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轉換產權還能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嗎?

2021-08-30     律師365

原標題:房子轉換產權還能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嗎?

在現實社會中有很多的夫妻一言不合就會選擇離婚,一般來說夫妻離婚的話是要對財產進行分割的。但是有的財產是屬於夫妻婚前財產一般是不需要分割的,面對這樣的情況,那麼房子轉換產權還能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嗎?下面就由律師365小編為大家解答相關的法律內容。

一、房子轉換產權還能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嗎

民法典中對於房子怎麼界定是不是婚前財產,沒有明確的規定,但一般情況下,房屋所有權是在婚前就進行登記的,一般是婚前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婚前自己付首付婚後共同還貸,房子歸誰

對於產權的歸屬具體分析如下:

1、自己付首付,且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後共同還貸,原則上屬於付首付一方的個人財產。

依據規定,如果婚前一方買房,不僅支付了首付款,而且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即使婚後共同還貸,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處理的,一般都認定房子屬於自己的個人婚前財產。

至於婚後還貸的部分,無論是由一方用自己的工資、收益還貸,還是用雙方的工資、收益還貸,只要不能證明是用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婚後專屬於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還貸,都應視為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貸款。如果離婚,婚前付首付的一方在擁有房屋產權的同時,還應當返還夫妻所共同償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

至於房屋增值的部分,由獲得房子產權的一方對共同還貸的配偶進行補償。

2、自己付首付,房子登記在雙方名下,婚後共同還貸,一般屬於雙方共同財產。

如果是自己付首付,但考慮到以後兩人會結婚等因素,將房子登記在雙方名下,婚後共同還貸,那麼房子的產權是屬於雙方的,但根據辦理產權登記的時間不同,行為的性質也不同。

1、如果在婚前辦理了產權登記,房子登記在雙方名下,此時的行為性質相當於付了首付並擁有房子產權的一方,將作為自己的婚前財產的產權贈送了一半給自己的未來配偶,屬於贈送行為。

2、如果在婚後辦理了產權登記,房子登記在雙方名下,如果夫妻雙方沒有進行特別的約定,依據規定,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自己付首付,婚後共同還貸,二者對產權進行明確的約定。

我們可以了解到按照規定對於民法典中對於房子怎麼界定是不是婚前財產,沒有明確的規定,但一般情況下,房屋所有權是在婚前就進行登記的,一般是婚前財產。如果大家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是可以到律師365平台上諮詢律師。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486552858_120969432-s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