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著端莊、感情簡單……「好女孩「的這些專屬性別平權

2019-10-21     青杏

文 / 魚刀

我生活在一個十分「女權」的家庭。

媽媽的工資比爸爸要高,工作更忙,在爸爸三十多歲取得碩士學位之前,媽媽的學歷也更高。大到工作調動、買房買車,小到吃哪家餐館、逛哪家商場,家中各項事務大多都由媽媽拍板決定。我爸做飯比我媽更好吃,也主動承擔起了大部分家務。在我六七歲,爸媽第一次鬧離婚之前,我從不知道有人會僅僅因為性別而歧視世界一半的人口。

那天爸爸從臥室里摔門而出,我躲在衛生間的窗戶下面,偷聽爸媽在陽台上的對話。媽媽說,要不我們離婚吧。

這場爭吵最終以爸爸鞠躬道歉告終。媽媽抱著我坐在沙發上對我說「你阿公(爺爺的意思)思想封建重男輕女,他不喜歡你,你以後一定要爭氣」。

她嚴厲的神情一如往常,卻又似乎和往常有些不同,後來我知道,那是寄予厚望的意思。可惜,「封建「對於年幼的我來說還是一個完全陌生的詞彙。阿公壓歲錢從來沒有少給過我,我長居市區,不常與老人見面,又不喜肢體接觸,怎麼會發現他不愛抱我呢?

媽媽和那些說女孩子安安穩穩就夠了的家長不一樣,媽媽對我說,女孩子和男孩一樣聰明,一樣能擁有高學歷,一樣可以見識更大的世界,你要努力,要爭氣。那時候我對爭氣的理解就是聽話懂事,能考出好成績。

很快我上初中了,成績開始有了年級排名,第一次排名出來的那天晚上,我一整晚激動得沒有睡好,因為我考了第七名。我發現我的成績還不錯哦,媽媽應該會覺得我很爭氣吧,女孩子果然也很聰明。

十二三歲的年紀,女孩們的身體開始發育了,我繼承了媽媽的梨形身材,有了一把細腰和一雙有些豐滿的腿。洗完澡之後我對著家裡的全身鏡臭美:「媽媽,她們都說我的腰很細呢!」「哦,你說這個幹嘛?我問你,你下晚自習回家怎麼那麼慢?是不是和男生約會去了?XX(我初中時期的朋友)不就談戀愛了?你不要和她一樣。」

我默不作聲,不敢承認我下晚自習後和那個XX跑到小區背後去買辣條吃。

上了高中,我依然相信我是一個爭氣的女孩,因為我像媽媽說的那樣,和男孩一樣聰明,一樣能取得好成績,一樣嚮往更大的世界,媽媽一定會為培養出了一個和優秀男孩一樣優秀的女兒而驕傲。

但這一切因為我的「曖昧事件」而終止。實際上,我戀愛了,媽媽以為那個男孩正追求我,而我沒有立即與他斷絕往來。

「如果他因為你成績下降了,我在單位碰見他爸得多尷尬?都是同事。女孩子要懂得自愛,不要隨便兩句好話你就被騙了,你立即和他一刀兩斷,不再有任何聯繫。立即。」

我趴在教室的課桌上痛哭,身上的掐痕痛感還在發作。我怎麼不懂得自愛呢?我從書店、山頭和高架橋下一步步慎重做出了戀愛的選擇,怎麼成了兩句好話騙走的呢?我不明白。可是媽媽嫌惡中混雜著尷尬的表情告訴我,我不再是那個爭氣的女孩了。原來,爭氣的含義不僅僅是好成績。

後來,我高考失利,終於失去了最後一點成為「爭氣的女孩」的希望。

但我還是去了很遠的外省上大學,像媽媽期待的那樣,去見見更大的世界。去機場的路上,媽媽面面俱到地叮囑著我,最終她從嘴裡艱難地擠出了「婚前性行為」五個字,叫我不要去碰。「萬一你以後遇到喜歡的男生,他因為這個嫌棄你怎麼辦?」

