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招標投標市場 打擊違法亂紀活動

2024-06-25     中部城市生活指南

規範招標投標市場打擊違法亂紀活動

專訪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有關負責同志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韓亞棟報道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創新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範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直面招標投標領域突出矛盾和深層次問題,採取針對性措施糾治制度規則滯後、主體責任不落實、交易壁壘難破除、市場秩序不規範等頑瘴痼疾。《意見》明確,將依法加大對排斥限制潛在投標人、規避招標、串通投標、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嚴厲打擊轉包、違法分包行為。

招標投標是市場配置資源的重要方式。經營主體通過招標投標進行供需對接、競爭擇優,有利於實現各類要素優化配置。招標投標領域面廣環節多、政策專業性強,也是權力尋租和腐敗問題易發高發領域。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加強對招投標市場的規範和管理。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要求,深化整治金融、國企、能源、煙草、醫藥、基建工程和招投標等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的腐敗。

當前招標投標領域突出矛盾和深層次問題主要有哪些?如何從體制機制層面予以破解?記者專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有關負責同志。

浙江省建德市紀委監委會同市審管辦、市審計局等職能部門,成立招投標領域專項整治問題處置工作組,建立案件移送、案件會商等機制,形成「案源發現、問題研判、案件辦理」全鏈條查辦閉環,綜合打擊招投標領域違規違法行為。圖為近日,該市紀檢監察幹部實地走訪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壽昌分中心了解相關情況。邵明敏 攝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屬於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容易滋生違法和腐敗問題

記者:當前招標投標領域突出矛盾和深層次問題主要有哪些?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是什麼?

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有關負責同志:近年來,各地各部門大力推進招標投標規範化透明化運行,取得了一定進展,但也存在不少問題。2023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駐委紀檢監察組聯合國務院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有關司局開展聯合調研發現,當前招標投標市場還存在不少突出矛盾,一些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尚未完全消除,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有關部門及領導幹部插手干預等違法行為仍然易發高發,招標代理服務水平參差不齊,一些專家評標不公不專,嚴重擾亂了招標投標市場秩序,制約了招標投標制度競爭擇優作用發揮。

剖析問題背後深層次原因:從市場自身屬性看,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屬於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容易滋生違法和腐敗問題;從市場運行機制看,招標人主體責任不落實,評標與定標定位不清晰,評標方法和評標組織機制不夠科學,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評標專家、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權責利關係有待理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實踐操作層面的分歧和混亂;從市場外部監督看,招標投標領域仍然存在行政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協同聯動機制不健全、監管手段方式落後等問題,對招標投標領域違法亂紀行為未能形成有效震懾。

招標人應當對整個招標投標活動負責,不能當「甩手掌柜」

記者:實踐中,一些招標單位領導幹部出於私心控制評標,提前內定中標單位,把招標投標變成了走過場。如何糾治這一問題?

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有關負責同志:招標人是招標投標活動的發起者,承擔提出招標需求、策劃招標方案、支付中標合同價款、保證工程質量等重要職責。從國際上看,招標人對招標項目負有主體責任是普遍共識。《意見》按照權責對等原則,強調尊重和保障招標人法定權利,壓緊壓實招標人主體責任,以更好規範招標投標活動、提高工程項目質量、發揮招標投標競爭擇優作用。

一是壓實招標人主體責任。《意見》強調:「落實招標人組織招標、處理異議、督促履約等方面責任」「完善招標人根據委託合同管理約束招標代理活動的機制」「建立健全招標人對評標報告的審核程序,招標人發現評標報告存在錯誤的,有權要求評標委員會進行覆核糾正」。這些規定意在明確招標人應當對整個招標投標活動負責,不能當「甩手掌柜」,將責任推給代理機構或評標專家。

二是規範招標人權利行使。為防止招標人幫特定關係人「量身定做」投標資格業績條件,《意見》要求規範招標計劃發布,鼓勵招標文件提前公示;加大招標公告、中標合同、履約信息公開力度,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為防止招標人在定標過程中濫用定標權,《意見》要求實行定標全過程記錄和可追溯管理。針對部分招標文件存在交易壁壘問題,《意見》要求,加大招標文件隨機抽查力度,運用數字化手段強化同類項目資格、商務條件分析比對,對異常招標文件進行重點核查。

三是強化對招標單位領導幹部的監督。針對一些招標單位領導幹部出於私心干預招標投標活動的情況,《意見》提出將國有企業組織招標和參與投標納入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從嚴管理,並要求將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單位公職人員利用職權謀取非法利益和受賄行為的線索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

記者:一些招標代理機構為了搞好與招標單位的關係,對招標單位唯命是從,甚至對提前指定投標單位等明顯違法的要求也一一滿足,給腐敗問題滋生提供了空間。如何糾治此類問題?

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有關負責同志:招標代理機構和招標師有關資格許可事項取消後,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數量迅速增加,給招標代理活動監管提出了新挑戰。為規範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行為,《意見》重點從兩方面作出規定。一是加強正面引導。為解決資格許可事項取消後招標代理活動「無章可循」問題,《意見》提出,制定招標代理服務標準和行為規範,加強招標代理行業自律,堅決抵制、及時勸阻招標人提出的違法要求;並要求,加快推進招標採購專業人員能力評價工作,研究完善招標採購相關人才培養機制。這些舉措重在引導招標代理機構規範從業活動,提升專業服務水平。二是強化外部約束。《意見》提出,完善招標人根據委託合同管理約束招標代理活動的機制。治理招標代理領域亂收費,打擊價外加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對嚴重違法的招標代理機構及其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理並實行行業禁入。

嚴把評標專家「入口關」,強化日常動態管理

記者:《意見》提出了一些改進評標方法和評標機制的舉措,如合理確定評標時間和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全面推廣網絡遠程異地評標;推行隱藏投標人信息的暗標評審。其優點是什麼,能起到什麼作用?

