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五部》(20)
生命有什么用处?
活着就一定是生命的存在吗?生命是事实存在还是“被存在”?我们用生命来做什么?这可不是牛角尖问题,这是最基本最简单也最需要回答清楚的问题。因为我们拿生命来做根本,生命有什么用处就是根本问题。生命问题不追问不知道,一追问吓一跳。
首先,我们用生命来决定存在即世界的性质,我们从生命角度看世界,生命是所有认识共用的眼睛,用短暂的、只存在几十年时间、即一瞬间的存在者角度看世界,这世界是什么?在以自身生命做比较做参照的情况下看世界,这世界是什么样?用生命来考量世界,世界不被生命的法则与规律理念的介入后分解?在生命的比照下的世界是真实的客观的世界吗?也就是说,一双生命的眼睛看到的世界是全面的吗?我们站在生命的立场上看世界,这世界还是本来的世界吗?生命不仅仅是活着的表达,它是我们看世界的方式。这才是致命的应用,它让我们得到一个以生命为前提的世界,它让我们得到一个经由生命选择以后的世界,它让我们得到一个以生命伦理来界定的世界,它让我们得到一个生命逻辑下的世界。这远远超出了活着的意义,我们用生命赋予了存在及世界以意义。这个要命的关系我们竟然毫无意识,连科学认识至今也被蒙在鼓里。
我们可能没有想到,生命不仅是用来生存的,生命是用来界定世界的。世界是生命的与世界是感知的迥然不同,生命的世界是生命的场地和材料,感知的世界是感知的现场和内容,两者的用法不同,目的也大不相同。生命的目的是生存,感知的目的是愉悦。生存是一种方式,而愉悦是存在的状态。生存不是逻辑推演的终点,愉悦是逻辑推演的终点。生命的世界是一个过程,而感知的世界是过程的结果。我们用生命来做终点不符合逻辑,因此生存为目的不能成立。如果我们无可奈何地以生存为目的,不但不能解释存在过程的合理性,我们会集体扎进无目的的陷阱里。由此看来,我们用生命来做什么?我们用生命来为难自己,让自己从此下不了台。
按照正常的逻辑推演,所有的行为过程都会产生结果,而过程的目的就是为了结果,过程的意义就在于结果。而生命的逻辑却大不然,生命过程产生的结果是死亡,难道生命是为了死亡而存在的吗?难道生存的意义就在于必然要死去吗?我们是刻意为了反逻辑设置了生命的概念,还是根本没有意识到生命概念是反逻辑的?这种反逻辑的事实存在造成什么事实结果?造成我们人类无法度过生命的过程,导致生存是一个艰难的痛苦的过程,因为死亡是必然的结果。而我们的生存就是在对抗必然的死亡,这种无望的对抗注定要失败。我们为这注定的失败付出巨大的代价是为了什么?我们流汗、流泪、流血的生存抗争是为了什么?为了必然的死亡我们生存经受的过程和付出的代价值得吗?应该吗?有价值吗?我们这种反逻辑的行为过程是理性的吗?我们死亡之前而经历的痛苦和恐惧是应该的吗?无论怎样追究,生命与死亡的关系都像是一个狠毒的恶作剧,我们人类竟然甘心情愿地将这场生死闹剧上演了数万年。由此看来,我们用生命来做什么?我们用生命来作弄自己和嘲讽人类的智商。
生命理念还有更重要的一条的原则,生命是独立的存在,这条法则明确地界定了人与人的关系,是各自独立的存在关系,生命不可能共同存在。因此,人与人的生命关系是竞争生存关系,生命者站在各自的生命立场上获取自己的生命利益。生命利益具有排他性,即人与人竞争的极端状态就是你死我活的关系,我们平时只不过是在给你死我活的行为找到理由。生命关系决定了人的利益分歧,并决定了人与人永远不可真正相通的伦理关系。人类必须为自我的生命而相争,这种在伦理和逻辑上的永远分歧的理论上无法统一。我们的智慧为了弥合人间的分歧作出再多的努力都无济于事,因为不符合生命存在的逻辑,生命存在永远不会共享。所以,这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对抗、战争永远不会结束,至多改变斗争的形式而已。人类最大的灾难就是人与人互相对抗,这将要毁灭人类的灾祸就出自于生命的理念,这就是说,我们用生命来做什么?我们用生命来祸害自己,我们给自己制造了一条必然毁灭自己的逻辑原理。
这些仅仅是生命用处的略微罗列,生命的用处一一列出,肯定让我们惊讶万分:生命怎么成了我们人间世界的万祸之源?(接下)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usVRFXQBURTf-Dn5fzaI.html