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部分人是在外地上班,所以需要在外面租房子住,在租房的過程中,租客和房東都應該遵守相應的合同,而不應該為了個人的利益就去傷害對方的利益,如果發生什麼糾紛,也要想辦法合理的去解決。今天我們要說的也是這樣一件事情,有一名房東曝光求助,說當時和租客簽訂的是兩年的合同,可是如今合同還沒有到期,租客就要提前退房,而且還不願意交違約金,這樣房東覺得不能接受。
有一名車女士尋求媒體的幫助,記者趕到現場了解情況,車女士告訴記者她有一套房子,租給了一對情侶,當時簽訂的合同是兩年的時間,可是現在合同還沒有到期,對方就提出要提前退房,而車女士認為既然對方要提前退房,那麼就需要按照合同在約定好的時間內支付違約金,可是對方卻並不願意支付。這讓車女士覺得無可奈何,於是選擇曝光求助。
而且在車女士看來,租客租房子時提出的要求她都儘量滿足了,所以自己也不明白為什麼租客要執意退房。帶著車女士的疑問,記者陪同車女士一起找到了租客,在這套房子中記者見到了其中的女租客,女租客告訴記者,自己之所以要提出退房是有原因的,眼前的問題是房東把浴缸放在了樓上的安全通道,物業要求房東處理,但因為房東一直不處理,所以,她現在也買不到電。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當時她們租房之前就明確告訴房東,她們需要兩個廁所,在這套房子只有一個廁所,於是房東就說可以把一個儲物間給他們改成衛生間,可是之後經過多次的協商,這個廁所沒有整改成功,於是房東就提出不要整改了,租客也不用再掏錢,讓房東也省事了。可是雙方達成協議之後,在7個月的時間內,房東都沒有把廁所的鑰匙交給他們。
最後經過協商,雙方終於達成一致。雙方之間產生糾紛,不是僅僅因為一件事情產生的,而是各種各樣的矛盾聚集在了一起,對於責任到底在哪一方,可能雙方的心中都有不同的答案,那麼大家對車女士遇到的這件事情又是怎麼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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