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能否“全面取消”?官媒有回应!2021年新规:业主将得到一笔钱
房地产市场的水很深,刚需踏进去就容易翻船。因为没有买过房的人群对这里面存在的门道实在是知之甚少,他们走进售楼部只会问及一些最基本的情况,比如房价多少、面积大小、户型设计、梯户比等,其实这些问题都无关痛痒,也问不出什么名堂,拿一套楼盘的宣传册看下就能搞清楚这些问题。
真正要充分掌握一个楼盘的情况,光靠问得到的答案肯定太过表面,甚至存在着一定的水分,毕竟对于房产销售员而言,把房子卖出去才是首要目的,只要不触碰法律法规和公司红线就好。因此,购房者从他们口中得到的答案几乎都是有利无害的,口中的说辞都是捡你爱听的话讲。
然而,买房时哪些真相是从房产销售员口中问不出答案的呢?其实有很多。
比如:模糊不清的公摊面积!
案例:2017年,我家的一个亲戚准备在老家城市给儿子买一套婚房,农村老两口拿出了积攒多年的30万元,计划着买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
大家都清楚,三年前正是全国房价一片疯狂上涨的阶段,三四线城市的房价都步入了万元大关,这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压力相当大。几经商讨下,老两口认为先多看几家楼盘,挑选出性价比高的房子再入手。
他们对于“高性价比的房子”理解很简单,就是套内使用面积要高,不能花冤枉钱买了大公摊。
看了好几家楼盘,公摊普遍都在20%以上,其中就有一家楼盘的房产销售员表示,他们楼盘的100平米左右的户型公摊面积小于20%,听到这里老两口高兴了,认为前期的辛苦没有白费,终于找到了内心想要的房子,当时就直接交了认筹金。
三个月后如期开盘,他们也选到了心仪的户型,就坐拿钥匙。
2019年新房交付,老两口激动不已,老人心思还比较细腻,特地带着卷尺去测量面积,结果算出来的数据是套内70平方米左右(人工测量有一定误差),为了避免失误一连测量了好几遍,得到的数据基本都一致,显然没有问题,这就是房子实际套内面积,也证明当初那个房产销售员说了假话,这套房的公摊面积高达30%。
为此,亲戚一家拒绝收房,还四处找寻楼盘负责人讨要说法,但最终得到的答复却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当时的房产销售员谎报过房子的公摊面积比例,而且该员工也已经离职,就连电话都打不通了,根本无可对证,最终自己认栽。
类似案例,全国各地层出不穷。
据网络消息,青岛有一楼盘,同样是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购房者却发现公摊面积比例高达55%左右,实际套内面积只有不到45%平方米,简直让人难以置信。相当于小三房的户型直接缩水成一居室的小房子。
截止到目前,房地产行业没有对住房的公摊面积大小制定出明确的标准,范围上15%-30%或以上都存在,但一个小区的公共面积区域究竟有多大,均摊到每户的公摊面积实际又有多大,这对于购房者而言,完全属于一笔糊涂账。反正就按照建筑面积来计算房价,无论公摊大小都是购房者来承担这个成本。
然而,如今国际上都已经取消按照公摊面积来出售房产,我们却还在高房价和高公摊这条双高成本的买房道路上越行越远。
公摊面积能否“全面取消”?央媒有回应!
如同呼吁取消商品房预售制一般,近些年购房者也不断在呼吁希望尽快取消公摊面积,早日和国际接轨。可是,这些规则一旦执行了之后就很难再收回,何况已经存在了20多年,过去的人买房都将公摊面积计算在内,如果突然取消产生的利益矛盾将难以平衡,开发商总不可能退钱吧。
新华社转发过《公摊商品,矛盾亟需待解》这篇文章,发表对存在“公摊面积”的评论。新华社提到:长期存在的制度不一定合理,公摊面积弊端存积已久,已侵害到买房者的利益,应该进一步规范。
经济日报更是反驳了“取消公摊,房价上涨”的说法。并评论:危言耸听,这无非就是房产销售计价形式的改变,并不能成为买房者的负担,相反还能降低未来买房者的资金压力。
虽说权威媒体发表过针对性的评论,但具体何时能够取消公摊面积,现在还是未知的,毕竟楼市规则的调整和改变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任何一项新的举措推行都得需要漫长的研究论证过程,正如还未落地的房地产税。
虽然短期内公摊面积不会取消,但2021年有新规:业主将得到一笔钱!
还有不到10天时间,我国新修订的《民法典》就要实行,其中有一条规定业主要牢记: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收益分配,建筑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业主享有分配权。
一句话简单总结:小区公共面积区域产生的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
具体有哪些:1.物业在小区公共面积区域划线停车位的收入;2.小区公共广场上有商家搞商业活动的收费;3.入户电梯里张贴的广告纸和悬挂的广告电子屏的盈利等。
据了解,有城市的小区在解聘掉原来的物业管理公司以后,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来自行管理,一年内小区的公共面积区域的营收就高达300多万元的利润,再扣除各项管理成本,业委会账户上还有80多万元的盈余,最终全部作为小区分红发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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