。公民死亡、參軍、加入外國國籍和在國(境)外定居等情況的,本人或近親屬應當及時到戶籍地公安機關辦理註銷戶口手續。
重慶的:
4、申請註銷應銷戶口。如果您的家人有應徵入伍、加入外國國籍、出國定居或死亡等情況,請戶主或其他親屬在8月31日前持相關證明材料到戶籍地派出所辦理戶口註銷手續。
由於上述通知都專門羅列了「加入外籍」這一項,所以在這裡「出國定居」基本上可以確定指的是定居在國外,但國籍依然還是中國的公民。
放到加拿大來說,就是咱們拿楓葉卡的華人移民。
很多華人在移民加拿大的時候都更願意選擇持有PR而不急著甚至不考慮入籍。
這一方面是因為在加拿大PR的待遇和公民基本一致,另一方面保留中國國籍對於回國探親、國內資產管理來說也更加方便。
很多朋友看到這個消息都愣了:如果說入了外國籍,已經連中國護照都沒有了,註銷戶口也是合情合理,但在海外生活的PR們,被註銷戶口就感覺有些失落了。
畢竟「戶口」這兩個字,對於中國人來說有千斤重,影響每一個中國人的生活。
不論是住房、教育、醫療和戶口息息相關,甚至找對象結婚都往往要過戶口本這一關。
尤其是在發達城市,擁有一個戶口就相當於得到了分配和獲取當地優質社會資源的入場券。
因此一些地方的戶口價值那真叫一個高,比如拿北京上海來說,要取得一個京戶或是滬戶,難度可能比拿個加拿大PR還難!
因此如果失去一個優質戶口,那損失真是大了!
於是很多人就開始研究自己是不是在「銷戶」範圍內,怎麼算是「出國定居」呢?
根據國務院僑辦發布的信息顯示:
華僑是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
「定居」是指中國公民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
中國公民雖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視為華僑。
所以說如果你是加拿大PR,且主要居住於加拿大,那你肯定屬於出國定居無疑了。
但是留學生朋友不用擔心,出國留學不算在出國定居的範圍內。
此前,上海也曾傳出,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被派出所告知:5月1日前不主動註銷戶口,戶口將由公安機關註銷。
早在2018年,上海發布了《上海常住戶口管理規定》。其中第四十六條規定:
出國定居或者加入外國國籍的,本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註銷戶口登記。
但是僅僅十幾天之後,上海官方就緊跟著做出了解釋:由於「出國定居」的定義還不清晰,這條規定暫不開始執行!
雖說前後不過兩周,但是還是把大家嚇得夠嗆……
那麼如今各地政府發布的這項「註銷海外定居華人戶籍」的政策,看起來聲勢浩大,真的會實施嗎?
首先我們來看看,「海外定居取消戶口」這個說法源頭在哪。
1986年12月3日國務院批准,1986年12月26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發布了一項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之後經過多次修訂。
該細則第二章第七條規定:居住國內的公民辦妥前往國家的簽證或者入境許可證件後,應當在出境前辦理戶口手續。出境定居的,須到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戶籍辦公室註銷戶口。短期出境的,辦理臨時外出的戶口登記,返回後憑護照在原居住地恢復常住戶口。
各級地方政府的很多規定,都是照著這個作為依據來的。
但請注意:《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在今年的3月27日,已經被國務院正式廢止了!
雖然上文中有不少地方政府把註銷戶口的範圍擴大到了海外定居的華人,但也有政府是與時俱進,嚴格按照最新規定執行的,比如河南。
河南省公安廳特別提醒:死亡人員、應徵入伍服現役人員、取得外國國籍人員應主動申報戶籍註銷。裡面並沒有提到海外定居的華人。
所以說啊,大家先不要慌,可以先跟國內的親友聯繫,了解當地的戶籍規定、執行細則,再做下一步安排。
至於「海外定居取消戶口」這項政策,到底會不會真正落實,是否還有法律依據?且行且觀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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