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起訴什麼意思?什麼情況下駁回起訴?

2019-10-18     律師365

駁回起訴是指,在訴訟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訴訟請求,屬於五證的利益或者缺乏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法院可以拒絕進行審理,同時給予駁回的訴訟行為。當然駁回起訴與駁回訴訟請求是不同,主要是發生的時間段不同,而適用的情形其實都差不多。

一、駁回起訴什麼意思?

駁回起訴是指法院對於無正當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據的訴訟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訴訟請求拒絕審理而予以駁回的訴訟行為。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對於自訴案件進行審查後,認為缺乏證據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經人民法院凋查又未能收集到必要的證據,或者被告人行為不構成犯罪的案件,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起訴,或者裁定駁回起訴。

二、什麼情況下法院駁回起訴?

對於自訴案件,人民法院經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起訴,或者裁定駁回起訴:

(一)不符合本解釋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證據不充分的;

(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四)被告人死亡的;

(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六)除因證據不足而撤訴的以外,自訴人撤訴後,就同一事實又告訴的;

(七)經人民法院調解結案後,自訴人反悔,就同一事實再行告訴的

其中《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訴案件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屬於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案件;

(二)屬於本院管轄的;

(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訴的;

(四)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能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

三、駁回起訴與駁回訴訟請求的區別

駁回起訴與駁回訴訟請求雖然都是請求方的訴訟主張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兩者在實踐運用中有著本質的區別。

1、適用法律不同。駁回起訴適用程序法;而駁回訴訟請求既可適用程序法,又可適用實體法。

2、適用的訴訟主體不同。駁回起訴適用的訴訟主體是單一的,主要適用針對原告的起訴;而駁回訴訟請求適用的主體是多元的,既可以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也可針對被告的反訴請求以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的訴訟主張。

3、採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駁回起訴是對程序意義上訴權的確認,應當採用裁定形式;駁回訴訟請求則是實體意義上的訴權的確認,必須採用書面判決。

4、適用階段不同。駁回起訴通常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後,訴訟程序剛開始階段時適用;駁回訴訟請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規定的訴訟程序審理完畢階段時適用。

5、適用的內容和目的不同。駁回起訴是人民法院立案後經審查查明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起訴權利;而駁回訴訟請求是人民法院立案審理後,認定訴訟主體的訴訟請求或主張證據不足或者超過訴訟時效又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護的訴訟請求或主張判決予以駁回。

6、法律後果不同。駁回起訴的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原告再次起訴的,如符合起訴條件,人民法院應予以受理;駁回訴訟請求的判決書生效後,訴訟主體不能就同一訴訟請求和事實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訴訟,若當事人仍堅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受害人在依法向法院提起了自訴之後,法院也是需要嚴格按照《刑事訴訟法》中的規定進行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那麼才會受理,之後對案件做出相應的處理。而要是不滿足條件的話,即使立案了之後也是有可能被駁回起訴的,而這也是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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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I6433m0BMH2_cNUg49P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