「這種男生我不會喜歡的。」

「那可不好說。」

好不好說又如何?我開始了獨自在外的大學生活。開始穿媽媽不允許的短到大腿上部的熱褲,開始畫媽媽不喜歡的眼影睫毛,開始新的戀愛。山高皇帝遠,媽媽再也無法知道任何「曖昧事件」,而我堅定地向家裡隱瞞了所有感情生活。

媽媽偶爾會轉發一些關於愛滋的推文給我,要我千萬提防「渣男」,其中也包括那張著名的惡意傳播愛滋的聊天記錄。我將闢謠的推文轉發過去,解釋了HIV所需的傳播條件,提醒她不要傳謠,得到的回覆卻是,那也會傳播其他病啊。

我懂了,她是在暗示我不要發生性行為,「渣男」的意思是想和我做愛的男人。但那時我已經把她禁止的事做了個遍,而我的選擇依然是隱瞞。

當然,這只是千里之外的放縱。

今年暑假,我帶著一條黑色的弔帶連衣裙回了家,趁著爸媽不在,我穿上它出門赴朋友的約,好巧不巧就撞上了媽媽。媽媽熱情地和朋友打招呼,笑眯眯地問我,你啥時候買的這條裙子?

第二天,媽媽翻箱倒櫃找出一件好些年前的黑色短款小外套要送給我,說和我的裙子很配。

「可是我不喜歡這件外套。」

「你穿那條裙子在空調房裡不冷嗎,得穿個外套才行啊,這件哪裡不好看了?」

……

「我有更好的襯衫來配,就是那件米色格子的,把下擺兩邊系起來很好看。」

媽媽只得作罷,拿著短外套進了臥室。我堆在臉上的笑容瞬間鬆懈下來,我解釋得累了。

我早已知道,我從來沒有生活在一個十分「女權」的家庭。媽媽是一個爭氣的女孩,在那個溫飽尚未解決,考大學還十分困難的年代,她和男孩一樣聰明,和男孩一樣取得高學歷,和男孩一樣希望見識更大的世界。和男孩一樣。

原來媽媽說的女孩和男孩一樣,並不是天生一樣,而是需要做到努力、優秀、自愛、矜持,才能和男孩一樣。

原來媽媽說的爭氣是在男權規則下成為完美女孩。不止是她說的聰明、高學歷,而是聰明、高學歷,同時端莊嫻雅、衣著謹慎、感情生活簡單的處女。任何偏離這一軌道的行為都會降低我在兩性關係中的的價值和籌碼。

不能穿突顯性別特徵的服裝,因為那是在引誘;不能過早的戀愛,因為那顯得輕浮;不能發生婚前性行為,因為那簡直放蕩。這樣的女生怎麼有臉要求平等呢?她們已經失去了討論尊重的資格。我不能成為那樣的人,我得先約束好自己。

這不是女權,這是「好女孩」權。

為了更加順利地實現性別平權,不如先將那些不討人喜歡的壞女孩排出自己的陣營。

即便衣著暴露、婚前性行為這樣的問題在今天已經不再是問題,定義什麼樣的人更配得上性別平權這項輿論活動也從來沒有停止過,「好女孩」的標準在變化,但」好女孩「從未消失。

田園女拳?歪門邪道,與我勢不兩立,豈敢狺狺狂吠。忍氣吞聲,沒有收入?自己都不保護自己誰還要幫她,自作自受。綠茶婊白蓮花?有臉傷害別人感情就別怪別人蕩婦羞辱。揭竿而起之前,先肅清門派,自證清白,再來談:我們這些三觀端正思想開化的現代女性總是有資格要求平權的吧。

與「某些女人自己都歧視女人「類似的,這不過另一種維度的自我閹割。有附加條件的平權只是特權的另一個名字。

我疲倦了,疲倦於了解「好女孩」的最新標準了。誰更配得上、更有資格要求平權?「配不配「這一論調本身就和平權背道而馳。或許享受性別平權的唯一條件,應當只有」是人「而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CO2x_20BMH2_cNUgpIR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