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在現實生活中是非常普遍的,夫妻離婚要處理比較多的問題,例如共同財產分割、共同債務承擔等,而國這些問題處理往往會發生糾紛的,那麼夫妻離婚債務和財產該怎麼樣分擔與分割?律師365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夫妻離婚債務和財產該怎麼樣分擔與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平等分配,而共同債務由共同財產償還,就財產分割和債務償還問題,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
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而就財產分割和債務承擔產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如果大家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是可以到律師365平台上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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