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公布8起典型案例

2020-03-11     青海法制报

3月11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4起民事检察典型案例



案例一:严某伪造公司印章骗取民事调解书监督案

要旨】当事人严某伪造公司印章,以公司名义参与招投标,签订购销合同,参与诉讼,骗取民事调解书。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监督,在检察建议未被采纳后,继续跟进监督,有效维护检察监督权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监督结果】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3日作出裁定,指令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此案。2018年12月27日,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为涉案调解书内容并非甲建筑公司意思表示,应予撤销,遂判决:撤销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严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一次性给付胡某货款643362元及利息。


案例二:青海乙印务有限公司等与徐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生效裁判监督案

要旨】人民法院未准确界定民间借贷关系和其他基础关系,未厘清各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法律关系,造成款项性质、本金数额及利息计算错误,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产生较大影响,检察机关对此类案件,应当依法予以监督。

【监督结果】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7日作出民事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将原判决确定的乙印务公司、达某、张某偿还徐某借款30万元及支付利息104000元,变更为:乙印务公司、达某、张某偿还徐某借款24万元及支付利息23600元。


案例三:靳某与青海省某水利水电公司等生效裁判监督案

要旨】人民法院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错误认定,剥夺了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益。检察机关对此类案件进行监督,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构建。

监督结果】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27日作出民事裁定,指令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8日作出民事调解,水利水电公司一次性支付靳某各项经济补偿6万元。


案例四:金某与魏某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生效裁判监督案

要旨】对已经提起过诉讼并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因双方当事人未履行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以相同事实和诉讼请求再次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并裁判,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属程序违法。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监督结果】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28日作出民事调解,一、魏某应支付金某的管件折价款2841.9元与金某支付魏某五台锅炉的维修款2841.9元相互折抵;魏某自行维修锅炉,金某不再负有维修和提供配件义务。二、本次涉案纠纷调解解决后,双方不再有任何争议。


我省公布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典型案例

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积极推进公益司法治理理念思路和方法手段创新,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拓展案件范围,提升办案实效,3月11日,公布4起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典型案例。

案例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公共卫生安全公益诉讼案

2019年10月,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接群众反映,西宁城东区大众街某日租房、拥军巷某淋浴店等正在营业的公共场所存在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而长期违规经营的问题,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威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向该区卫生健康局发出检察建议,西宁市城东区卫生健康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落实,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对涉案的某日租房和某淋浴店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进行了限期整改,符合从业要求。

案例二: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维护军事设施公益诉讼案 2019年5月,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军地联席会议时,军事检察机关反映,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某镇多户村民私自搭建和加盖宅基地用房,挤占驻军某部队用房围墙,严重影响军用高压供电设施用电安全,对军事供电设施安全和部队用房安全造成威胁,损害了国防和军事利益。西宁市湟中县人民检察院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县自然资源局对驻地部队周边无证修建房屋的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开展专项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对7户村民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拆除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清理地面附着物并恢复土地原状。

案例三: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公益诉讼案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109国道与玉树州曲麻莱县曲麻莱村至长江源村道路垂直交叉,两村行人及机动车需横穿109国道通行,由于该段道路上未安装警示提醒、减速带、测速装置等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109国道行驶的机动车速度过快,导致该路段安全隐患问题突出,海西州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向格尔木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海西州格尔木市公安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增设减速带、爆闪灯、安全标志牌和太阳能警示提示灯等道路交通装置,妥善解决了多年来影响该路段的交通安全问题。

案例四:青海省果洛州久治县英雄烈士荣誉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2019年4月,青海省果洛州久治县烈士陵园存在部分围墙墙体破损,烈士墓碑掉漆严重,烈士纪念碑部分损坏等问题,侵害了英雄烈士的荣誉、尊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久治县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筹集58万余元项目资金全面提升陵园整体水平,重建150余米整体墙面和东侧墙体,修复围墙豁口,截至目前,烈士陵园新建及整修工程已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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