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有關負責同志:評標方法和評標機制直接影響評標質量和項目推進。《意見》針對各方面反映突出問題,吸收借鑑各地探索實踐,改進評標方法和評標機制。

一是規範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適用範圍,一般適用於具有通用技術、性能標準或者招標人對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在勘察設計項目評標中突出技術因素、相應增加權重。完善評標委員會對異常低價的甄別處理程序,依法否決嚴重影響履約的低價投標。這些舉措有利於破解低價低質中標問題。二是合理確定評標時間和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這是確保評標過程公正、專業和高效的關鍵步驟,有助於避免因「評標時間設置不當、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不合理」影響評標質效。三是全面推廣網絡遠程異地評標、推行隱藏投標人信息的暗標評審,力求打破專家之間、專家與投標人之間利益關聯,解決「人情分」問題,遏制專家尋租腐敗。

記者:評標專家是評標活動的主要參與者和決策者。實踐中,一些評標專家嚴重違背職業道德,收受投標人好處幫助其中標,嚴重損害了招標投標公平公正性。如何糾治此類問題?

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有關負責同志:評標專家在招標投標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專家評標質量高低,對於招標投標能否實現競爭擇優往往具有實質性影響。針對當前評標專家存在的素質良莠不齊、評標不專業不公正等問題,《意見》有針對性提出舉措。一是提高評標專家隊伍素質。《意見》通過優化評標專家專業分類、提升專家與項目匹配度,解決「專家不專」問題。通過強化評標專家入庫審查、業務培訓、廉潔教育,嚴把專家「入口關」。二是強化日常動態管理。《意見》要求評標專家庫組建單位建立健全全過程全鏈條管理制度體系,完善評標專家公正履職承諾、保密管理等制度規範,建立評標專家日常考核評價、動態調整輪換等機制,並強調評標專家對評標結果終身負責。三是提升專家評標效率。《意見》提出,積極試行投標人資格、業績、信用等客觀量化評審。這一舉措既有利於減少人為因素干擾,也能幫助專家更好發揮專業技術優勢,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技術評審上,提升評標質效。

2024年3月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駐委紀檢監察組聚焦破解評標專家亂象開展了專題調研,並結合貫徹落實《意見》提出了下一步擬開展的系列工作:一是組織開展全國評標專家大清理。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地對在庫專家有關信息進行核實,通過開展項目抽查、徵集問題線索等方式發現並打擊評標專家違法行為,清退一批不能履職或履職不當的專家,凈化評標專家隊伍。二是完善評標專家管理制度。對現行《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修訂,完善專家日常動態管理機制,進一步明確專家行為邊界,細化落實《意見》要求。三是改進評標組織方式。組織編制統一的專家庫互聯共享和遠程異地評標技術標準,打破交易流程、電子系統、信息數據之間的壁壘,以標準化促進遠程異地評標全面推廣應用。同時,我們將梳理總結一批客觀量化智能評審、暗標評審的典型做法,在全國範圍內予以推介。

壓實監管責任,強化監管協同,改進監管方式,著力提升招標投標監管效果

記者:工程建設招投標涉及發改、住建、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多個部門,部門之間職責交叉、責任不明制約監管效果。如何解決這一問題?

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有關負責同志:招標投標工作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監管難度大。針對招標投標監管方面薄弱環節,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駐委紀檢監察組會同相關部門進行了研究,在總結各地各部門典型經驗做法基礎上,從監管責任、監管協同和監管方式方面提出改革舉措。

一是壓實監管責任。針對招標投標分行業監管在一些領域和地方可能引發的相互推諉和監管空白問題,《意見》提出分領域編制行政監督責任清單,明確主管部門和監管範圍、程序、方式,消除監管盲區。對監管邊界模糊、職責存在爭議的事項,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領域歸口、精簡高效原則明確主管部門和監管責任。

二是強化監管協同。進一步理順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體制,探索建立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相結合的協同機制。加強招標投標與投資決策、質量安全、竣工驗收等環節有機銜接,打通審批和監管業務信息系統,提升工程建設一體化監管能力,強化招標投標交易市場與履約現場聯動,完善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領域監管。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審計機關協作配合,按照規定做好招標投標領域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移交,對收到的問題線索認真核查處理。健全各行政監督部門協同監管和信息共享機制,監管執法過程中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及時移交有關部門處理或聯合處理,著力解決多頭處理、職責交叉、不同行業間行政處罰裁量權標準不一致等問題。

三是改進監管方式。針對招標投標違法犯罪活動隱蔽性強、調查取證難的情況,《意見》要求創新數字化監管方式,推動現場監管向全流程數字化監管轉變,完善招標投標電子監督平台功能,暢通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審計機關監督監管通道,建立開放協同的監管網絡。為更好提升監管效能,《意見》提出運用非現場、物聯感知、掌上移動、穿透式等新型監管手段加強監管。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e2e07d13f8d3c6c4f3b675d99db6094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