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煙花爆竹是「禁」還是「放」?

2023-12-29     中國小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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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將至,煙花爆竹是「禁」還是「放」?

臨近2024年春節,煙花爆竹是「禁」還是「放」?再次成為輿論焦點近日,全國人大法工委表示,全面禁燃煙花爆竹不合法,地方需修改禁燃令。

圖源:卡樂圖片。攝影/寧穎

全國人大法工委:

地方需修改禁燃令

12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報告2023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並公布了多起備案審查典型案例。其中便提到「全面禁燃煙花爆竹不合法」這一案例。

報告在談及該案例時稱:「有的地方性法規規定,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有公民和企業對全面禁止性規定提出審查建議。」

法工委經審查認為,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制定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對於銷售、燃放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規定,同時授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劃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段和區域;有關地方性法規關於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與大氣污染防治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不一致;關於全面禁售、禁燃的問題,認識上有分歧,實踐中也較難執行,應當按照上位法規定的精神予以修改。

報告稱,經溝通,制定機關已同意對相關規定儘快作出修改。

圖源:卡樂圖片。攝影/賈瓊

對此,央視網12月27日發布文章稱,如今,在2024年春節來臨前,各地應以全國人大法工委的聲音為契機。全面禁放煙花爆竹,是時候終結了。

「禁燃令」,何時開始的?

據媒體梳理此前報道,禁燃煙花爆竹最早可以追溯到1988年,但直到2015年,嚴重的霧霾和大氣污染的問題,才讓人們對禁燃煙花爆竹達成共識,一些地方陸續出台了「禁燃令」。

如2021年,遼寧省盤錦市政府發布《關於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明確規定2021年12月20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全市域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2022年,山東省東營市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也曾發布緊急通知,決定自2022年1月15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止,在全市範圍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

值得一提的是,到2023年初,多地對「全面禁燃、禁售煙花爆竹」政策作出調整、鬆綁。

2023年初,河南、廣東、山東、遼寧等多地將「禁止」改為「限制」,規定民眾在特定時段和區域內可以燃放煙花,通過細緻的規定引導人們科學適度燃放煙花爆竹,曾引來一片叫好聲。

網友熱議

不少網友對燃放煙花爆竹持支持態度

「現在過年一點年味都沒有」

也有不少網友支持全面禁放

「很危險而且污染環境」

對於燃放煙花爆竹過程中

存在的各種問題

很多網友提出建議

「不能一刀切」

「可以限制時間地點」

煙花爆竹的「放」與「禁」不該是一道單選題。面對這個問題,尋找更精準的解決方案,需要地方政府部門有擔當、有辦法,通過精細化管理、全方位服務在傳統年味和安全、環保中找到平衡,留住人們共同的佳節回憶!

來源:小康頭條微信公眾號合央視新聞、央廣網、法治日報、每日經濟新聞、頂端新聞、九派新聞、長沙晚報

責編:田苑淯穎

審核:王芳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039757ba1f2217b89fb1b8991908b16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