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明碼標價的批發市場上,由於信息不透明,消費者往往處於弱勢地位,商品價格完全由商家說了算。但是在海寧卻發生一起「價格由消費者說了算」的買賣糾紛。兩名中年女子在一家服裝店留下750元後,強行將價值2000多元的衣服帶走。店主報警,竟還遭對方一家人圍罵。兩名消費者為何會做出如此行徑呢?
服裝店店主姓戚,家中有個17歲的女兒。事發當天,店主外出,讓女兒幫忙守店。在此期間,兩名中年女子進店,看中了一件做工精良的黑色皮衣,向店主女兒詢問價格。小姑娘估計是初次看店,對價格並不了解,估摸了個數字說了出來,「800元」。緊接著,小姑娘發信息向母親確認價格。戚大姐連忙糾正,說價格超過2000元。小姑娘趕忙向顧客重新報了一次價,但兩位中年女子並不買帳,只願意按第1次報價交錢。
一般來說,如果店主第2次報價比第1次高出許多,普通消費者可能就作罷不買了,換一家店看。但這兩名女子估計是太過喜歡這件皮衣,二話不說,放下750元就帶著皮衣跑了。小姑娘追出店門,不幸的是追錯了方向,最終沒能將皮衣追回。戚大姐得知此事後心急火燎,她稱這件皮衣用料不便宜,內里全是進口貂毛。光成本就超過2000元,顧客留下的幾百元連成本都填不平。
批發市場不像大型商場一樣會將價格標示清楚。市場裡平時人流量也比較少,戚大姐覺得自己外出一會兒不要緊,也沒有跟女兒交代好價格。現在戚大姐追悔莫及,她覺得兩個消費者是看守店的是個小女孩,好欺負,才會如此膽大妄為。店方將此事反映給派出所,警方通過車牌號找到車主—中年女子的弟弟。記者聯繫上車主,他向媒體喊冤,稱店主汙衊他們偷竊。不過警方澄清了這一點,稱店方報警時事由為「買賣糾紛」而非「盜竊」。
警方介入後,帶走衣服的中年女子竟然並未收斂。店主稱,在協調現場,該女子不僅沒有補足差價或是退還衣服,反而帶著一家人圍著她罵罵咧咧,還動手推她。無奈之下,店主再次報警。中年女子的弟弟態度也特彆強硬,他認為,自己姐姐十分占理,「她賣錯了跟我有什麼關係,我不偷也不搶,我是給她錢的。這個事情鬧成這個樣子,他想走什麼流程,我奉陪到底」。面對無法溝通的消費者,店主只能求助警方。
最終在警方的多次協調下,中年女子終於鬆口,同意將皮衣還給店主。
小編想說:如此張揚跋扈的消費者還真是第一次見。更稀奇的是,消費者還覺得自己並沒做錯,畢竟他們是給了錢的。其實,此起事件問題關鍵不在於給沒給錢,而是給的錢是否和商品價值相符,否則就屬於強買強賣。按當事人的說法,到珠寶店扔下一塊錢,帶走一顆鑽石也算給錢了?根據我國法律,強迫他人強買商品,情節嚴重者,可能涉嫌強迫交易罪。在消費時,還是遵循公平交易原則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