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人都有個性,這也是人與人之間的重要區別。有些年輕的朋友特別希望自己有個性,覺得有個性是挺拽的事情。在歷史上有個性的人挺多的,比如陶淵明。
陶淵明很有才華,別人做官是為了名和利,他做官則不同,他做官是看中那俸祿,為什麼需要俸祿呢?
因為他想隱居,隱居代表沒有收入,但他好酒自然需要錢了。
陶淵明在他的仕途的最後時光選擇當彭澤令,不為其他,只因為做這個彭澤令工資高。陶淵明能主動提出來,上頭自然很開心,馬上安排他去當官了。
從沒有當過地方主官的陶淵明很快被俗事累瘋了,終有一天他發飆了。那個突破口很簡單,就是上級來檢查,下屬勸他要正裝接待。這是完全合情合理的建議,卻成了壓倒陶淵明心態的最後一根稻草。
潛嘆曰:「我不能為五斗米折腰向鄉里小人。」即日解印綬去職——《南史·列傳·卷七十五》
這就是不為五斗米折腰的來歷。
沒有人會說五柳先生沒有個性,大家都會說五柳先生很有個性,而且個性的很好。
陶淵明這樣做不是沒有代價。後來的生活過著相對貧苦的生活,非常喜歡菊花的五柳先生居然在某一個九九重陽節的時候,沒錢買酒了。賞菊沒有酒,這生活質量的確是下降了很多。
的確很無奈,但因為這是自己選擇的生活,陶淵明當然一點後悔都沒有。隱居沒有一份遠離紅塵之心,光想著「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卻沒有「心遠地自偏」的能力,那只會是一種煎熬。
幸好好朋友王弘帶著酒過來了。
為什麼說陶淵明很有個性,因為他堅持自己所堅持的。
三國有一個名士叫禰衡,這個人很有才華和孔融等人關係很好。他性格剛直高傲,喜歡指指點點。
他曾經帶著名片來到許昌,但無人識,很落迫,這個時候有人就問他,你怎麼不去找陳群和司馬懿的大哥司馬朗幫忙呢?
陳群就是後來幫助曹丕創立九品官人法操刀者,他為人清正。
對於這兩個人物,禰衡給出的評價就是殺豬賣肉之人。
陳群和司馬朗都是曹操手下的幹將,禰衡不走捷徑,那自然是個性,但是如此評價卻也有失厚道。
同時他對曹操的重臣荀彧居然給出這樣的評價,說他是一個好看不中用的傢伙。荀彧的才華是舉世公認的,他的眼光也很獨特,荀攸,郭嘉等人都是他舉薦給曹操的。他賺到的工資都散給族人,公正無私,最後為了漢室大義不惜與相處幾十年的曹操翻臉。
顯然禰衡如此貶損別人自然已經不是個性範圍,而是狂妄了。
更狂妄的還在後頭,因為他和孔融關係很好,被孔融推薦給了曹操。
也不知道為什麼,他就開始罵起曹操,把曹操氣的要殺掉這個傢伙。
禰衡豎子,孤殺之,猶雀鼠耳;顧此人素有虛名,遠近將謂孤不能容之。——《資治通鑑·漢紀·漢紀五十四》
曹操雖然氣瘋了,但頭腦還是很冷靜的,因為北面還有袁紹,南面還有劉表,自然正在用人之際,所以殺掉這個狂士有損他的美名,所以他就把他送給劉表。
禰衡見曹操沒有殺他,更是沾沾自喜,覺得這樣很拉風。別人都不敢罵曹司空,自己敢罵,而且罵了也沒事,這不是拉風是什麼?
因為曹操介紹他到劉表這裡,加上禰衡也是名士,所以劉表以上賓之禮對待。禰衡很開心,大大讚美劉表有眼光,不過在讚美劉表同時不忘貶低站在劉表旁邊的一群手下。
劉表的這幫下屬自然受不了,大家一言一語說禰衡的壞話,時間久了,劉表也覺得禰衡不靠譜。
劉表也是一個聰明人,因為自己的荊州也是一人一騎進來的,靠的世家大族蔡家和蒯家等支撐才統治下來的,如果殺掉名士,會讓他們寒心。
所以他將禰衡介紹到自己的部下黃祖那裡。
黃祖是一個大老粗,因為禰衡從劉表這裡來,而且幫他幹活乾的很出色,所以就很器重禰衡。時間久了,禰衡這種個性又出現了,因為言語衝突他把黃祖罵了個狗血淋頭。
後黃祖在蒙沖船上,大會賓客,而衡言不遜順,祖慚,乃呵之。衡更熟視曰:「死公!雲等道?」——《後漢書·列傳·文苑列傳下》
黃祖可沒有劉表和曹操這樣的心計,在自己的地盤居然被人罵了,面子下不來,當下就殺了禰衡。
有才,大家都喜歡,但是狂到沒邊,大家自然不喜歡了。
既然在紅塵中,又不遵守規矩,將自己的個性無條件強加給別人,自然只會帶來災禍。如果跑的遠遠的,像陶淵明一樣肯定沒有任何問題。
這讓我想到最近被熱議那個來自蘇州的在國外留學的女大學生的言行,她公然在網上發表這樣的觀點。
說這些話時,估計這個女生覺得自己很有個性,覺得很拽,覺得自己很聰明。她卻不知道這樣做傷害了多少人,讓多少人寒心,又給社會造成多大的負面影響呢。
雖然她在3月29日發文致歉,但是傷害怎麼可能就這麼輕鬆修復呢?或許他們的父母也因為她的這種所謂的個性而捲入其中。當然她自己肯定也會承擔理應承擔的後果。
一個人有個性是可以的,但是這個個性不能作為你凌駕於別人之上的籌碼。
俗話說入鄉隨俗,到了一個地方就是遵守當地的習俗,這不叫沒個性,這個叫做尊重。
人自重而被人重,人自輕則被人輕也。
個性和狂妄只是一線之隔,一念之間,用在自己身上就是個性,用在別人身上就是狂妄。
所以陶淵明和禰衡,誰才是真正有個性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RQdjPHEBfwtFQPkd3PU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